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真善忍為標準 而不以利益得失評判好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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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長時間以來,我們講真相說明大法好在舉例的時候,或者網上同修交流文章,或是心得體會,或是真相故事等中,大多都是以自己或者家人修煉大法後病好了,或者惡習改好了,或者其它方面受益了等等,來說明大法好、法輪功好,而感恩師尊,感謝大法。

個人認為,以此淺顯的、容易被人接受的實例證明大法好沒有錯,但應注意,以利害得失與否作為判斷好壞的標準卻是不正的,作為大法弟子,如果認識還停留於因為受益才說好,卻是有漏,有不足的。僅僅宣說「受益了、得到好處了就說是好」的觀念,也許人會為此而來,可大法並非是為了人得好處才傳的,一旦人沒有因此滿足其欲求,會不會起反作用呢?

歷史上,岳飛精忠報國,用生命詮釋一個「忠」字,三國劉關張結義,踐行一個「義」字,從而千古流傳美名。他們沒有在險境或者利益誘惑面前而喪志變節,也沒有以自身利害得失來衡量是否值得去拼打,而是以忠、義作為明志立身的做人準則和信條。

末法末劫時期,道德敗壞了,世人往往把衡量好壞的標準也降低到誰對我好就說他好、誰對我不好就是壞,誰給我好處、利益就是好,否則就是不好的地步,把判斷好壞的基準變異到了以利害得失來衡量,然而這卻是正法中須要歸正的人類變異了的觀念。

應該明確:師父講明:「真、善、忍他是衡量好壞的唯一標準。」[1]個人或者家庭的利害得失與否,不是真正衡量好壞的標準,同時,承認「大法好、真善忍好」也是正法時期生命得救和進入新宇宙的標準和要求。

大法傳出,正一切不正的,提升人類道德;大法弟子修煉、助師正法,也應當引導世人以真、善、忍宇宙特性作為衡量好壞的標準,回歸正的理念,而不是有意無意加強和助長人利益至上的變異觀念。

個人修煉中的認識,不足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法解 》〈在北京《轉法輪》首發式上講法〉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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