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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輪功學員李蘭敏遭枉判三年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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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法輪功學員李蘭敏女士,二零二一年十月被綁架,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三年四月被中級法院非法駁回上訴。五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天津市女子監獄。

李蘭敏現年61歲,是退休工人,家住天津市河東區泰安大街1號。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八點左右,她在家中被天津市河東區國保與中山門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河東區看守所。據警察稱,李蘭敏發放真相資料被人告了,經查看監控攝像頭、追蹤找到她的住處。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後,李蘭敏被天津市河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多。她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訴至中級法院。二零二三年四月,中級法院無理駁回上訴,維持非法原判。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李蘭敏被劫持到天津市女子監獄。六月二十六日家屬在監獄首次探視李蘭敏。

李蘭敏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員迫害,在明慧網上記錄的有: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上午,李蘭敏在家中被河東區上杭路派出所與河東分局警察綁架、抄家,後被非法勞教兩年,被劫持到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迫害。二零一九年九月二日上午,李蘭敏在家中被天津市北辰公安分局國保、河東公安分局、中山門派出所共六、七個人綁架、抄家,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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