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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離家漂泊多年 內蒙古農婦在河北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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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河北廊坊市霸州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范美令非法開庭,法院門內外有大量警車、警察。在庭審過程中,辯護人對公訴人提出的非法證據和所謂法律依據逐一駁斥,有理有據。范美令在自我辯護中表示修煉法輪大法無罪、要求無罪釋放。庭審接近午時結束,當庭沒有結果。

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八點多,范美令的家屬一行十多人來到霸州市法院門口,準備參加旁聽九點鐘的非法庭審。發現霸州市法院門外有4輛特警車,兩輛黑色小車和一輛警車。法院外面的警察人數超過30人,具體數目不詳。家屬還發現有人在車內拿手機向外對家屬拍攝,被家屬制止。

進到法院內,還有廊坊市國保大隊和文安縣國保大隊盯梢家屬,看到約有20多個法警在法庭內外,顯得比較緊張。

法官助理一開始要求,只能直系親屬才能進入旁聽,而且要登記個人信息,辯護人立即制止,並索要法律依據,法官助理拿不出依據,轉身回去。法官出來,說只能進4個人。辯護人索要法律依據,法官說沒有依據,就是法庭的要求,辯護人拿出相應的法律條文,據理力爭,當時周圍圍滿了法警和家屬。法官於是叫辯護人進去談,達成6人現場旁聽,其餘人在旁邊房間看同步視頻。

庭審現場除了家屬外,還有十多名不明人士,其中有文安縣國保人員和廊坊市國保大隊人員。法庭現場約有十多個座位空著。

正式開庭的時候,已是九點四十分左右了。審判長讓法警解除了范美令手上的刑具後經辯護人提醒解除了腳上的刑具,並脫廊坊市看守所的馬甲。

因為對公訴人楊玉彪,助理劉寧已發起控告,已形成利害關係,辯護人當庭依法申請公訴人迴避,楊玉彪檢察官表示不認可,張斌法官直接駁回。辯護人依法申請證人到庭當庭質證,張斌法官繞過話題,辯護人依法申請所有物證當庭質證,逐一宣讀和質證,物證是否和罪名有關聯性,法庭不予理會。

在非法庭審過程中,辯護人對公訴人提出的非法證據和所謂法律依據逐一駁斥,有理有據,並重申法輪功不是×教,當事人無罪。范美令在自我辯護中表示:我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情,我因為修煉法輪功29年沒吃過一片藥。我師父教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只是勸人向善,多積德,如果說這樣的是邪的,甚麼才是正的?我不理解。孝順只能給父母好的衣食,給不了父母健康的身體,只有佛道神才可以,所以我是修佛的,他們說我脫逃,我是不想他們對佛法犯罪,對佛法犯罪是了不得的事,挺對不起你們的。我是修佛的,我沒有犯罪,我希望審判長和在座的官員無條件釋放我。

非法庭審接近中午十二點結束,沒有當庭給出結果。

范美令(范美玲)現年62歲,是內蒙古赤峰市寧城縣忙農鎮三家村一位普通農婦,她因頻遭當地中共人員騷擾迫害,於五年前被迫離家漂泊,近年在河北廊坊居住。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范美令在廊坊市安次區租住屋被南門外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廊坊市看守所。隨後,派出所警察將構陷她的所謂「案子」移交給文安縣國保大隊。三月十五日,范美令被文安縣檢察院的陳建峰非法批捕。四月十七日,文安縣檢察院將案卷轉給霸州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楊玉彪。五月十七日,霸州市檢察院的楊玉彪把案件提交給霸州市法院,由法官張斌負責審理。

更多范美令被迫害的詳情,請參見明慧網《母親蒙冤 兒子懇請救助》《范美令女士遭司法構陷 霸州法院不許辯護人閱卷》等報導。

一個農村老太太的 「開庭」,當局卻派出大量警力在法院內外所謂的維護秩序。這是公權力的肆意踐踏及運用,這是真正的破壞法律實施,這也是對那些口口聲聲說依法辦案,依法治國的中共官員最大的諷刺。

在此正告那些真正的幕後組織者,你坑害公檢法司的辦案人員,迫使他們對佛法犯罪,你作為主要負責人更會承擔更大的惡果。希望你們及時醒悟,利用手中的權力保護修佛的法輪功學員。共產邪黨給你的權力只是一時的,而且他們一直在做著卸磨殺驢的事情。薄熙來、周永康等人不就是前車之鑑嗎?君子不立牆危之下,守護善良,給自己及家人留下一條寬廣的大道,你不會後悔的。當歷史翻過這一頁時,你可以坦然的面對任何人說:在那歷史關鍵時刻我做了我該做的事情。希望你們為自己的生命做出正確的選擇。因此你也會得到福報的。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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