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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七旬劉玉華和於桂蘭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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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近日得知,被非法關押一年的通化市70歲的法輪功學員劉玉華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74歲的法輪功學員於桂蘭被判一緩二,目前在家中。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三日(正月十三,星期日),時年69歲的劉玉華與73歲的於桂蘭,在老站街告訴百姓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時,被被老站派出所警察綁架。

當天下午,派出所警察從她們身上搶來鑰匙,多個警察用她們的鑰匙,以搜查的名義到她們家裏公開搶劫。在劉玉華家,警察搶走現金整款十五萬元,還有上千元的零款,及包括電腦、打印機等物品在內的眾多的私人物品。同時,警察也到法輪功學員於桂蘭家搶劫,搶走現金五萬元。

劉玉華的丈夫有腦血栓,靠妻子照顧。於桂蘭的兒子有腦血栓病症,沒有工作能力,靠母親撫養和照顧。

第二天,二月十四日晚七點左右,警察企圖將劉玉華和於桂蘭非法關押到長流看守所,但是她們體檢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她們被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正月十七,通化市老站派出所警察通知家屬,謊稱讓劉玉華第二天九點到派出所去,處理一些問題。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劉玉華到了老站派出所,下午她被體檢後,被劫持入通化市長流看守所。

此後,家人沒有劉玉華的任何消息。但是,老站派出所一直在暗箱構陷劉玉華和於桂蘭老人。

目前得知,劉玉華和於桂蘭老人在二零二二年末就被秘密非法開庭,劉玉華被非法判刑五年,已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警察搶走的劉玉華家的十五萬元錢已返回給家屬。

於桂蘭因身體不合格,被判一緩二,監外執行。於桂蘭被搶走的五萬元現金已返回。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二十多年,中共各級不法人員執行迫害政策,顛倒了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責任編輯: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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