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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64歲的退休女教師聶豔被非法判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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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市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退休女教師聶豔,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衛星路派出所警察李晉全等綁架,她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看守所構陷。八月八日,她被朝陽區檢察院檢察官高迪構陷到朝陽區法院,近日她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責任法官叫曲棟。

聶豔是延吉市梨花小學退休教師,退休後住在長春市。修煉前,她是個「藥罐子」,失眠、心慌、貧血、兩腿發軟無力、產後不敢碰涼水等多種疾病在身,無力、失眠是常態。修煉法輪大法後,她身體素質大大提升,身體好了。重要的是,她提升了道德標準,工作上認真負責,不吼學生,不辦補習班,不收家長禮。學生說:「聶老師是最溫柔的老師。」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輪功遭受迫害後,聶豔退休前在延吉被綁架迫害兩次: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她被校方夥同延吉市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日,限制人身自由;二零一一年三月末、四月初,她被六一零與政法委協同當地公安多人,在單位未出任何手續,綁架到所謂的學習班(延吉市大成救助站)進行為期十多天的強制「轉化」,強迫公民放棄信仰,灌輸邪惡思想、暴力畫面,人格受到侮辱,精神受到嚴重摧殘。

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聶豔在長春市南湖公園附近講真相,被衛星路派出所警察李晉全等綁架。警察搶走了聶豔的包,包括真相幣、家鑰匙、車鑰匙等,非法扣押了聶豔的車輛。下午,三個警察,除一個輔警著警服外,其他二人均不著裝,三人均不出示證件,不出示搜查證。他們非法抄家,搶走打印機、電腦以及手機等私人物品。

聶豔被劫持到衛星路派出所,她被長時間戴手銬迫害,被非法拘留七日,被綁架到長春市拘留所。六月八日早,衛星路派出所三男一女,將聶豔從拘留所綁架上車,超速闖紅燈逃竄,後經推測,他們把聶豔綁架到長春市朝陽分局非法審訊。直到晚上約九點,他們才下非法刑拘通知書。

隨後幾日,所謂的「案子」被遞交到了朝陽區檢察院,負責人員為朝陽區檢察院檢察官高迪。高迪對家屬遞交的《不予逮捕申請書》等法律文書視而不見,並且指使李晉全問家屬「是不是也煉功?來做筆錄」等等威脅。

警方構陷她的「案卷」在七月二十八日到了長春朝陽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高迪。高迪迅速提起非法公訴,八月八日把聶豔構陷到朝陽區法院,法官曲棟。

長春市朝陽區法院是長春市暗箱操控,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司法迫害的主要組織。近日,法官曲棟非法判聶豔兩年。詳情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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