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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王雅新當庭指出修真善忍遭庭審是對法律的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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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唐山市法輪功學員王雅新在唐山市路北區法院遭非法庭審。此前,王雅新已經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八個多月,而她被非法抓捕的原因是二零二二年七月和另外三個姐妹在一起聊天時,被惡意舉報。

王雅新為人善良溫和,樂於助人,所以家人和親朋都想在此次開庭時見她一下,可路北法院卻拒絕了直系親屬外所有親朋的旁聽,「理由」是人太多。而實際情況是,三排座椅的旁聽席上,家屬每隔一個座位坐一個人都沒坐滿。而作為審判長的楊健卻說:「再來幾個法警,家屬人太多!」中共法庭非法審判信仰「真善忍」的善良公民,卻如臨大敵!

非法庭審中,王雅新告訴法庭,當時警察非法抄家時,王雅新要求他們出示搜查證,警察拒絕出示。而且當時的實際情況是,非法抓捕發生在同小區的杜中華家,與杜中華已離婚多年的前夫前來索要財物,遭拒,於是報警,枉稱杜中華家有七八個人從事非法活動。於是,警察出動,非法抓人、抄家,助惡為虐,充當了惡人入室搶奪財物的幫兇。

王雅新明確告訴法庭,我是法輪功修煉者,家裏有法輪功書籍是很正常的,合法的。公訴人張林芳問她家裏書籍、資料的來源,王雅新回答:這些都不是犯罪證據,與本案無關,所以不予回答。當公訴人要求王雅新確認曾於二零一八年因「散發法輪功資料」被非法判刑時,王雅新告訴她:那是冤案,我現在仍保留申訴權力。

同時,王雅新告訴法庭,自己以一個「真善忍」信仰者的身份站在被告席上,本身就是對法律的踐踏。而且所有抓捕、關押和開庭所針對的關鍵,都是自己作為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而對法輪功的修煉,使自己身體健康,道德昇華……剛剛談到這兒,剛剛談到法輪功給修煉者帶來的益處,就被楊健打斷。

王雅新還當庭表示,國保也屬於公安,他們既管抓人,又管證據認定,是不合理的。

庭上,王雅新請辯護律師提交了二零一一年中國國家出版署頒布的50號令,其中的第99條和100條明確解除了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所以自己擁有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同時還提交了二零零零年公安部的39號文件,此文件中明確列舉了十四個邪教組織名稱,並沒有法輪功,所以自己與邪教無關。此時,公訴人張林芳則稱,提交的文件來源於網絡,對可信性質疑。還說,因為「兩高」的司法解釋裏給法輪功定了性,那法輪功就是×教。作為一個檢察官,竟不知道司法解釋是對現有法律條文的解釋,法律條文裏沒有法輪功,怎麼可以憑空解釋出來呢?那是製造,是制定,而非解釋了。這麼多年來,太多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都給他們郵寄過各種真相資料,所以與其說她不知道,不如說是明知故犯,陷自己於非法之中,在迫害善良中毀了自己的前途。

據悉,開庭前,王雅新的丈夫就曾申請做家屬辯護人,為妻子辯護。而法官楊健提出讓他去開證明,證明自己未處於被剝奪權利期間。經諮詢律師,得知家屬辯護人的合法性應該屬於被動審查式,即只要法院不能證明家屬辯護人不合法,那麼就是合法的,而不是自己去證明。此次開庭,律師和王雅新商量後再次向法官提出家屬辯護人的事,仍被楊健無禮駁回,剝奪了家人的辯護權力。他給出的「理由」是:對於法條,你和我的理解不同,就應該聽我的。

王雅新現年五十三歲,本是河北鋼鐵集團唐山鋼鐵集團二煉鐵廠的一名高級工程師,她二零零七年走入大法修煉後時時以真、善、忍為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踏實肯幹,待人溫和良善,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一致認可,在家裏也是一個受家人尊敬和喜歡的好妻子、好母親。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王雅新、吉桂琴和郭麗雲在杜中華家中,被前來無理取鬧的杜中華的前夫誣告,造成四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抓捕並拘留。十月份,稅務莊派出所將構陷王雅新的案卷遞交開平檢察院,然後又轉交到唐山市路北區檢察院。此次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者是唐山市開平區國保警察鄭志文。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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