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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張學甫被綁架構陷 民眾簽名籲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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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三河市法輪功學員張學甫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被綁架,僅13天即被非法批捕;九月二十七日被構陷到檢察院;十月二十七日被構陷到三河市法院。129位善良民眾簽名、按手印,呼籲無條件釋放善良好人張學甫。


部份簽名名單

時至今日,張學甫被綁架劫持已經超過150多天。據查,三河市公安局局長潘紀強等強推此構陷案,罔顧事實與法律,已經內定好了罪名和刑期。

張學甫,男,五十一歲,大學畢業後,在三河市第十四中學實驗學校任教。後來他辭職,自己開辦教育培訓機構。二零一五年,張學甫開始修煉法輪功,面癱等疾病很快消失,變得身心健康。過去,他處事比較武斷、強勢、大男子主義,修煉大法以後,他做事能夠為別人著想,謙卑善良,與家人、親戚、朋友和睦相處。

'法輪功學員張學甫'
法輪功學員張學甫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下午四五點鐘,三河市燕郊派出所副所長劉澤鵬帶三、四個警察,到三河東市區張學甫自辦的學校綁架抓人。現場警察未全部出示證件,並且未出示拘捕證。張學甫質問:「沒有拘捕手續,憑甚麼把我帶走?」劉澤鵬當場請示上級後,責令現場警察去三河市公安局補辦拘捕證件,將張學甫非法抓捕。

當天晚上八、九點鐘,警察張宏秋帶兩個輔警,到張學甫家中非法查抄。警察未全部出示證件,拿一張紙一晃,說是「搜查證」,三個警察到各個房間非法搜查,沒有查抄到任何所謂證物。

警察的說辭是:二零二三年七月八日,燕郊天洋城小區保安金洪海、顏同波,在一號樓二單元發現了法輪功真相資料,並惡意舉報。警察調取了此單元一家住戶的監控錄像,然後找到張學甫老家蒼頭村書記孫曉忠(手機13131697361),讓孫曉忠指證幾秒鐘模糊不清監控錄像中的人是張學甫。辦案警察拼湊事實、網羅證人證言,但是至今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這些資料是張學甫發放的。警察只是憑借主觀臆想,就斷言小區發現的所有法輪功真相資料,都是張學甫發放的。

法律是嚴謹的,不能主觀臆斷、推理推測。再者,法輪功學員發放的真相資料,都是勸善良言,不論是誰發放的,都是合理合法的。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言論、出版等自由。

1、中國沒有任何一部現行法律認定法輪功違法。翻遍中國的《憲法》和所有的法律,找不到一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是違法的。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言論、出版、結社等自由,宣教者無罪。所以法輪功學員修煉、講真相、散發材料等行為都是合法的。《刑法》300條根本都沒有涉及到法輪功,唯一認定「邪教組織」的法律文件是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裏面沒有法輪功。二零零五年及二零一四年又公開重申了這14種邪教,名單中仍沒有法輪功。

2、「兩高」針對《刑法》第三百條濫權作出的三份司法解釋,都是違反《憲法》、《刑法》、《立法法》的無效解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制定司法解釋,應當針對具體法律條文、符合該法律條文立法的目的、原則和原意。「兩高」針對《刑法》第三百條作出的三份司法解釋,都是企圖將法輪功學員維護信仰、講述真相的行為,生拉硬扯到毫不相干的《刑法》第三百條,其實是歪曲了《刑法》第三百條的立法宗旨和原則,而且是以司法解釋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釋之實,是濫權、越權的表現,屬於無效解釋。

3、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法無明文不為罪」,這是刑法的最基本原則,即「罪刑法定原則」。到目前為止,在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一條行之有效的正規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公安部認定的14種邪教組織中根本就沒有法輪功。

4、傳播和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二零一七年六月份,國內互聯網上公開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總署令,廢除了江澤民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就是說,在中國印製、擁有法輪功書籍和相關資料合法。十幾年來,國內有上百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近一千場的無罪辯護,充份證明了修煉法輪功是無罪的,而迫害法輪功卻是違法違憲的。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由於《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法輪功學員傳播《九評共產黨》和「勸三退」是完全合法的。而散發法輪功宣傳資料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出版自由、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具體體現,並不違法。

中國憲法第四十一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因此,法輪功學員各類講真相材料、宣傳品,行使的憲法規定公民對國家機關的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並沒有違法,更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

執法過錯 終身追究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說白了:對不合法的上級命令,警察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追究責任的,而且是終身追究制度。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裏就是說公務員也是一樣,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否則自己就要承擔法律責任。而且根據法律規定公務員年年考核,連續兩次不合格就辭退。在當今有案必立,不立違法的嚴管下,警察每一個違法環節,都能被控告起訴。一旦立案,永遠寫進檔案,年度考核不合格,面臨下崗(失業)。

當今最大的天象就是「天滅中共」:大瘟疫等各種天災人禍不斷,經濟斷崖式崩盤,這都是「天滅中共」的腳步,而且已經接近尾聲。希望河北三河市公檢法相關人員,立即無條件釋放善良好人張學甫,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

張學甫遭迫害更多情況請參看《河北三河市法輪功學員張學甫被非法批捕》《河北法輪功學員張學甫被非法關押逾百日》《河北三河市法輪功學員張學甫被構陷到法院》。

迫害好人構陷案責任人和相關單位人員及電話:區號0316;郵編065200

三河市法院:電話:0316-3308038傳真:0316-3308038地址:三河市西環路130號。

院長馬運濤,男,(辦)3308001,
副院長馬文倉,男,手機18532322525
副院長張寶雲,手機13903163751
副院長周興志,男,手機13931610455
執行局長吳宏偉,男,手機15075644688
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馬成河,男,一九七零年九月七日出生,原刑庭庭長,手機13700366171

刑事審判庭庭長石少林,男,1973年11月25日生,手機13831617176,13393269099

刑庭法官15133666390
三河法院法官:趙亞光13832600693、周福寬13833612611、牛寶衛、朱潔川
刑偵階段:副所長劉澤鵬,手機13785674311,警號077195,惡人編號E000162746;警察張宏秋,手機18531631007,警號076316,惡人編號E000162747;
三河市公安局局長潘紀強,男,五十一歲,手機13903100180,警號078899,惡人編號E000094339。

審查起訴階段:第一檢察部主任梁明明;公訴人徐磊19803366811,電話0316-3153297;

三河市檢察院:(地址:河北省三河市泃陽鎮花園路2號;電話:0316-3133245)
序號 姓名 職務

1 王欣 黨組書記、檢察長
2 畢立恆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1975年12月生人,手機13603166816、13603368316,曾經參與迫害,已上惡人榜,惡人編號E000082114)
3 張楠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4 宋軍發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手機18631609698
5 芮爽 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女,1981年12月19日生人,手機13930642760)
6 梁明明 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辦公室:負責人-李晗;0316-3133212
張偉健、王蔚鵬17603162911和13931612324、邵帥、李曜呈、王洪全、劉敬軍、王倩、鄭志明、付島倩怡;

第一檢察部:負責人-梁明明0316-3153297
孫豔伶、戴寶森(1965年1月生人,手機15932638754,家人15031609324,曾經參與迫害)、趙澤峰(1986年2月生,電話17603162877,13323068640)、王成(曾經參與迫害)、李洋17603162811、李潤濤、李一、慕小娟、張少軍、高鵬、徐磊、武鵬、徐明偉、馬雪、亢俊輝、皮金龍、丁健永、王海林、劉家墉、李牧航、劉京京、於佳誠;

第二檢察部:負責人-閆岩0316-3153296
肖鳳芝(1973年3月13日出生,娘家大閆各莊村,手機17603162916)、楊宏雲、李立新、董建戈17603162838和13832646828、王雨墨、王倩倩、駱春豔;

三河市公安局政保大隊
大隊長喬春江,手機13703261620,妻子李豔麗13785591966,岳母朱淑英13703072750;

副大隊長副大隊長李小民,妻子厲豔萍
副大隊長賈志學,手機13931603291,妻子李儒蓮 13722640301,岳父手機15231657300;
副大隊長負責燕郊國保事務李偉,手機15903163579;
國保警察:孟海宏13931601891;田雲嶺,手機13503268174;田路、李少航

燕郊派出所:3316110,3310978
所長喬一波,男,13731636033(8月份調任)
指導員孫尚鵬,警號077102
副所長:劉澤鵬,警號077195,妻子蒙超蕊;副所長南朋亮,警號076837;孫曉威
民警:張宏秋,警號076316,手機18531631007;溫鑫,警號077193;肖興隆,警號077061;趙彬,警號077027;張龍,警號077043;張德輝,警號077161;盧保東,警號076558;王 剛、高 超、張玉霞、向勇、曾強、郭曉、趙軍、李明富、陳某、
原所長張會虎,男,1974年 10月出生,警號078301,手機18832610999

三河市看守所:
所長錢繼亮,男,手機13903166578
指導員符祥賀,男,手機13731636389
副所長張向東、崔永亮;
民警魏江、楊東、陳佔輝、靳海迪、侯佳星(音)、張喆、郝醫生
駐檢:李曉輝

三河市市委政法委:辦公室3212366
書記陳小會18033615151
常務副書記夏志剛13393166778;
趙文虎3220278 13803223078;趙洪偉13833600128;

610人員

三河市政法委反邪教協調室負責人韓習善,男,58歲,手機13831693308;妻子張文伶,57歲(三河第五小學教師);兒子韓月,34歲;兒媳婦劉巧珍,34歲;孫女韓梓妍,7歲;家住:三河市新天地二期11號樓;

三河市政法委反邪教協調室組長李曉蕾,女,手機13831635978。自二零零四年以來,李曉蕾一直在三河市六一零辦公室上班,專職幹迫害法輪功的「工作」。其惡行累及丈夫李海,於2012年2月27日突然病亡。

三河市公安局(地址:三河市鼎盛西大街3號;電話3175812,3175886;)
局長潘紀強,男,五十一歲,警號078899,惡人編號E000094339,手機13903100180
政委王兆達,男,警號075662,
副局長李佔江,男,四十五歲,警號077019,手機13832639808
副局長屈廣仁,男,警號076754,
副局長馬志星,男,五十五歲,手機13903268228
副局長張俊寶,男,
副局長任心旭,男,四十八歲,警號076752,手機13803163971;
政治處主任趙宇,男,警號076765,
副政委洪浩,男,
副政委田曉峰,男,
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教導員張曉峰,男,警號079952,手機15531619666;
治安大隊大隊長馬長城,男,五十多歲,警號076712,手機1780336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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