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張本才遭惡報獲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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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消息,福建省廈門市中級法院一審對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張本才案公開宣判,對張本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罰金四百萬元。對張本才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交國庫。二零二二年六月,張本才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張本才在法庭接受宣判'
張本才在法庭接受宣判

張本才是中共檢察院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之一。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自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張本才任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期間的五年時間內,上海市有90名法輪功學員被上海市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判刑,非法罰金12萬5千元。其中,11名65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年齡最長者78歲。

張本才任職期間 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非法判刑統計表

姓名刑期罰金65歲以上
施筱玲1年6個月500078
法正平1年2個月200075
鐘怡君3年半75
劉彩凡1年72
黃永華1年6個月71
汪仁香1年6個月70
孫卓英1年6個月70
劉淑芳3年1000070
王世珍1年200069
胡福英1年2個月200066
張勤5年65

張本才,男,漢族,一九六七年五月出生,山東臨沂人,曾任最高檢察院政治部宣傳部部長,檢察日報社總編輯、社長、黨委書記;最高檢察院辦公廳主任、新聞辦主任,期間他利用手中權力在報紙、網絡上惡毒攻擊法輪功,煽動仇恨,為中共迫害法輪功製造輿論,毒害民眾。

二零一六年一月,張本才任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期間,為了向上爬,更是把良知出賣給中共,甘心做中共傀儡,把90名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送入監獄迫害。張本才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自古道:善惡有報。張本才與中共保持一致迫害好人,最終遭中共「卸磨殺驢」,罪有應得。

張本才任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期間部份惡行:

1、捐款為家鄉人修路的好人被非法判刑

上海市閔行區法輪功學員鄧成聯,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遭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閔行區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四月,他被奉賢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8000元。

鄧成聯,四十八歲,湖北省蘄春縣籍,一直在上海經營公司。他修煉法輪大法後,變成一個處處為他人著想的人,多年的脾胃病、前列腺炎、嚴重失眠症都消失了。

二零一零年,鄧成聯一次性拿出二十八萬元,為家鄉修了幾條平整寬闊的水泥大道,把往日偏僻閉塞的小山村與周邊熱鬧的鎮、大的集市連接起來了,家鄉的父老鄉親們沒有不誇讚鄧成聯的。每次回老家,鄧成聯都會擠出時間去看望村裏的孤寡老人、困難戶,並慷慨解囊,解決他們的燃眉之急。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鄧成聯在上海家中被閔行區國保警察綁架。在看守所,獄警指使六名人員將鄧成聯按倒在地,把他頭髮剃光,進行凌辱、虐待。獄警還給鄧成聯戴手銬、腳鐐長達十五天。還把他綁在床上不能動彈近一個月左右。鄧成聯絕食抵制迫害,獄警對他進行強制導尿,令他生殖器紅腫、尿道化膿。

七月三日,鄧成聯被劫持到上海市監獄總醫院,四肢被綁在床上,胸上再綁一道,插鼻飼,強行灌食。因一直被綁死人床,他後背已經開始潰爛。九月四日,鄧成聯因絕食反迫害,連續八天被關禁閉間,被綁死人床強行灌食。

二零一九年四月,鄧成聯被奉賢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8000元。

2、履行公民正當權利 反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下午,上海市法輪功學員徐永清(高級工程師)、楊瀟(原外企高管),因上海漕寶路地鐵站有污衊法輪功的展板,去上海市政府信訪辦反映情況,卻被非法抄家和刑事拘留。

徐永清的律師在向黃浦公安分局提交的《撤銷案件的法律意見書》中明確指出:「徐永清的行為是完全合法的,公安機關的行為是對公民憲法權利的破壞,是真正的破壞法律實施!」承辦警察向律師表示如徐永清認錯就放他。但徐永清拒絕寫認錯聲明。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邗江區法院對徐永清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5000元。徐永清依法向揚州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3、原空軍學院教官姚成旭再遭誣判

姚成旭,上海嘉定縣南翔鎮人,一九六三年出生,西安空軍工程學院本科畢業。他原是長春空軍第二航空學院四繫教研室教官,學院專家組成員,他曾為國家的航空事業做出卓越貢獻。

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後,姚成旭堅修大法,屢遭迫害,曾被非法勞教一年,判刑四年。

二零一七年五月,姚成旭在奉賢區被綁架。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奉賢區法院對他進行非法庭審,並對他非法判刑兩年。

4、上海外企醫學總監、松江區法輪功學員李福軍被非法判刑

上海外企醫學總監、松江區法輪功學員李福軍,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上午在坐地鐵上班時被綁架,中午國保便衣未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家,搶去大法書,家用電腦和手機,當天被劫持到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八月被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一檢察部非法批捕。十月上旬,檢察院將構陷他的卷宗遞交到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他被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非法庭審,枉判兩年九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

法輪功學員從未損害他人的利益,從未侵害他人的權利,從未妨礙他人的自由,從未干涉他人的信仰,從未藐視他人的尊嚴,從未提出任何政治訴求,一貫堅持和平理性。法輪功何罪之有!

在中外歷史中,凡是迫害正信的都沒有好下場,最終都得自己去償還。迫害法輪功的惡首江澤民已死,追隨江澤民的周永康、薄熙來等鋃鐺入獄。中國大陸一名警察曾經講過:「共產黨叫你吃多少,吐多少。」張本才與中國保持一致迫害法輪功,最終被中共「卸磨殺驢」判重刑。

附錄:張本才任職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期間遭判刑法輪功學員統計表 (14KB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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