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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龍鳳區法輪功學員趙麗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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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大慶市龍鳳區法輪功學員趙麗女士,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在家中被大慶市林甸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綁架、關押構陷。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她在大慶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半。趙麗已上訴到大慶市中級法院。

趙麗今年57歲,家住黑龍江大慶市龍鳳區東城領秀。修煉法輪功前,她患有嚴重失眠,連續一個月不能睡覺,精神處於崩潰狀態;同時還患有心臟痛、頭痛,各大醫院醫治無效。一九九七年十月開始煉法輪功,僅僅一個星期,折磨她多年的疾病就不翼而飛了。

趙麗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人,無論在家、在單位都任勞任怨,在單位一個人頂三個人工作崗位,也不計報酬,多次被單位評為先進,大家都知道這是她修煉後帶來的變化。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趙麗在家中被大慶市國保大隊及林甸公安局有預謀地非法抄家、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第一看守所。林甸公安局警察將構陷她的材料移交到大慶市高新開發區檢察院。十一月十三日,趙麗被大慶市高新區檢察院構陷到高新區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趙麗在大慶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十二月十四日下判決,判刑一年半。大慶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十二月三十日通知趙麗,趙麗於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已上訴到大慶市中級法院。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同年九月,單位先將趙麗下崗(失業)培訓三個月,期間只給二百多元生活費,之後在沒經任何法律程序下,給趙麗記大過處分,不給簽勞動合同,逼迫她買斷工齡。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趙麗在市場買菜時被片警王常會和楊以山二人暴力綁架,劫持到興化派出所,警察楊以山把趙麗鎖在鐵椅子(一種刑具)裏,導致趙麗心臟病復發,昏厥過去,後被送醫搶救。片警楊以山還告訴醫生,家人不來交錢不搶救,大約五十多分鐘後,趙麗的丈夫來交錢後,片警才告訴醫生把趙麗送到住院處。

二零零三年六月四日,興化派出所片警楊以山等一群警察上門欲綁架趙麗,把趙麗家門鏡堵上,騙說是來核實情況,騙家人開門。趙麗不想被警察抓走,從三樓窗戶跳下,致使胳膊、腳脖子、胯部、腳趾、後背、手腕子多處骨折,造成重傷。

中共的迫害給趙麗的家人、孩子、親戚造成莫大的傷害。目前趙麗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第二看守所。

相關責任人:
綁走趙麗的林甸公安局隊長,李景富,電話:13836730112;
第二天給趙麗家送通知書的人,薄立臣 ,電話:13836730116;
大慶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檢察院案件負責人是楊潔,開庭時未出席,公訴人更換成秦余榮。
大慶市高新技術開發區一審法官,審判長:閆冠華,審判員:於濤、張曉磊;
大慶市中級法院案件負責人:楊晶,刑事審判一庭庭長。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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