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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法院副院長張洪波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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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張洪波,男,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法院副院長。從二零零四年開始,張洪波擔任灤南縣刑一庭庭長,是迫害法輪功的主管副院長。眾多法輪功學員因為堅守真善忍的信仰,被灤南縣法院非法判刑。

下面是張洪波直接參與的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和判刑的部份事實。

一、法輪功學員張連芝被非法判刑四年

張連芝,女,原在灤南縣奔城鎮街道辦事處工作。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張連芝被非法關押七個月後,被灤南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關入保定監獄、石家莊漉泉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法輪功學員劉宗勇被非法判刑六年

劉宗勇,河北省灤南縣余家嶺村人。自從修煉了法輪大法,劉宗勇整個像換了個人似的,不再打妻子了,脾氣也好了,夫妻也和睦了,而且樂於助人,左鄰右舍,誰求幫誰。村裏大人孩子都知道他是個好人。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劉宗勇拿著大法師父的法像,到灤南縣「伊人影樓」翻印,被人打黑報告,被公安局惡警綁架、抄家,關押到看守所八個月。最後,灤南縣法院張洪波等非法判劉宗勇六年冤獄,劉宗勇在冀東監獄遭受迫害。

三、唐海縣的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河北省唐海縣大法弟子劉曉玲、秦朋珍、楊淑芝、趙玉紡、鄭建軍(楊淑芝丈夫,未修煉法輪功),到灤南縣講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灤南惡警綁架到看守所。

灤南縣法院三次非法開庭,第二次開庭,趙玉紡被非法判刑三年。第三次開庭劉曉玲、秦朋珍、楊淑芝被非法判刑五年。

四、樂亭縣法輪功學員劉紅英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樂亭縣法輪功學員劉紅英、崔廣娥,到灤南縣宋道口鎮集市上發真相掛曆救度眾生,被綁架到灤南縣拘留所。惡人說非法拘留半月。半月後,崔廣娥已平安回到家中。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劉紅英被轉押到唐山第一看守所。

樂亭縣法輪功學員劉紅英被非法關押四個多月,構陷她的黑材料被移交灤南縣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灤南縣法院非法審判了樂亭縣法輪功學員劉紅英。劉紅英被灤南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五、法輪功學員馬紹周被非法判刑兩年半

馬紹周是全村老少有口皆碑的好人,從沒有和人發生過爭吵,吃虧讓人。他在自己家開了一個小型木器加工廠,誠信經營,貨真價實。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河北省灤南縣倴城鎮司法所所長郝樹剛和西城區派出所警察闖到馬官寨,綁架了正在地裏澆麥子的法輪功學員馬紹周。馬紹周被非法關押在灤南縣看守所。後馬紹周被灤南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

六、灤南縣法輪功學員楊曉川、孫淑清被非法判刑

楊曉川,灤南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被綁架,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上午非法庭審。

灤南縣法輪功學員楊曉川、孫淑青,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到柏格莊鎮榮格莊村發放真相資料,被受謊言毒害的村民舉報,遭到柏格莊派出所綁架。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被非法起訴到法院。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楊曉川的家人與律師到看守所辦理聘請律師手續。律師剛見到楊曉川,簽了聘請律師協議,未來得及詢問任何情況,灤南縣法院刑一庭居然在不通知家屬、不通知本人的情況下,突然到看守所宣布當日開庭,並將楊曉川帶到法庭欲進行庭審。律師和家人迅速趕到法院制止了非法開庭,律師申請了延遲開庭。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孫淑青被非法開庭,家屬再三要求進入法院旁聽,被拒絕,工作人員請示刑一庭張建功,張電話批示必須出具身份證才能進入。

楊曉川被非法判刑後,被劫持到冀東監獄,後被監獄不法人員打成耳穿孔。孫淑清因承受不了被迫害,導致精神失常,隨後不幸跳樓身亡。

七、豐南縣法輪功學員喬桂萍被非法判刑

唐山市豐南區豐南鎮大翟莊三村法輪功學員喬桂蘋,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八日上午,在宣莊集市講真相時,被豐南區黃各莊鎮派出所兩名便衣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灤南縣法院非法開庭,審判唐山市豐南縣的法輪功學員喬桂萍,劉彥鎖出庭審理,公訴人是灤南縣檢察院的劉立。被非法判刑時間不詳。

八、法輪功學員王志勤、曹雅春夫婦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河北省灤南縣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志勤、曹雅春夫婦。灤南縣法院的副院長張洪波任審判長,劉彥鎖主持庭審,陪審員高猛等。檢察院公訴科李國華出庭支持公訴。

法庭上,王志勤、曹雅春夫婦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闡明:法輪功是叫人向善做好人、強身健體有實效的好功法。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灤南縣法院對王志勤夫婦進行第二次非法開庭。後王志勤、曹雅春夫婦均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王志勤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第五監獄,曹雅春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王志勤被冀東分局第五監獄迫害致腦淤血,不能說話,生活不能自理。

九、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唐山市豐南區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唐山市灤南縣法院被非法開庭,其中劉維立被枉判十年、張志蘭被枉判七年、左德生被枉判兩年六個月、王寶柱被枉判十一個月、呂立發被枉判六個月、畢貫芹被枉判六個月,王會林因中途犯病,未宣判,說是在大隊或在家裏宣判。據稱,十天給判決書。審判長張洪波,陪審員湯巨全、高彩香,書記員高萌;檢察官曹旭彬、周新愛,檢察官助理魏聰超。

河北灤南縣檢察院、法院人員多年來迫害法輪功學員,其中,張洪波作為灤南縣法院副院長,主管迫害法輪功,對多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犯下了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煉人的重罪。天理昭昭,善惡有報。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者,將面臨法律的嚴懲和天理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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