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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法輪功學員劉德秀遭劫持到派出所迫害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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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劉德秀一九九六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近期,她遭到居委會、派出所人員聯合綁架,被非法審問及逼迫簽名、強制抽血。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劉德秀在貴惠路去上班的路上,突然被一中年男子猛力撞上,隨後一女子問她:你叫劉德秀嗎?一行三人(兩女一男),其中兩女分別自述一個是居委會的,一個是白雲區都拉營派出所的,叫劉德秀配合他們,去一趟都拉營派出所簽字。

劉德秀表示自己沒有犯法,拒絕跟他們走,但被一女強行架住,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違法綁架好人。他們先把劉德秀挾持到貴惠路派出所,當時有網警,劉德秀邊走邊告訴他們這樣是違法的,他們說這是「工作」,並叫劉德秀不要再講!

到了派出所,一個中年男子,面露兇相,開始訓話,身份疑似隊長。近中午,他們就把劉德秀帶到原鐵道部貴陽車輛工廠菜場旁邊,那位女警告訴劉德秀這裏是都拉營派出所。進到辦公室,然後有幾人輪流指責。

劉德秀表示,受到江澤民一手操控迫害法輪功,她在被非法勞教期間,被判強制離婚。劉德秀指出執法人員綁架就是違法犯罪,且沒出示證件。不料,一名女子說:這麼多年沒找到你,就是找你簽字,簽字後你就活在陽光下,我們這地區十幾人都簽字了,就差你一人。無論他們怎麼說,劉德秀就是不簽。劉德秀說:法輪功教人行善,身體健康,何罪之有呢?哪一條法律不准老百姓煉法輪功?哪一條法律上說法輪功是×教?都是江澤民一人說的,他說的能代表法律嗎?政府兩次公布的十四種邪教,其中沒有法輪功!

過程中,有警檢做筆錄,全程採取錄音錄像。警檢問劉德秀:你叫甚麼名字?劉德秀說不知道。從一開始到最後,劉德秀拒絕配合非法審問。筆錄做完叫簽字,劉德秀還是不簽字,劉德秀認為沒犯法不簽字。

最後警察沒招,只好利用親情,幾十年來都是用親情作最大壓力,劉德秀抬頭看見女兒來了。警察說:你們自私不管家人。劉德秀再三強調,「是江澤民迫害,讓我無家可歸,是共產邪黨讓我流離失所。」劉德秀進一步指出,步步進逼的迫害,讓她如今無工作、又無住處。政府口口聲聲說:中國公民應該擁有要公租房的權利,還應有一定的生活補助。但是,劉德秀這麼多年都沒有找政府幫助,她表示,是因為她能工作,自食其力,想留給更需要幫助的人。

最後,劉德秀女兒說:你不簽字要想逼死我,不簽字影響我工作、生活。劉德秀流著淚表示:是共產邪黨要逼死人;我只是堅持信仰做個好人,那是他們逼我和你斷絕母女關係。最後他們說不簽字就作罷。

最後,走進三位男警察,說必須採血樣,一人坐在劉德秀身邊,兩人站著,疑似準備強行採血。劉德秀幾番掙扎,有人叫那警察把手鬆開些,他們就採到血了。下午六點多,他們幾人就送劉德秀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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