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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法律援助」 實則協助迫害

——甘肅蘭州市法輪功學員蔣明輝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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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圖謀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蔣明輝。蔣明輝妻子在向法院提交二零二二年九月六日簽署的親屬辯護人委託書時,被法院以已有兩名辯護人為由拒絕接受。同時在向元成彤律師事務所馬鵬斌律師遞交拒絕法律援助告知函時,馬鵬斌律師以沒有蔣明輝本人簽字為由不予認可。

城關區法院刑一庭法官籐瀟瓊告知蔣明輝妻子提請拒絕法律援助的第二天,即三月二十八日提審了蔣明輝。在未告知蔣明輝刑法相關規定──僅限兩名辯護人的前提下,讓蔣明輝簽了同意法律援助的字。

另外,蔣明輝本人和家屬委託的維權律師因開庭日程限制,庭審前無法會見蔣明輝,向他當面講清相關法律規定:即所有轄區內律師接了法輪功案子要先向司法廳報備,在其指導意見下作有罪辯護。

法律援助的實際意義是:在當事人無能力支付律師費的情況下刑法給予的綠色通道。城關區法院在已知家屬已經委託辯護律師的情況下,為甚麼要強派援助律師呢?律師方為掙一千元錢為甚麼堅持作這種有罪辯護來協助法院迫害自己的當事人呢?

蔣明輝,50歲,北京北方工業大學畢業,他原是蘭州市機械局計劃處副處長。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他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遭綁架,二零零五年七月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蘭州監獄,蔣明輝遭受高強度的奴役勞動、洗腦迫害、強制轉化。二零零五年,在入監中隊,他每天被奴役,剝大蒜十小時以上,滿手被刀劃的傷痕累累,加之蒜水浸泡,更是火燒的疼痛。二零零七年初,蔣明輝被關在小號室,由四個犯人包夾,不許出門,不准上廁所,白天大小便都在號室馬桶解決。晚上不准睡覺,整夜不熄燈。強迫洗腦「轉化」,持續五十多天。二零零八年三、四月份,在蘭州監獄八大隊(號稱魔鬼大隊),蔣明輝又被關小號室,不准睡覺,整天戴著手銬,四個犯人二十四小時包夾監視;停止接見,再一次遭強迫「轉化」。

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傍晚,在天水路一家屬院,蔣明輝給民眾送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蘭州市城關區公安分局團結新村派出所警察馬佔賢、李冬等人綁架、構陷到城關區檢察院。

蔣明輝的母親、妻子、兄弟多次到派出所、公安分局、檢察院奔走詢問,二零二一年九月九日從城關區檢察院獲悉:構陷案已轉到檢察院,負責主辦的檢察官叫張靜。蔣明輝的家人向檢察官張靜遞交了相關文書,要求退卷,不予立案。

最近,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通知,蔣明輝被構陷一案,將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在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開庭。

城關區刑一庭法官籐瀟瓊:0931-8522918
元成彤律師事務所馬鵬斌律師1839459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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