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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四年冤獄 遼寧營口市趙廷杲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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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明慧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法輪功學員趙廷杲先生,因修煉法輪大法被中共迫害,流離失所十六年,後被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七日含冤離世,終年71歲。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首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掀起了對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全面的打壓,並叫囂對法輪功修煉者實行「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從打壓開始,趙廷杲就被不斷的騷擾、迫害,他被迫流離失所。遠離家鄉在外地,他堅持修煉法輪大法。

被綁架、非法庭審

趙廷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在鞍山市海城被非法抓捕,七月二十九日,家屬接到海城市國保大隊警察打來的電話,稱海城市檢察院於七月二十一日非法批捕趙廷杲。九月二十一日,案件再次被海城國保大隊移交到海城檢察院案管中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營口市鱍魚圈區法輪功學員趙廷杲先生、海城市法輪功學員汪小平女士在遼寧鞍山女子看守所遭海城市法院非法庭審。

趙廷杲被帶進法庭時戴著沉重的腳鐐,頭髮花白,身體消瘦,但衣著整潔,態度從容。對公訴人的指控,趙廷杲一概予以否認。

酷刑演示:腳鐐
酷刑演示:腳鐐

趙廷杲在法庭上平和淡定,他正氣十足地為自己辯護並講了法輪功真相,他說:修煉法輪功前我一身是病,身體十分虛弱,修煉法輪功後病全好了,身體健康了,道德提升了,法輪大法是最正的法,弘傳全世界,只有在中國遭到迫害。我就是一個修煉的人,我就是信仰真善忍,十六、七年前我從洗腦班走脫後為躲避迫害就再也沒回過家,沒想到今天我還是站在了法庭上。我在我的出租屋被抓時我不知道抓我的是甚麼人,他們沒有向我出示能證明他們身份的有效證件,他們扣押我的私人物品也沒有讓我清點,說我破壞法律實施,我一個六十多歲的人,我有甚麼能力破壞法律實施,我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

趙廷杲最後說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不會長久了,希望在場所有的人都記住法輪大法好,善待大法弟子。相信修煉人的大善大忍會引起所有人的深思。

被枉判四年、劫入大連監獄

二零一七年五月,趙廷杲被鞍山市海城法院一審非法判刑四年,罰金3萬5千元。在出租屋中,趙廷杲被抄走現金30160元,趙廷杲不服上訴。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家屬去海城看守所存錢存衣服,被告知,趙廷杲於九月二十七日被送往瀋陽新入監犯監獄,家屬沒接到鞍山市中級法院的二審判決通知,也沒接到看守所送人通知。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七日,家屬接到大連監獄的電話通知,說趙廷杲已被轉入大連監獄6監區3分監區。家屬問何時可以探視,對方說「不轉化」不讓見。

二零二零年六月,趙廷杲已在監獄被迫害四年。他從監獄回家後,長年的迫害、心裏的壓力、經濟上的迫害、身體的摧殘,再加之由於迫害使他陷入困境,他身體出現嚴重病業狀態,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七日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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