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讓我妥善處理夫妻矛盾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二零二一年初夏,我修煉法輪大法了。在修煉初期,我時刻謹遵師尊的教誨,盡力去做一個符合標準的大法弟子。

我是個兩個孩子的年輕媽媽,因為要照顧兩個孩子,又要上班,又要面對與丈夫的不和睦,心性像坐過山車一樣,時而上來,時而下去。

我和丈夫在有了第一個孩子後,感情一直不睦。有了第二個孩子以後,更是時常想到離婚。修煉大法後,我明白這都是我要面對的關和難,但我沒想到這關和難這麼快就來了,而且這麼大。

一天晚上吃完飯,丈夫去蹓躂了,孩子和我三人在家。八點左右,忽然接到來自美國的電話。我第一個反應認為是騙子,就把電話掛斷了。電話又連續打來,期間我掛斷了二、三次。但看來如果我不接,這個來自美國的電話不會斷。我接了電話,是一個女人的聲音,她直接問我:「你是某某嗎?」我說:「我是。」她又問:「你和某某(我丈夫的名字)離婚了嗎?」我頓時就心跳開始加速,知道來者不善。但同時我也很清醒,知道自己是大法弟子的身份。

那女人講述了我丈夫和她妹妹的事,說她妹妹與我丈夫已戀愛兩年了,是奔著結婚去的。又說我丈夫說與我離婚了,也知道我們家的情況,她的每一句話都很扎我的心。但由於我每日都要默背很多遍《論語》,所以我出奇的平靜,很冷靜的與丈夫情人的姐姐對話,直到掛斷電話。

丈夫這時也從外面回來了。我想,我不能鬧,我要保持冷靜,問清楚。丈夫並沒有承認,並且詭辯。雖然我深知丈夫與這個女人一定有事情,但我很平靜。我對丈夫說:「今天我沒有和你鬧,是因為我修煉法輪大法了。如果我沒有修煉,今天這件事我絕對不會這麼對待。」

當時已經是晚上十點左右了,孩子們還沒睡,大一點的孩子好像能聽明白一些。我的理智告訴自己要理性,把孩子們安頓好,我再和丈夫談這個問題。其間,他明白這件事露了,不敢言語。我對丈夫說:「我修大法了,儘量不要離婚,我不會和現在的普通人一樣處理問題,現在是金錢當道。現在的人一定會大鬧,然後離婚,最後要所謂的精神損失費。」

丈夫問我:「你想怎樣?」我說:「如果換作以前,我會讓整棟樓的人都知道,我會撒潑,會大晚上(當時已經十一點多快十二點了)給你父母打電話,大鬧離婚並出言不遜。但今天,我不一樣了,我會平衡好,給所有人一個體面,儘管我受到了很大的傷害。」

丈夫知道我學大法,雖然開始並不支持,但在我的堅持下,他也不多說甚麼了。丈夫雖然嘴上沒說,但他應該很驚訝,因為我修煉前的性格很潑辣,在家無人敢惹,在單位也是個出名的小辣椒。

我冷靜下來,想著這就是在過關。於是我打坐,心裏對師尊說:「師父,弟子一定不會讓您失望,我一定過好這關。感謝師尊加持我,讓我一直保持平靜。」當時,師尊的法打入我的腦中:「覺者執著心無存,靜觀世人,為幻所迷。」[1]我明白,我有執著、有情、有要去掉的東西。

我心裏很難受,也會有思想業上來,這時我就背《論語》。第二日醒來,丈夫態度很溫和,說不會離婚,也不同意離婚。

婆婆一直幫我們帶兩個孩子。中午下班回家,我盡力的表現和平時一樣,不讓婆婆看出來。可是吃完飯,我還是沒忍住,問婆婆年輕的時候是怎麼過來的?因為公公年輕時也這樣做過,也有電話找到婆婆這裏。婆婆問我到底怎麼回事,我將事情全部告知了婆婆,我沒有講我想怎樣處理。

婆婆很生氣,因這之前我和丈夫感情一直不睦,時常鬧離婚。婆婆聽了這次的事,因為是她兒子的錯,以為我一定會離婚,並且會大鬧。婆婆問我的想法,並且一邊罵一邊給我丈夫打電話,要他回家並罵他。

我說那個女人是某某醫院的,二十九歲。婆婆在醫院有熟悉的朋友,沒用十分鐘就將這個人打探出來,並問我說要不要打電話。我想這又是一次考驗,內心深處是矛盾的。可又一想,丈夫的這個情人也挺可憐,一個女孩有幾個兩年呢?她又何嘗不是錯付了感情呢?也是受害者。

我說:「別打電話了,不合適,對誰都不好。」婆婆很驚訝,說:「你是受害者,咋還替別人著想?你傻了?」又接著說給我公公打電話,刺激他,這也是他年輕做過的事,報應來了,他兒子的婚姻也岌岌可危了。婆婆給公公打電話,吵罵了起來。

我想,這局面都是我的心不穩造成的。婆婆掛斷電話說,她跟我公公說了,公公晚上來我家,我們面對面解決這件事。

我公公的脾氣特別不好,我丈夫平時特別怕他。我想,如果我公公來了,一定會大罵我丈夫,那樣丈夫不僅在我面前丟盡面子,也在孩子面前威信全無,婆婆和公公也會因此而勾起他們年輕時的往事而大吵大鬧,這樣就無法收場。

我想,只有我可以讓這場戰火平息。我跟婆婆說,讓她告訴我公公別生氣,好好問問我丈夫這件事,別嚷嚷著說,因為我丈夫自尊心強,怕傷我丈夫的自尊心,這件事的結果讓我自己來拿主意吧。

婆婆聽完後很震驚,照我的話做了。婆婆說:「真沒想到你會這樣做,這不是一件小事。你能這麼做,真的挺感謝你。」

我說我在去年初夏的時候修煉法輪大法了。我說法輪功是宇宙大法,宇宙大法的標準就是真、善、忍。如果我非要離婚,對孩子們、對雙方父母沒做到善,對我丈夫沒做到忍,這樣做不合格。我之所以不離婚,也是真心的不恨丈夫,不恨那個女人,反而覺的他們很可憐。

婆婆很感激我。我說:「是大法改變了我,如果我未修煉,這件事我絕不會這麼對待。」婆婆說晚上請我吃飯,我笑了,說:「媽,我請你吧,給你壓壓驚,這件事我把您嚇著了,認為我非要離婚。」婆婆說:「你這樣說我都想哭。」

寫到這裏,我更加堅信師尊的法。我深感自己幸遇法輪大法,走入了大法修煉中。雖然我修煉時間短,在我做的不好的時候,師尊會利用身邊同修的嘴或同事們說的事點化我。弟子跪拜師尊!我要修好自己,做好師尊要求我們做的,去掉自己後天形成的各種執著。

因學法時間短,有不足之處,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境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