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遭非法判刑後被迫害致死案例
1、姜春賢被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姜春賢,女,34歲,家住德惠市大房身鎮高台子村五社(老家德惠市五台鄉盧家村一社)。因修煉法輪大法講真相,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在德惠的住處被長春綠園分局綁架,並遭刑訊逼供、上大掛等酷刑迫害。在刑訊室,警察將其雙手吊起,兩腳抻上,百般折磨,那種鑽心的痛苦幾乎無法令人忍受,痛至極限。之後她被非法關押在雙陽第三看守所遭迫害,一個月後轉回德惠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三年三、四月份,姜春賢絕食抵制迫害和抗議非法關押,遭到德惠市公安局看守所殘酷折磨迫害。當時德惠市看守所所長丁日超、副所長劉玉湖、指導員劉超、獄醫李亞洲對姜春賢進行野蠻灌食,他們用皮帶將姜春賢綁在鐵椅子上,手腳固定,丁日超用手打她的臉,劉玉湖踩她的腳趾頭,劉超在一旁。
由於長時間的遭受身心殘害,姜春賢出現結核性腹膜炎狀態,有時一口氣上不來,憋得幾乎昏過去,腹部脹痛得成宿睡不著覺,有時難受得一天幾乎吃不下東西,消瘦得完全脫了相。
當時,中共正在宣傳最高檢下達「超期羈押就是非法拘禁」和「超期羈押最長時間不能超過九個月」的規定。但德惠市公檢法和看守所卻視之為廢紙,知法犯法,受德惠市政法委、610操控,對其超期不放、也不予保外就醫,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非法開庭。
十一月十四日上午早八點左右,位於松柏路的法院兩側布置多台交通巡警車和警車,法院大門口拉上警戒線,大門緊閉,由兩排武警手持盾牌和警棍守候,兩側站滿法警和警察,就連法院樓頂都站上人。姜春賢等13名法輪功學員被分成兩次,八點半,6人;十點,7人。八點三十分,法輪功學員孫遷等人是被抬進法庭的,他們連坐都坐不住,根本沒有辯護能力。張文鋒當庭辯護時,幾次被法庭不法人員打斷,不讓讀完。姜春賢當庭講法輪功真相,也被幾次強行打斷。更加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在場家屬旁聽時,每人身旁有兩人專管,像犯人一樣對待,連扭頭看一看骨肉分離一年之久的親人都不准,甚至家屬剛要講話,就被旁邊的人強行按住。
十二月十八日,德惠市法院對超期羈押達十三個月之久的13名法輪功學員再次開庭,一個小時後便草草收場。1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十二年不等:姜春賢被非法判刑八年。
姜春賢等法輪功學員上訴。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五日,長春中級法院開庭,非法維持原判。據旁聽的家屬稱,當時在法庭上,有關執法人員根本不讓當事人辯護,剛一說話就將嘴堵上。姜春賢等法輪功學員當庭高呼「法輪大法好」,身旁的警察連連用手捂他們的嘴。姜春賢當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五日被劫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時,姜春賢病情嚴重,體檢不合格,被監獄一度拒收,但德惠法院受德惠市政法委、610操控不僅不釋放,卻開了強制執行令,將其強行送到黑嘴子監獄。
得知姜春賢的下落後,一月三十日(正月初九)家屬急忙趕到監獄探視。當時姜春賢精神狀態尚好,但臉無血色,嘴唇發白,經常便血。但二月六日(正月十六)家屬再次探視時,姜春賢的身體已顯嚴重病態。由於牽掛其安危,家屬又於二月十八日第三次探視,這時姜春賢身體病重,是被用輪椅推出來的,說話已有氣無力,聲音微弱。家屬向值班的兩個男民警強烈要求保外就醫,但得到的答覆卻是服刑不到一半刑期不給辦理。
令人萬萬想不到的是短短不到一天時間,姜春賢就被活活虐殺。二月十九日晚十二點左右,獄方通知家屬姜春賢已死亡,並說姜春賢是十九日下午四點左右被送到白求恩醫大醫院的,半小時後死於心臟猝死。但家屬看到姜春賢遺體時,遺體卻在監獄內。姜春賢從來沒有心臟病史。當家屬檢查遺體時,發現其後背部有大片淤血,而且大腿內側有兩個大紅點子,這些傷痕足以說明姜春賢死前曾遭受折磨。獄方對家屬提出的問題,一味地矇騙、搪塞或迴避,同時,在未屍檢的情況下,多次強制家屬趕快火化。
2、肖永芬在吉林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
肖永芬,出生於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家住德惠市五台鄉盧家村四社(馬家窩棚屯),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和丈夫孫桂昌在五台鄉(鎮上)的一小區被不法警察入室綁架。
當天早上八點鐘左右,孫桂昌外出辦事,當走到五台鄉中心小學附近時,被德惠市國保大隊夥同五台鄉派出所數個警察強行綁架,並搶走隨身帶的鑰匙。隨後他們不穿警服、開車不敢掛牌、偷偷摸摸,闖到孫桂昌家,用搶來的鑰匙打開房門,進屋按住孫桂昌的妻子肖永芬不讓動、開始像土匪一樣亂翻、把私人物品搶劫一空。下午四點多鐘,孫貴昌被送到德惠市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肖永芬被送到長春第二看守所檢查身體,不合格拒收,第二天下午七點多鐘放回家,被監視居住。後來,孫桂昌被非法關押在德惠市看守所遭迫害。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多,五台派出所指導員劉輝開車把肖永芬拉到派出所,稱是法院要開庭得再次檢查身體。十二點兩個小警察說照身份證像,其中一個拽肖永芬手按手印。一點多去德惠路上,警察又說公安局說得去長春市醫院檢查,德惠不夠格。在長春市醫院檢查完就五點多了,又到長春第四看守所,醫生看了醫院檢查又給肖永芬量血壓和醫院一樣都是215,還有右腳踝骨處腐爛,拒收。最後警察開車把肖永芬送回家已是晚上十點多。
五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德惠市法院開庭非法庭審孫桂昌、肖永芬,公訴人騰繼坤,審判長王榮富。兩位法輪功學員否定所有罪名。肖永芬告訴他們,大法書是教人做好人的寶典,真相資料是告訴人們躲開大劫難、保平安的好方法。肖永芬告訴他們拋棄假惡鬥、記住真善忍,就能保命。審判長說不管你是正的還是反的,只要承認是你的東西就定罪。所謂「庭審」時間大約一個半小時。肖永芬因身體和精神狀況不佳被放回家,並被非法監視居住。
七月二十八日左右,吉林省公安廳數個警察夥同德惠市五台鄉幾個警察,闖到五台鄉三社肖永芬的女兒家,將正在給其女兒看家的肖永芬綁架。然後將其劫持到長春某醫院所謂的治療,圖謀進一步迫害。肖永芬又遭610迫害強行轉回當地德惠市看守所遭迫害。
肖永芬後來被非法判刑七年,上訴後被非法維持原判,因肖永芬身體狀況,吉林女子監獄曾一度拒收,德惠法院又強制執行,肖永芬被非法押送吉林女子監獄。
在非法關押期間,因她的身體原因,她被關在應該是病殘監區。期間家屬和親屬因牽掛她的安危,多次去給她存錢和衣物等,去看望她;就在二零二零年元旦前後,家屬和親屬曾兩次去看她,那時她的精神狀態良好,身體也很好,根本沒有明顯的病態。
但不到短短的一個月,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下午四點(正月初七),肖永芬的家人突然接到獄方電話,稱肖永芬在集體洗漱時突然摔倒,正在搶救;十多分鐘後又接到電話,稱搶救無效,肖永芬已死亡。
3、劉建英被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劉建英,二零一九年三月左右被德惠市政法委、610非法判刑兩年半,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於十二月三十日被迫害離世,年僅57歲。遺體次日被火化。
劉建英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五日因在公園講真相,遭德惠市610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後被非法轉刑拘,非法關押於德惠市看守所遭迫害。期間身體出現不正確狀態,進食很少,身體消瘦,四肢無力,曾於德惠市民心醫院就醫。家中80歲的母親無人照顧,整日以淚洗面,家屬曾以劉建英身體狀況,多次要求保外就醫卻遭拒。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劉建英遭德惠市法院非法庭審。劉建英的身體極度虛弱,不能站立,中共不法之徒仍未放人,休庭了之。當時劉建英的狀況就不好,吃不下東西,人很消瘦。後來,家屬、德惠市看守所所長及德惠市公安局副局長去德惠市檢察院、德惠市法院,協商保外就醫,未果。
二零一九年三月左右,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劉建英非法判刑兩年半,關押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劉建英因堅持信仰無罪,遭警察野蠻灌食。
劉建英瘦得生命垂危,身體虛弱的不能出來接見家屬,監獄只得經過層層審批破例讓家屬進監區接見,試圖用「親情感化」。家屬再次要求保外就醫,卻再次遭拒。劉建英已瘦得不成樣子,生活不能自理,靠人照顧。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劉建英的家屬在吉林大學第二醫院見到被非法關押中的劉建英,她已奄奄一息,並且掉了兩顆牙,獄警聲稱是走路不穩摔掉的。由於長時間進食少,劉建英腸子都粘連到一起,醫院已下病危通知書,家屬在準備後事,但吉林省女子監獄卻仍不放人。劉建英於十二月三十日被迫害離世,遺體次日在長春殯儀館被火化。
二、遭非法判刑案例
1、田淑琴遭非法判刑三年
田淑琴,女,當年五十多歲時,在二零零二年中秋節因講真相被綁架迫害,被德惠市政法委、六一零特務組織操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非法關押期間,在殘酷迫害下,被所謂的轉化,走向佛教,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兩年多,回家後,二零一九年因病身亡。
2、張文峰、姜春賢等被非法判刑
自二零零二年五月至十一月,德惠市相繼有張文峰、姜春賢等13名大法學員被德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迫害,非法關押在德惠市看守所遭迫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德惠市政法委、六一零特務組織操控德惠市法院對非法超期羈押的13名大法學員進行非法開庭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德惠市法院對13名大法學員進行非法審判。非法審判原定上午8點半開始,但直到9點多鐘才進行,一個小時後便草草收場。13名大法學員被非法判刑3─12年不等,具體情況如下:孫遷12年;劉殿玲11年;張文峰10年;鄒繼彬9年;姜春賢8年;胡傑7年;賈雲俠7年;楊君7年;張燕6年;衛廣學6年;林洪飛4年;劉佰軍3年;蔣文彬3年。男學員被非法押送到吉林市吉林監獄遭迫害;女學員被非法關押到吉林省女子監獄遭迫害。
3、王國華、王興香、朱紅被非法判刑
吉林省德惠市法輪功學員王國華、王興香、朱紅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在德惠市郭家鎮散發大法真相資料時,被德惠市郭家鎮派出所惡警畢國權等人綁架,遭刑訊逼供迫害。王興香被惡警畢國權等人將胳膊扭斷,王國華被送到長春公安一處(現長春610國保支隊)遭酷刑折磨迫害。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四日,德惠市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德惠市法院對三人非法判刑迫害,其中王國華被判刑八年,王興香九年,朱紅七年,並被非法押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關押(即黑嘴子監獄)遭迫害。其中,王國華曾一度被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精神失常。
4、於千和張學東分別被非法判重刑十七年、六年
於千,男,二零零四年七月二日,在德惠市看守所被德惠市公安局610國保大隊、檢察院、法院聯合構陷,被非法判重刑十七年,被非法關押在吉林二監遭迫害。
張學東,四十多歲,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原繫德惠市哈拉哈糧庫職工。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德惠市哈拉哈鄉派出所副所長李某某帶領三名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張學東家中,強行非法搜查。抄走大法資料3000多張,並將來此辦事的苑學鳳帶走(後被放回)。張學東和妻子被迫離家流離失所。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德惠法院非法審判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而張學東當天在路上被綁架迫害。二零零四年七月二日,吉林省德惠市法院對張學東非法開庭審理。在開庭的前一天,德惠法院進行嚴密部署,在法院周圍放哨、監控、警車巡邏。這次開庭他們嚴密封鎖消息,掩蓋事實真相,連家屬都沒有通知,張學東被非法判刑六年,被非法關押在四平監獄遭迫害。
5、朱國友、袁希敏被非法判刑
朱國友,男,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法輪功學員朱國友和妻子於淑華是在東立交橋附近的臨時住處被劫持迫害的。多名惡警將其住處包圍後,破門而入,數名惡警對兩人瘋狂施暴迫害,之後把他們拉到德惠市公安局,又劫持到德惠市民政賓館這個黑窩。朱國友被打昏後,被惡警用水潑醒、再打。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朱國友被吉林省德惠市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德惠法院非法判處六年徒刑迫害。朱國友當時被非法關押在四平石嶺監獄遭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七日在家中被綁架的松花江鎮法輪功學員袁希敏,在德惠市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德惠市法院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8點半對其進行第一次非法開庭審判。目擊者稱,當天法院內外仍是部署大批警察、武警和警車等,他們手持器械,如臨大敵。作惡心虛,只允許袁希敏有病在身的老伴一人旁聽,其他人都沒通知。並且當家人知道消息到場時,非法審判已匆匆收場。後來得知,袁希敏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迫害。
6、劉鳳雲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劉鳳雲,女,五十二歲,以前被北京醫大醫院診斷為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嚴重時吐血,須終生服藥才能維持生命。一九九六年劉鳳雲修煉法輪功後,疾病不翼而飛,迅速恢復身體健康。她的丈夫白瑞松曾三次被非法勞教,九台勞教所及當地看守所惡警對他施用各種酷刑摧殘,白瑞松遭的罪太大了、受盡苦難,他的女兒小白鶴,當年只有十三歲,也曾被惡人跟蹤、威脅、非法關押、關進封閉學校監視居住,一家人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劉鳳雲和小女為躲避邪惡的跟蹤、騷擾和恐怖的綁架,被迫流離失所,臨時住在永青新村。二零零六年七月九日,德惠市國保大隊邪惡之徒張慶春夥同「六一零」惡徒綁架劉鳳雲和女兒白鶴,並非法抄家迫害。劉鳳雲被關進德惠看守所迫害,小白鶴一度被送往封閉學校,後被親屬接回。
在當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半年後,德惠市政法委、六一零操控法院邪惡之徒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秘密開庭對劉鳳雲非法審判。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迫害,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四日被非法押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在教育監區遭迫害。回來後,劉鳳雲再遭綁架迫害,德惠派出所幾次非法上門騷擾迫害,後來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再一次被抄家綁架,在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後又關進看守所,最後以取保候審的方式被家人接回。一次又一次的迫害,使劉風雲的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劉風雲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六日晚十點五十分悲慘離世。
7、張春啟遭非法判刑三年
張春啟,男,以前身患重病,由於病魔纏身,對人生失去了希望。一九九八年夏天,張春啟得法後,一身疾病不治而癒,迅速恢復了健康。家裏近三十畝地侍弄起來得心應手。驚人的變化使愛人張玉華大為驚奇,感謝大法的救度之恩,從此也走上了修煉之路。一家人其樂融融。
張春啟堅修大法,二零零一年遭德惠市惡徒綁架迫害,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其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德惠市政保科惡警夥同楊樹鎮派出所的惡警竄至楊樹鎮夏家村法輪功學員張春啟家實施綁架並非法抄家迫害,非法搶走多種物品,並將張春啟綁架至德惠市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七年四月五日上午,德惠市政法委、六一零操控法院開庭非法審判張春啟,並將其非法判刑三年。
8、大軍、陳學東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德惠市610恐怖組織、德惠市公安局夥同長春市公安局,在德惠市綁架了大軍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並直接非法關押在德惠市看守所進行迫害。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上午10時,德惠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夥同長春市公安局,在當地派出所惡警林英啟的帶領下,闖入岔路口鎮第八中學,在光天化日之下強行綁架法輪功學員陳學東。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晚九點,德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和紅旗派出所部份惡警非法闖入大軍家中,進行非法抄家和綁架,非法搶走家中物品和現金。當晚大軍、妻子王長英和一個兩歲多的孩子都被綁架。大軍被綁架後,非法關押在德惠市看守所遭受迫害。不久,大軍就被非法判重刑十年,並送往四平石嶺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大軍在四平石嶺監獄被關押迫害。
德惠市岔路口鎮法輪功學員陳學東,德惠八中英語教師,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上午在課堂上被長春國保支隊、德惠國保大隊、岔路口鎮派出所不法警察綁架,在德惠看守所關押迫害幾個月後,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到四平市石嶺監獄繼續迫害,被迫害的白天黑夜都無法入睡,身體極度虛弱,生命處於危急狀態,監獄方面仍不放人,繼續關押迫害。
9、中國政法大學畢業生孫振被非法判刑八年迫害
德惠法輪功學員孫振,男,中國政法大學畢業。在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日在北京被綁架後,被北京市政法委、六一零非法判刑8年迫害,被非法押送到吉林省公主嶺市監獄遭迫害。家屬曾多次探望卻遭拒絕,曾被迫害的骨瘦如柴,身體非常虛弱。
10、德惠市公安局姜學富及妻子張瑜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一年三月,張瑜因向幼兒園孩子播放神韻光盤真相遭舉報。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下午,在德惠市幼兒園工作的法輪功學員張俞被騙到單位後,被德惠市國保大隊惡警扣押綁架,後到其家中將其丈夫姜學富(在德惠市公安局工作)綁架,並抄走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德惠法院第二次非法開庭,對德惠法輪功學員姜學富、張瑜夫婦分別被非法判刑四年,姜學富被劫持到四平石嶺監獄、張瑜被劫持到黑嘴子監獄(吉林省女子監獄),被關押在教育監區所謂的「轉化學習班」遭強制洗腦迫害。
11、林曉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德惠市法輪功學員林曉明被綁架後,家中電腦、打印機等物品被德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強行洗劫一空,惡警卻一直沒有通知林曉明的父母。
林曉明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年歲已大,家中生活很困難。沒有兒子在身邊,又不知其下落,父母每日以淚洗面,望眼欲穿,盼望兒子早日歸來。後來,得知林曉明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四平市石嶺監獄遭迫害。
12、蘇翠芝遭非法判刑四年
德惠市大房身鄉長春村五社農民蘇翠芝,女,住德惠市。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早晨六點三十分左右,蘇翠芝在家裏被德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後遭德惠市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德惠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迫害。
13、德惠市法輪功學員李建民、張偉被劫持至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一一年年四月十二日下午2點至4點左右,在德惠市農電局送變電工區工作的法輪功學員張偉下班回家時,被堵截在其家樓下的德惠市國保惡警綁架,然後又到其家中綁架了張偉的妻子陳靜,並搶走了電腦、手機等貴重物品。在張偉的弟弟跟相關部門交涉下,陳靜在次日凌晨2點左右回到家中。
德惠市邪黨法院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對法輪功學員李建民、張偉二次非法開庭。李建民,張偉被非法判刑。已分別被劫持至公主嶺、四平石嶺子監獄迫害。
德惠市法輪功學員李建民、張偉、滕淑媛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在德惠市國保大隊和長春市國保相互勾結下被相繼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德惠市看守所。期間,法輪功學員李建民、張偉被迫害的身體出現病業,後來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到家中。
二零一二年二月德惠市檢察院將法輪功學員李建民、張偉、滕淑媛非法起訴到德惠市法院。法輪功學員聘請了北京正義律師,邪黨因恐懼自己的惡行被曝光,推遲非法開庭。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在長春市公安局惡警陳龍指揮下,長春國保夥同德惠國保再次綁架法輪功學員李建民、張偉,非法關押在德惠市看守所遭迫害。
邪黨公檢法再次羅織罪名,二零一二年九月四日再次將法輪功學員李建民、張偉起訴到德惠市法院,法輪功學員家屬被告知十天以後開庭。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邪黨德惠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建民、張偉非法開庭,並非法剝奪了律師的辯護權。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邪黨德惠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建民、張偉非法二次開庭,並非法判刑。
14、曲廣義在長春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個月
曲廣義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早晨六點多在自家門外被長春二道分局610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被長春市經濟開發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零六個月,被劫持到吉林市監獄非法關押迫害。在獄中,曲廣義遭到多次洗腦迫害。
15、德大支行職工劉芳遭非法判刑七年
劉芳,女,吉林省德大支行職工。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下午,劉芳走在大街上被德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期間,德惠市檢察院曾因證據不足兩次退捕補充偵查。二零一三年三月份,檢察院公訴科向法院起訴,構陷劉芳。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五日,法院對劉芳非法開庭審理。十二月二十日,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中共不法人員將劉芳非法判刑七年。據悉,吉林省女子監獄,從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對她強行轉化迫害,並違規停止她的接見。
16、孫長盛在吉林市遭非法判刑
孫長盛,男,三十七歲,家住吉林省德惠市,原係吉林省大華公司職工。孫長盛自修煉法輪功以來,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這樣一位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在大陸卻屢遭綁架、歷經磨難。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中共吉林市委書記張曉霈與「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頭目白岩親自操縱吉林市公安局警察綁架吉林市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其中包括孫長盛。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孫長盛被吉林市船營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非法關押在吉林監獄遭迫害。
17、朱紅霞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德惠市法輪功學員朱紅霞被德惠市國保大隊綁架,隨後被送往長春市第三看守所迫害,據報導朱紅霞曾被押送吉林省公安醫院迫害,後被德惠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18、崔濤等十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德惠市十名法輪功學員李瑞風、崔濤、王成順、楊金玉、胡波、馬寶舫、張鳳秋、李紹珍、郝傑、楊金鳳先後被德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和治安科合謀綁架、構陷。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多,德惠市法院對楊金玉、胡波、馬寶舫、張鳳秋、李紹珍、郝傑、崔濤、王成順、李瑞風、楊金鳳十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法輪功學員家屬到庭旁聽。
德惠法院休庭後再次非法開庭,當天十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全部到庭旁聽,非法開庭持續一個多小時後,法官王榮富、副檢察官孫勇超當庭對李瑞鳳非法判刑七年,王成順五年,崔濤四年,李紹珍三年六個月,郝傑三年六個月,楊金玉三年,馬寶舫三年,張鳳秋三年,胡波二年,楊金鳳一年。除楊金鳳被非法處罰金五千元,其餘九人都被非法處罰金一萬元。家屬對非法審判結果紛紛表示要上訴和控告。長春中法二審非法維持原判。
19、姜彥被非法關押在吉林二監
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姜彥被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被綁架,遭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姜彥再遭綁架;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遭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姜彥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監獄遭迫害。
20、王翠花被非法關押到女子監獄遭迫害
德惠市法輪功學員王翠花,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遭德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誘騙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到女子監獄遭迫害。
21、肖永芬、孫桂昌夫婦遭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德惠市國保大隊從家中把法輪功學員肖永芬、孫桂昌夫婦綁架,因肖永芬身體不合格長春四看守所拒收,回家被監視居住。肖永芬、孫桂昌已被非法庭審迫害後,肖永芬被當庭釋放並被非法監視居住。據悉,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左右,法輪功學員肖永芬在五台鄉三社其女兒家中被長春市公安局國保警察、德惠市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被劫持到長春市公安醫院非法關押,警察稱是給肖永芬治療腳部潰爛,等治好了,就將她和她的丈夫孫桂昌一起非法判刑七年迫害。
22、季國祥被非法判刑6年
吉林省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季國祥,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在長春被綁架,據悉被非法判刑6年。
23、王興香被非法判刑三年四個月
德惠市法輪功學員王興香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被綁架,被德惠市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四個月迫害,二零一九年二月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25、劉忠榮被非法判刑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劉忠榮打出租車,給司機講真相,被出租車司機直接送到德惠市建設街派出所迫害。劉忠榮被非法關押兩天後,取保候審回家。
大約八月中旬,劉忠榮又被德惠市建設街派出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又送仁愛醫院非法關押後回家。後來再次遭綁架,被劫持到長春第四看守所迫害。二零二一年四月四日,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劉忠榮被德惠市法院非法開庭迫害。據悉,後來被非法判刑十個月迫害。
26、姜淑華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姜淑華第一次被德惠市升陽派出所綁架迫害,遭升陽派出所所長崔佔寶勒索二十箱香瓜,價值兩千多元。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姜淑華在大青嘴集市被再次遭綁架迫害,在德惠市做核酸檢測後,被德惠市國保大隊劫持到長春第四看守所迫害。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姜淑華被檢察院(德惠)告知,稱迫害材料到檢察院。八月二十九日,姜淑華被非法轉回德惠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二零二一年四月四日,吉林省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姜淑華被非法開庭迫害。據悉,姜淑華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27、陳娟遭非法判刑兩年半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以有人舉報為由,德惠市天台鄉派出所和德惠國保聯合綁架陳娟(又名陳玲),並非法拘留十天,後陳娟被取保回家。迫害期間,因陳娟是做熟食生意,店鋪生計需要她,家人著急營救,被德惠610國保勒索五萬元取保回家。
二零二一年三月末,德惠政法委「六一零」人員張福貴,到陳娟家騷擾,製造壓力、逼迫她簽字(放棄信仰),還要強行錄像,陳娟嚴詞拒絕,他們一共非法上門騷擾兩次。當天下午,德惠市六一零公安局國保大隊又來電話威脅,聲稱要把陳娟的材料上報。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早上八點多鐘,受德惠市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德惠市六一零公安局國保大隊將陳娟綁架到德惠市民心醫院檢查身體,後又把她帶到長春醫院檢查身體。當天陳娟被放回家中,並被告知稱,關於她的所謂材料已遞交到德惠市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被德惠市法院非法開庭,歷時四十多分鐘。當時沒有宣判,稱讓陳娟回家等結果。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九日,吉林省長春德惠市法輪功學員陳娟被綁架到長春「病監大隊」。後來德惠市法輪功學員陳娟被非法判刑兩年半迫害,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迫害。
28、宋昌平被非法判刑三年
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宋昌平,因給學生講法輪功真相遭一校長惡告,二零二一年七月十日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迫害。後來被德惠市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德惠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宋昌平五十六歲,家住德惠市達家溝鎮五家子大隊四社。為陪孩子讀書,她在德惠市龍珠私立學校做保潔。因她對學生講法輪功真相,被王姓女校長惡告。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日上午九點多,德惠市國保大隊、振興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宋昌平,並與達家溝派出所警察闖到她老家非法抄家。七月二十六日,宋昌平被劫持到長春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德惠市法院在德惠市政法委、「610」指令下,對宋昌平非法判刑三年。她現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迫害。
據悉,宋昌平的丈夫常年在外地打工,大兒子因糖尿病嚴重,失去勞動能力,小兒子患抑鬱症,不能工作,平時家裏全由宋昌平照顧,兩個年幼的孫女也需要她照顧。
29、楊豔霞和金玉霞在長春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德惠市法輪功學員楊豔俠和金玉霞,在長春發送真相卡片時,被惡人舉報,遭長春市南廣場派出所警察綁架到長春市葦子溝拘留所,非法拘留關押十五天迫害,期間以疫情為由,不讓家人接見。之後,又被強行送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迫害。於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被長春市政法委、六一零操控法院非法開庭,當時沒有宣判,說一週後等結果。後來吉林長春德惠法輪功學員楊豔霞和金玉霞分別被非法判一年和十個月、非法罰款五千元。
綜上,據明慧網資料記載: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共黨魁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和中共互為利用發動對法輪功的鎮壓迫害以來,吉林省德惠市法輪功學員遭吉林省德惠市政法委、六一零特務組織迫害導致至少有54人遭綁架後被非法判刑迫害,其中有姜春賢、劉建英、肖永芬三人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迫害致死。
上述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是吉林省德惠市政法委、六一零、德惠市公安局、德惠市國保大隊、德惠市檢察院、德惠市法院、長春市政法委、六一零、長春市公安局、長春市國保支隊、長春市檢察院、長春市法院、吉林省政法委、吉林省六一零、吉林省女子監獄、吉林省第二監獄、四平監獄、公主嶺監獄等人員。幕後真兇是江澤民犯罪集團和中共及中央610迫害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