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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招遠市楊作娟被劫持入獄後音訊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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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招遠市法輪功學員楊作娟女士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二三年八月三日被招遠市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九月二日,楊作娟被劫持入山東女子監獄迫害,此後便音訊全無,親人至今無法探視,對她的健康、安全非常擔心。

楊作娟今年59歲。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她為了讓民眾明白真相,在單元樓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的業主通過監控發現並惡意舉報。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九日上午九點多,楊作娟和丈夫路論文準備外出時,被招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四個警察綁架、抄家,並被劫持到國保大隊遭非法審訊。當天下午五點多,國保警察在強迫兩人交兩千元錢取保候審後,放他們回家。

之後,警察開始羅織罪名,對夫婦二人進行司法構陷。二零二三年三月,招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孫兆朋(音)一夥四人誘騙路論文、楊作娟到國保大隊,說簽字了就「解綁」、退錢(即保證金兩千元),就沒有事了。楊作娟被騙簽字後,即被孫兆朋等構陷到招遠市檢察院。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招遠市檢察院人員讓路論文、楊作娟到檢察院做筆錄。三月二十八日,招遠市檢察院決定再對兩人取保候審一年,同時把案子移交到招遠市開發區派出所,並威脅夫婦二人每月都要去開發區派出所報到一次。

此後,招遠市檢察院人員劉豔霞、姜秀平加緊運作,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罪將楊作娟非法起訴到招遠市法院。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楊作娟接到招遠市法院發出的非法起訴書,稱要在六月十三日對她非法庭審。

而在六月十三日的所謂開庭,完全沒有公正的法律程序,沒有法庭調查,沒有法庭辯論,沒有楊作娟的陳述時間,也沒有評議和宣判。整個非法庭審過程,除了審判長楊蘊健宣布開庭注意的事項和到庭的人員以外,其它的程序全部省略。

法庭上,楊作娟一開始做自我辯護,審判長楊蘊健就打斷她,不讓她說話。甚至楊作娟才說幾句話,楊蘊健就說:「記不下來。」然後楊蘊健把自己的話說成歸納為楊作娟的話,讓書記員給記下來。楊作娟對楊蘊健說:「既然這樣也不用開庭,你就直接判算了,還開庭幹甚麼?」

審判長楊蘊健在所謂開庭中,執法犯法,剝奪楊作娟的辯護權、陳述權、發言權,違反法定訴訟程序,故意製造冤假錯案,嚴重失職、瀆職,涉嫌誣告陷害罪、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

非法庭審後,楊作娟因身體檢查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回家。二零二三年八月三日,招遠市法院對楊作娟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五千元。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楊作娟被招遠國保二中隊隊長李雨潔等四名警察劫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楊作娟被劫持入獄後,按規定家人每月可探監一次,可至今卻一直無法探視。她被綁架走時還穿著夏天的衣服,身無分文,她也沒有帶任何生活用品,加上之前她還因體檢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家人非常擔心楊作娟的身體,尤其是她85歲的老母親悲切萬分。

楊作娟女士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堅持真、善、忍信仰,自一九九九年後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過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遭受過酷刑迫害。楊作娟遭迫害更多事實詳見明慧網報導《山東招遠法院違法開庭 法官當庭屢次踐踏法律》《山東招遠法院違法開庭 法官當庭屢次踐踏法律》《傳播法輪功真相 山東招遠楊作娟遭枉判兩年》

山東省女子監獄: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孫村鎮世紀大道3777號
信箱代號:822信箱100分箱。郵編:250104
諮詢電話:0531─85838066

山東省招遠市法院:
地址:山東省招遠市安康中路69號,郵編265400
電話:0535-8213543
院長王玲麗18563178827、0535-8248899
副院長楊一梅18660538256、0535-8225522
副院長趙友智18660539399、0535-8229339
副院長王曉英18615029286、0535-8252301
審判長楊蘊健(楊作娟案) 18660539273
審判員路世瑤(楊作娟案)
審判員孫竹生(楊作娟案)

招遠市檢察院:
檢察員:劉豔霞、姜秀平

招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地址:山東省招遠市府前路2號,郵編265400
電話:0535-8213554
中隊長孫兆朋18660069728
二中隊隊長李雨潔18660069868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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