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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69歲退休女教師陳秀芬被非法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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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市69歲的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陳秀芬女士,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被警察破門入室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被廣州市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四年,並勒索罰金一萬元。

陳秀芬是廣州市越秀區登峰小學退休教師。修煉法輪功之前,她的身體非常糟糕,腸炎、胃炎、大腸炎、直腸炎、橫腸炎、子宮肌瘤(差不多雞蛋大),還有婦科病、偏頭痛等,長期感到身體疲乏無力、腹脹腹瀉,有時半夜突然痛醒,到醫院急診。一九九九年煉法輪功一個月後,陳秀芬奇蹟般的所有病都痊癒了,恢復了健康,思想品德也大有提高,再也沒有收家長的禮物了。家長們稱讚陳秀芬是一個好老師。

修煉法輪大法以後,陳秀芬的親朋好友都見證了發生在她身上的奇蹟,用「不可思議」來讚歎大法的偉大。然而,由於首惡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使陳秀芬失去了正常的煉功環境,時時有被騷擾和迫害的危險,生活在擔心中。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陳秀芬由於起訴惡首江澤民,被廣州市登峰派出所公安警察夥同當地610人員闖入其家中綁架,她被非法關押到槎頭洗腦班迫害。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陳秀芬老太被海珠區公安分局南石頭派出所跨區破門入室綁架,並被非法抄走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她被非法關押在海珠區看守所構陷。

據明慧網報導出來的消息,二零二二年廣東省法輪功學員有72人被非法判刑,至少有28人被非法逮捕、起訴、庭審,還有超過43人遭受過其它多種形式的綁架、關押迫害(包括洗腦班),有3人在迫害中離世。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甚至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海珠區公安分局南石頭派出所電話:02089044077
南石頭派出所地址:廣州市海珠區鳳崗路83號
郵編:510280
所長朱穗武 13802747564
副所長郭平 13903078802
副所長鐘安 13602876989
副所長畢炳堅13501500199
副所長馬毅聰13808872923
李志剛 18927522751
吳祖輝 13826265715
羅軍華 13922293993
周偉勇 13622266836
黃澤偉 13178556242
許偉釗 13421863339
林曉東 13711195896
龔甫雲 13316100850
黃華恩 13724011922
溫國棟 13822288151
梁錫華 13316159628
謝偉標 13602812121
何志輝 13070280379
2.海珠區檢察院
檢察長何素梅, 13902211665
副檢察長凌耀波, 13802777303
副檢察長路明, 18002228939
副檢察長胡波,18002228980
政治部主任張浩紅,18198921133
檢委會委員關鍵濤,18002228998
第一檢察部主任吳欣霞,18198921005
第二檢察部主任石川,18198921031
綜合業務部主任黃燕青,181989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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