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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東德州市委書記陳勇的惡行與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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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原山東德州市市委書記、山東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勇,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因貪腐被查,二零二三年一月七日被共產黨踢出、並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資料顯示:陳勇,男,漢族,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出生,籍貫山東淄博,出生地山東青島,一九八六年四月加入中國邪黨,一九八零年一月參加工作,歷任中共淄博市桓台縣委書記、淄博市委常委、濟南市委秘書長,濟南市委組織部長。二零一五年七月到二零一九年十二月,陳勇出任德州市委書記,在德州工作了四年半,後轉任山東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無論是在淄博還是在德州官場,陳勇都有「酷吏」之名。多名官場人士表示,陳勇作風強勢,訓斥下屬時常會爆粗口,愛整人且整人的手段厲害。陳勇主政德州期間,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四日,德州皇明集團董事長黃鳴曾實名舉報陳勇。還有一名曾榮獲「全國勞模」稱號的著名企業家被公安逮捕、公司破產。但這名企業家一直堅稱無罪,其家人多年來持續舉報陳勇。

國內媒體沒有報導的是,陳勇主政德州期間,曾經大肆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中共當局推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五月起,法輪功學員掀起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起訴大潮,山東德州地區也有數百法輪功學員為伸張正義依法起訴江澤民。可中共最高法、最高檢不予受理訴江案,在七、八月份時將法輪功學員的《訴江狀》秘密打回德州當地。隨後德州地方當局公然違背憲法、報復這些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至十一月五日的半個月內,當地大量法輪功學員在家或單位就被綁架、非法抄家,至少一百零六人被非法行政拘留。德州市武城縣法輪功學員孫秀菊因訴江被行政拘留,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在拘留期間被迫害致死,年僅四十五歲。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德州當局啟動「搶屍維穩模式」,出動百十名特警,強搶孫秀菊的遺體,逼迫家屬簽字後強行火化,並且連骨灰都不給家屬。二零一五年十月底至十一月份,德州市德城區二屯派出所警察在明知法輪功學員彭才秀病重的情況下,三次闖入她家騷擾、恐嚇,致使其病情惡化,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日含冤離世,終年五十八歲。

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被行政拘留後不久被釋放,但誰也沒想到由於訴江後學員個人信息被掌握,當局派出惡人長期秘密跟蹤、監視法輪功學員。在搜集到足夠多所謂「證據」後,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晚,德州市德城區、陵城區和經濟開發區國保大隊聯合各派出所、刑警大隊等部門出動上百名警力,同時對陳玉蘭、王玉芹、呂多美、孫祥仁等至少二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其中對崔濟萍、唐芙慧、李俊蘭、張寶芝、陳月娟、柳月紅及兒子李宗澤七人綁架未遂;被綁架的十八名學員中,李俊玲、柳月萍、賈明祿、孔祥梅、孫祥仁五名學員因身體原因被放回,陵城區法輪功學員張國剛在被綁架到陵城公安局後走脫;李志勇、王建平、張清成、康淑鳳、張文燕、郭麗六名學員被綁架到看守所刑拘一個月後以取保候審的形式回家;呂多美(女,六十多歲)、馬玉清(男,五十多歲)、張秀芹(女,六十多歲)、孟秀雲(女,六十多歲)刑拘一個月後被秘密送入洗腦班繼續迫害;最終王玉芹(六十多歲)、陳玉蘭(七十五歲)、呂多美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王玉芹六年,陳玉蘭四年零九個月,呂多美三年半)。

二零一六年德州地區發生的其他較嚴重的迫害案例還有:

1、法輪功學員王彥芝女士被冤判四年。王彥芝是一位近六十歲的婦女,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晚,發真相資料時被經濟開發區新城派出所巡警綁架,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六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批捕。王彥芝的家人曾經請律師去會見當事人王彥芝,德州看守所為掩蓋迫害的事實,兩次故意剝奪了王彥芝會見律師的權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德州市經濟開發區法院對王彥芝非法庭審。原本上午九點三十分開庭,但王彥芝拒絕開庭,被從看守所拖出來,接近十一點時才被四個警察抬上法庭。王彥芝被迫害的身體很虛弱,幾乎不能行走,吃不了東西被強制灌食,後邊的大牙被灌食撬掉了,前胸疼還吐血,被拉到醫院搶救。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王彥芝完全可以辦理保外就醫,可是德州市經開區法院找各種理由搪塞不給辦理。儘管王彥芝的身體狀況十分危險,十二月八日法官盧金峰還是不顧基本事實真相,誣判王彥芝四年。

2、德州齊河縣黃玉萍、魏樂生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德州地區齊河縣法輪功學員黃玉萍、魏樂生在去鄉村集市散發救人的真相材料時,遭新城派出所警察綁架,三月十五日兩人被劫持到德州市看守所關押,四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批捕。八月十二日,德州市齊河縣法院在沒通知任何家人的情況下,對黃玉萍、魏樂生秘密開庭,並對他們兩人都枉判三年,直到一個多月後,家人請律師會見黃玉萍時,才得知兩人已被判刑的消息。

3、德州武城縣董鳳紅(董風紅)女士被非法判刑兩年零四個月。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德州武城縣法輪功學員董鳳紅女士在李家戶鎮發真相資料時,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下午一點,武城縣公安局、李家戶鎮派出所與甲馬營鎮派出所數名警察到董鳳紅家非法抄家。一週後董鳳紅被武城縣檢察院非法批捕,非法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近十個月後,德州市武城縣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對董鳳紅進行非法庭審,最後對她非法判刑兩年零四個月。董鳳紅此前屢遭迫害,二零一二年曾被劫持到濟南勞教一年,訴江後又被綁架、刑拘一個多月。

4、德州平原縣王秋菊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平原縣法輪功學員王秋菊(五十多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和幾位同修到鄰縣禹城發放真相資料,被禹城十里望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禹城市國保大隊在禹城拘留所非法拘禁十五天,十五天後王秋菊被劫持到德州市看守所非法羈押,並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被非法批捕。在德州市看守所超期羈押期間,王秋菊絕食反迫害,人已經瘦的不成樣子,還長期被戴著手銬和腳鐐。二零一六年十月王秋菊被德州禹城法院非法開庭並枉判三年。

5、德州樂陵市張金海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德州樂陵市法輪功學員張金海,一九六六年七月出生,家住樂陵市城區水利局家屬院。張金海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被樂陵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在其經營的愛心超市內綁架,同年二月四日被樂陵市檢察院非法批捕。樂陵市法院的法官楊志芹和樂陵市檢察院檢察官周倩(公訴人)多次聽聞過真相,他們明知缺少法律依據,仍然串通一氣徇私枉法,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非法判處張金海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6、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王建平被冤判四年。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法輪功學員王建平,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被山東德州市經濟開發區國保大隊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期間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經兩次非法開庭後,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被冤判四年。

二零一七年發生的較嚴重的迫害案例有:

1、德州經濟開發區劉淑清女士遭冤判兩年。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晚,法輪功學員劉淑清在下班路上給人講真相,遭趙真、許偉康、溫磊等人惡意舉報,被德州市經濟開發區晶華北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兩天後警察欺騙她丈夫簽字,隨後將劉淑清非法送入德州看守所刑拘,一個月後劉淑清被經開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下午,德州經濟開發區法院企圖在看守所內對她非法開庭,因劉淑清在看守所長期絕食,身體嚴重受損,原定於當日的非法庭審才被迫取消。劉淑清的辯護律師兩次去法院,兩次去看守所,一次去檢察院,正告迫害者行為的荒謬與違法,並向檢察院提交了撤訴申請。國保警察仍不死心,執意將其構陷到法院。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德州經濟開發區法院對劉淑清非法庭審。三月十五日上午,德州市經濟開發區法院在德州看守所再次非法庭審劉淑清,並誣判劉淑清兩年。劉淑清家族中七人修煉法輪大法。但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後,劉淑清年僅四十五歲的哥哥劉秋生於二零零二年過年期間被迫害致死,並被摘取器官。她母親張秀嶺、二姐、大姐夫也因迫害相繼離世。

2、德州平原縣任善喜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法輪功學員任善喜女士,四十多歲,平原縣經濟開發區東楊村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任善喜去坊子鄉一個集市上去發真相資料,被人惡意構陷,坊子鄉派出所警察將其綁架關進拘留所,後來任善喜被非法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十二月四日,任善喜遭非法批捕,因其丈夫在外地打工,女兒在外地上學,家中無人,批捕通知貼在任善喜家的樓門上。任善喜的丈夫和女兒回家後到平原縣檢察院了解任善喜被綁架、起訴情況,被告知因證據不足,案件仍處於偵查階段。後來其家屬不斷的去平原縣六一零辦公室了解情況、要人。六一零辦公室主任焦紅霞和國保警察王某、祝立國、鄭偉實一夥偽造證據,誣陷好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在沒有任何家人到庭的情況下,平原法院秘密審判任善喜,將其非法判刑三年。

3、臨清市康宗峰、位鳳芹夫婦在德州夏津被冤判。聊城市臨清市松林村法輪功學員康宗峰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八日上午在德州夏津白馬湖貼真相展板時,被惡人舉報,遭夏津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他妻子位鳳芹二月二十日上午到夏津公安局國保大隊要人,回家後下午遭夏津公安局國保大隊、臨清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四月六日康宗峰、位鳳芹的兒子到公安局國保大隊要人,被國保大隊綁架到德州拘留所非法關押。後來夏津公安局國保大隊把構陷他們夫妻二人的材料遞交夏津檢察院。康宗峰、位鳳芹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德州看守所,家人請了兩位律師介入。八月十一日,夏津縣法院對康宗峰、位鳳芹非法庭審。法庭上兩人的辯護律師闡述修煉法輪功、講法輪功真相是合法的。十一月二十二日,法院宣判康宗峰被非法判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位鳳芹被非法判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此前,康宗峰及兒子康壽博均曾在淄博王村的山東省第二勞教所被勞教迫害過。

4、華能德州電廠職工車國萍被冤判三年半。車國萍,女,四十多歲,是華能德州電廠的職工。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傍晚,車國萍在下班路上,被德州運河經濟開發區公安分局李海洋、季佳軍等十多人綁架、抄家,車國萍後被劫持到德州看守所非法關押。德州運河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羅織證據,將車國萍構陷到德城區檢察院,檢察院最終以車國萍在微信朋友圈轉發法輪功音頻提起公訴。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下午,德城區法院對車國萍進行非法庭審。法官劉印江對於辯護人的辯護和控告不予理睬,公訴人崔吉鳳以車國萍認罪態度不好,建議從重判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德州市德城區法院對車國萍非法枉判三年半,並處罰金五千元。此前,車國萍一家多人曾遭迫害,哥哥車奇聰被非法勞教過兩次累計五年,父親車憲起、母親胡欽蘭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三年車國萍孩子剛滿四個月,尚在哺乳期的她被綁架、抄家、關押、洗腦,被勒索二萬元後才被放回。二零零四年車國萍也曾被綁架到看守所刑拘一個月,後被勒索一萬元才被放回。

二零一八年發生的較嚴重的迫害案例有:

1、德州臨邑縣張麗華女士被非法判兩年。勝利油田臨盤法輪功學員張麗華女士是河北辛集人,四十多歲。二零一七年十月下旬,張麗華女士的丈夫楊進外出講真相被惡人秘密盯梢。他回家後有十幾個警察深夜闖進他家抄家。後來楊進被送到德州拘留所治安拘留十五日,罰款一千元。當時張麗華在北京打工,德州臨邑臨盤公安分局的人員連夜竄到北京,將張麗華綁架回臨盤分局,後將其劫持到德州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張麗華被臨邑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在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一年。二零一八年九月,張麗華被德州臨邑縣法院冤判兩年,並處罰金五千元。此前,張麗華曾在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在德州陵縣(陵城區)鄭家寨講真相時被綁架、拘留十五天後,被劫持到濟南非法勞教一年零五個月。

2、德州市平原縣吳壽芬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晚,德州平原縣法輪功學員吳壽芬和一個女學員去講真相,被桃園派出所三輛警車攔截、綁架,直到九月一日凌晨兩點多才放人。期間,警察對她們非法照相、採血等,並扣留她們的手機、鑰匙、電動車、真相資料等。九月二日下午,吳壽芬去桃園派出所索要前天被捕時扣押的電動車時被派出所警察扣押。晚六時左右吳壽芬被警察挾持到她家非法抄家,而後吳壽芬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八年九月獲悉,吳壽芬被非法冤判四年。此前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平原縣公安局的李峰、鄭偉實等人曾把吳壽芬誘騙至東苑小區物業辦公室後強行綁架到東開發區派出所,後把她劫持到德州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3、德州陵城區高國香老太太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德州陵城區法輪功學員高國香(七十四歲)和董娟在德城區所轄趙虎鄉鎮集市上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兩人被綁架、抄家,後被關押在德州看守所。董娟被勒索兩萬元錢後放回。高國香則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近一年。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高國香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並處罰金兩萬元。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高國香屢遭迫害。她曾被綁架九次、拘禁關押共九次、騷擾三次、抄家七次、勒索三萬二千六百餘元,勞教迫害一次,判刑一次。

4、德州市陵城區董娟遭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德州市陵城區法輪功學員高國香、董娟在趙虎鄉鎮集市上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兩人被綁架、抄家,後被關押在德州看守所。一個月後,董娟被勒索兩萬元取保候審回家。一年後,董娟被構陷到檢察院。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德州市陵城區公安分局警察突然通知董娟十一月五日去齊河縣一趟。十二月七日下午兩點,齊河縣法院對董娟進行非法庭審,最終對董娟判刑一年。

二零一八年迫害比較嚴重的案例還有:十一月十八日,德州市慶雲縣一學法點有三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慶雲縣國保警察綁架。慶雲縣國保警察通過長期跟蹤、監視、監聽當地法輪功學員,後來又陸續綁架十名法輪功學員,最終共有四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直至二零二零年,這些人中趙俊香、杜全村、王素娟、於炳蘭、張連雲、段桂霞、杜曉靜、王月霞共八人被非法審判、判刑。

二零一九年發生的較嚴重的迫害案例有:

1、德州平原縣退休教師王金華被誣判兩年。法輪功學員王金華,男,六十九歲,是退休教師。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正月十四)王金華因在平原縣三塘鄉貼真相不乾膠被惡人構陷,三月五日被平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洪江、姚加凱綁架、抄家、審訊。惡警姚加凱等人多次欲將王金華劫持到德州市看守所關押,因王金華血壓高,看守所多次拒收,惡警給王金華辦理了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因證據不足,夏津檢察院曾兩次將卷宗退回平原國保,但平原縣國保執意要加害王金華,並將其以前的「案底」作為所謂「證據」羅列到卷宗,再次遞交到夏津縣檢察院(此時德州地區法輪功案子歸夏津、齊河兩地辦理)。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夏津縣法院對王金華非法開庭。八月七日下達判決書,誣判王金華兩年,並處罰金五千元。十月十日,在王金華身體不適、德州看守所拒收的情況下,夏津法院直接將王金華劫持到山東省監獄迫害。此前,王金華曾九次被綁架,妻子荊傳風也曾三次被綁架,家人被多次騷擾。王金華的小女兒王秀萍被綁架五次,大女兒王秀麗被非法抄家,王金華及兒女總共被勒索搶劫七萬多元。

2、濟南張立萍女士被德州齊河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張立萍,五十多歲,原濟南第二電磁線廠職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德州齊河縣胡官屯鎮司李村的村民發現法輪功真相不乾膠惡意舉報。齊河縣國保警察陳浩從監控器拍的車牌號鎖定張立萍開的汽車,並跟蹤張立萍近四個月。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下午,德州市齊河縣國保警察將張立萍綁架、關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張立萍被齊河縣法院非法開庭,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八月三十日,齊河縣法院法官宋兆軍通知律師說,張立萍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此前張立萍曾被濱州市鄒平縣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零年三月被劫持到淄博市王村鎮的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九個月。

3、濟南市好教師賈兆民被德州齊河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法輪功學員賈兆民(四十九歲)是濟南市長清區平安中學公認的好教師,為人忠厚老實善良。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日,賈兆民在老家德州市齊河縣胡官屯鎮孔官村、司李村向民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幾個村民惡意舉報,後遭到齊河縣胡官派出所警察綁架,惡警對他毒打逼供,賈兆民臀部被打成紫色。第二天,賈兆民被齊河縣公安國保警察劫持到德州看守所非法刑拘。在齊河縣國保大隊的構陷下,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齊河縣法院對賈兆民非法庭審,最終賈兆民被非法判刑兩年。

4、濟南市姜玉芹女士被德州齊河縣法院秘密判刑一年。濟南長清平安中學的教師賈兆民在老家齊河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德州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姜玉芹陪同賈兆民的妻子去齊河縣公安局了解賈兆民的情況。當姜玉芹與賈兆民的妻子離開齊河縣公安局時候,突然被追上來的警察將倆人非法強行扣押,並分別審訊她們。之後,警察將姜玉芹劫持到離齊河縣六十多公里的德州市看守所關押。齊河縣公安國保警察一直在找所謂「證據」構陷姜玉芹,家人、朋友一直沒有姜玉芹的消息。後經多方打聽,才知道姜玉芹已被齊河縣法院冤判一年,並在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被非法劫持到監獄。

以上只是二零一五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酷吏」陳勇主政德州期間迫害法輪功比較嚴重的案例,還有很多騷擾、綁架、關押的迫害案例沒有收錄。陳勇和眾多落馬的中共官員一樣,打壓善良民眾,最終自己遭惡報鋃鐺入獄,淪為笑柄。奉勸還在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的中共官員,認清「天滅中共」的大勢,停止迫害,聆聽法輪功學員講述的救人的福音,在撲朔迷離的未來中明哲保身,選擇正確的自我救贖之道!

(責任編輯:善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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