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俊花一九六五年八月十三日生,今年59歲,家住山東省壽光市教授新村。一九九八年,袁俊花走入大法修煉,她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和更好的人,她身體原有的多種疾病不治而癒,無病一身輕。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壽光市國保警察張春生及壽光市古城街道派出所的警察共四人,闖入袁俊花的家,綁架了她。
袁俊花被這夥人綁架到古城街道派出所。在那裏,警察對她恐嚇和誘供。警察說,在二零二三年二月份時,在一小區內的樓道裏,發現了十幾份法輪功真相資料,讓袁俊花承認是她發放的。不承認,就不放她回家,並拿出一份要關押她的材料,說是要拘留她,還要把她關押到濰坊看守所。國保警察張春生也誘騙袁俊花說:你只要配合我們,承認是你發的,就放你回家。
當時,袁俊花的老家正在蓋房子,孩子們都上班,一歲多的小孫子沒人照看。從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到第二天七月二十九日下午快二、三點鐘了,警察還不放她回家。袁俊花很焦急,急著回家照看孫子,就違心地簽了字。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袁俊花被放回。但是,國保警察張春生以此為據,繼續司法構陷袁俊花。
幾天後,張春生和另一個國保警察又拿著手機到袁俊花家,給她錄像,搜羅構陷材料,並說要對袁俊花「監視居住」。
此時,袁俊花義正詞嚴地告訴他倆:那樓道裏的真相資料真的不是她發的。是警察違法,在派出所裏非法關押她超過二十四小時,還不讓她回家,然後對她恐嚇和誘供,逼著讓她承認了,才放她回家的。
然而,壽光市國保警察張春生並沒有停止構陷袁俊花。壽光市國保警察張春生將袁俊花非法起訴到壽光市檢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袁俊花又被起訴到壽光市法院,幾天前,張春生和另一個警察已把壽光市法院開庭傳票送到袁俊花家,非法庭審時間: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十四時。
壽光市國保警察張春生全程參與了對袁俊花的綁架、抄家、恐嚇和誘供,再到起訴到檢察院。張春生是今次迫害袁俊花的主要責任人。
相關信息:
國保警察:張春生 13853681678
主審法官:李永惠 1386366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