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准法輪功學員離開,並拿出「行政傳喚證」,傳喚證上有在場的法輪功學員的姓名,傳喚理由就是甚麼「破壞法律實施」、「擾亂社會治安」的藉口。他們又調來女警,對每位女性法輪功學員進行裸體搜身;隨即又對房主人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貼在牆上的真相掛飾等物品。
這六位法輪功學員都是66歲至80歲或80歲以上的老人,警察把他們帶到南城派出所(北城派出所是辦案單位),分別審問、記錄,並逐個非法抄家。過程中,警察拿的所謂行政傳喚證、搜查證,只是虛晃一下,並沒有交給當事人一份;各人被抄家搶劫的情況不清楚,被抄家搜走的東西沒有當面清點,出具清單,抄走的物品清單也沒有給當事人一份。
六位法輪功學員都不配合警察的非法詢問,並拒絕在筆錄上及非法監視居住書上簽字。直到第二天下午六點左右,六位法輪功學員才被放回家,但全部被非法監視居住。
參與迫害的辦案單位:
瀘州市江陽區公安分局:
電話:0830-3199821
局長:王高承 13808282802
國保大隊:王新鑫 13419177555
瀘州市北城派出所:
電話:0830-2292716
所長:曾曉丹 13882711111
(責任編輯:田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