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變觀念去執著
我與項目負責人在項目配合中一直非常默契,特別是在編輯教程時尤為突出,一般情況下,都是他負責文字敘述,我負責圖片編輯,因為負責人總覺的他編輯的圖片不夠標準,圖片也截不好。
前段時間,負責人又爭取了一個項目,他在信中告訴我,任務量並不大,條目也不多,他負責純文字條目編輯,讓我負責圖文編輯。我回信:好的。
編輯圖文條目,對我來說可謂輕車熟路了,而且第一個條目的內容還是我以前編輯過的教程。選好素材,很快編輯完成了。經過幾次溝通,負責人又覺的內容過於複雜,讓我按照他提出的建議從新編輯。那就從新截圖,從新編輯吧!
本想這次一定能通過了,沒想到,又被他否決了,而且他還自己編輯了頁面,用的圖片元素顏色也改變了。編輯圖片是有模板的,大家都是按照模板編輯的,怎麼能隨便改動呢?而且用的還是我最不喜歡的顏色──紅色。自從師父在講法中提到:「你看看邪黨在文藝舞台上的表演中,紅天幕、紅燈光、紅衣服、紅布景,哇,滿台紅,大紅燈籠,要不就是紅旗滿台。」[1]我就一直排斥紅色,真象血一樣。我提出了反對意見,也提到了師父的講法。負責人卻說:紅色可以作為點綴。後來負責人看我沒有表態,就說:我再問問某某領導,如果他不同意,那就還按照原來的編輯。
負責人把兩種方法發給了某某領導,並說明為甚麼要修改的原因。某某領導覺的他說的有道理,就同意了他的建議。
人都有一個「先入為主」的觀念,想改變是真難啊!怎麼辦?我打開了電腦,找到了師父《對澳洲學員講法》錄像,連續看了兩天。固守的觀念轉變了,不再糾結了,而且再看那個紅箭頭,還真是挺明亮的。
負責人又讓我編輯一個條目,我按照新的圖片編輯元素完成後發給了他。沒想到,過兩天他又改變編輯思路了,而且他自己編輯完了。這次我心裏很平靜,想了想,對他說:以後的條目都由你編輯吧!我不想浪費時間了。他回覆說:好的,我編輯完了,你來審核,這樣咱們都沒有壓力。
審核的時候,我也會提出一些建議,有的他接受了,有的很有用的建議,他卻不予採納。後來,他讓我審核,我就不再提任何意見了,就六個字:看過了,沒意見。或者:看過了,挺好的。我知道我這裏不是最後把關,但是必須走這個程序。
經過一段時間,項目終於完成了。不得不佩服,負責人確實有能力,頁面做的非常整潔,條理清晰,顏色搭配的也很好。開始我還挺高興的,看著看著,心裏突然感到特別不是滋味,整個項目,三十多個條目,竟然沒有一個是我編輯的,這也太不像話了!怎麼會有這種事情出現呢?……這個念頭一出,真是不得了,無論學法、煉功、還是發正念,那個心怎麼也平靜不下來。不行啊!甚麼心促成的呢?妒嫉心,就是妒嫉心!我可不能要,滅掉它。
說的容易,做起來可不容易。那個不平衡的心,時不時的還往出冒。那就繼續排斥、繼續滅。師父看到我有想去這顆心的願望,就幫助了我。有一天,那個不平的心又上來了,馬上一個念頭出現了:只要某某(指負責人)高興就行。此念一出,就感到身體「唰」一下,無比的輕鬆,心情無比的愉悅,太好了!謝謝師父!
此時,人類語言已無法形容弟子對師父的感恩之心,唯有在修煉中不斷的精進、精進、再精進!
二、配合中再去執著
又接到一個項目,是跨版面的。負責人是一名做事認真,責任心很強的領導。因為這個項目挺重要的,可以為很多同修提供方便。做的過程中也是在不斷的修改、不斷的完善。作為具體辦事的我,就是配合、無條件的配合。負責人讓怎麼改,我就怎麼改。項目在一天一天的向前推進著,我也在默默的配合著。
一天,無意中看到負責人的發言,是對另改版面外兩名同修說的:以「×××××」這個樓層為例(就是現在正在做的項目),我描述當天的工作時說了一句話「這個頁面我完善了一下」,其實後面花費的時間是整整三個小時,還不包括之前專門花費的時間、平時思考花費的時間,經歷了不斷的自我否定、肯定、否定、肯定的過程。
人心就是怕觸及,看到這些,我的心馬上又起來了:你花費三個小時,我比你用的時間還長,半夜一點多了,我還在修改呢!此念頭一出,馬上警覺了:你怎麼回事?你想幹甚麼?不服氣!還是妒嫉心。你可真是無孔不入啊!不行,不能要,不然就前功盡棄了,就完了。
每顆執著心都不是一下就能去掉的,一有時機還會表現。有一天,它又出來了。我非常嚴厲的問它:你想幹甚麼?你有甚麼不服氣的?你就應該做好。你做好了,負責人就不會浪費那麼多時間修改了。你明知道負責人正在思考做一項更大的項目,那個項目一想起來頭都大的了不得,簡直無法入手,真是漫無邊際。三個小時,對負責人來說,多麼寶貴呀!你還不服氣,快死去吧!
那個不服氣的心,讓我問的啞口無言,蔫蔫的沒氣了。
一個項目的完成,是需要大家互相配合的,現在這個版面,幾名很有能力的同修相繼離開了。他們付出那麼多,而且都是默默無聞的付出,已經走過那麼長的路了,眼看就到路的盡頭了,卻一個個悄然離去。感到很可惜,也很難過。現在正是需要你們配合的時候,真心希望你們快快回來,發揮你們的作用,在有限的時間裏,為更多的大陸同修提供服務。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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