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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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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 給雞西市公檢法朋友的一封信

  • 致深澤縣父老鄉親:李憲之死的警示

  • 給雞西市公檢法朋友的一封信

    朋友:您好!

    我想以一個朋友的身份,和您推心置腹的談一談。人都有善良的本性,我想你會體會到我的善意。如果我僅僅是為了保全自己,明哲保身,我會過得很安逸,不會絞盡腦汁地給您寫下這封信。

    但我畢竟是修煉佛法之人,有一顆善良之心。比如看到一幢大樓將要倒塌,有的房間甚至已經開始冒煙,而在大樓中生活的人卻並不知情,我說不說呢?

    如果我不把自己了解到的,甚至可以說親身經歷的一切事情告訴您,將來世間發生難為人所預料的災難之時,我會心生內疚。也許新冠瘟疫在這個時候出現,就是上天在警醒世人。在人間的善惡面前,讓更多善良人做出理性的選擇。同時,對確實無可救藥的人進行淘汰、清理。

    也許您也想過:中共打壓法輪功這麼多年,為甚麼還有這麼多法輪功學員在堅持講述真相,反迫害?為甚麼打壓這麼多年,全國沒有一起法輪功學員打擊報復迫害者的暴力事件?為甚麼全世界都支持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唯獨在中國大陸不允許?

    人都是有思想的。您想,一個不好的東西,不需要多說,早就被拋棄了。哪怕是個比較好的東西,涉及到自身利益時,都是要權衡利弊,進行取捨的。更何況這「文革」式的對法輪功的打壓抹黑(例如「天安門自焚」是中共自編自導的騙局,那些殺人、自殺的案例都不是法輪功學員所為)已經持續了二十多年,還有這麼多有思想的善良百姓在堅守著真、善、忍的信念?可見修煉法輪功使人們身心受益的程度之大。就像當年人大委員長喬石經過大量調查後所說的那樣: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那麼,既然這麼好的功法,在中國為甚麼被取締呢?其實,當時政治局常委中一意孤行、打著國家和黨的名義要鎮壓法輪功的常委只有江澤民一人,其他人是反對的。法輪功學員是以真、善、忍為標準來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他們通過修煉,不斷提升自己的道德水準,達到了身心健康。

    因為這種修煉方法和身體神奇的康復效果深得民心,所以法輪功從一九九二年傳出到一九九九年,短短七年時間,煉法輪功的人數高達上億人。可是由於對法輪功的信仰為中共的無神論和鬥爭哲學所不容,加上江澤民心胸狹窄,出於個人的妒嫉,發動了這場史無前例的對法輪功的迫害。

    其實,這場迫害至今在中國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據,只不過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人禍和一場歷史冤案。

    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法律只懲治行為,不懲治思想。思想不構成犯罪。所以,信仰法輪功無罪。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發了第50號令,廢止了一九九九年兩個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的非法文件。這說明了中國公民擁有和閱讀法輪功書籍,也完全是合法的。而《刑法》第300條則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蓄意錯用、濫用,製造了大批的冤假錯案。

    比如說,現行的中國法律沒有哪一條法律認定法輪功是×教,法輪功學員信仰自由。比如說,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這句話又破壞了哪一條法律不能實施了?導致農民不能種地?工人不能上班?學生不能上學?商店不能經營?科研部門不能搞科研了?哪兒又在發生搶劫殺人了?答案是:沒有!而司法解釋一、司法解釋二里沒有提到法輪功三個字。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否則視為無效。《公安部六條禁令》、《民政部通知》、再加上二零一七年出台的所謂司法解釋,因與《憲法》第35條、36條相違背,本身就是違法的、無效的。

    法輪功弘傳世界至今,整整三十一週年了。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教人真、善、忍,重德行善,做一個真正的好人。不吃喝嫖賭,不坑矇拐騙,不打砸搶燒,無任何不良習性,更不用說違法犯罪了。

    而且法輪功在祛病健身方面更有奇效,祛病健身有效率達97.9%。現在法輪功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四十多種語言,受到世界各國政府機構的褒獎以及大量支持議案和支持信函。達近六千項。

    中共篡政幾十年來,大搞政治運動,卸磨殺驢是中共的一貫手段。在《公務員法》、《警察法》等規定中事先都已經布好局了,你們這些工作在一線的公檢法人員千萬要明辨是非,不要成為替罪羊。

    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已經堵死了公務員執行違法決定或命令而逃脫法律責任的退路。就是說,公務員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無須對任何違反法律和正義的命令負責,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系統、公安部開始所謂教育整頓,稱「刀刃向內」,並稱:「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冤假錯案之人追究終身責任」。同時,最高檢察院的網站刊文稱:將對公檢法人員違紀違法辦案展開「過篩子」式「倒查」。中央政法委在二零二一年六月七日發文稱,將「倒查20年」又升至「倒查30年」。

    我理解您能擁有現在的這份工作得之不易,可能它是您現在生活的保障,家庭的保障,人生的保障,您一定很珍惜,這我理解。來自工作和生活上的壓力在不同階層和環境中每個人都有,這我也知道。可是您想過嗎,誰能給您平安的保障、生命的保障?是您的這份工作能給予您嗎?要叫我回答,「是」,但也「不是」,善惡間您的選擇才是關鍵!

    自古講「積德延壽,持善得福」。人生唯有兩件事能改變人的命運,一個就是積德行善,多做好事,會延陰德、得福報。一人行善,全家得福報;再一個就是行惡做壞事,結果則是削減壽祿和福份。一人行惡,殃及子孫。這些年來,無數的實例已經驗證了這樣一個天理:「善待大法得福報,迫害大法遭惡報」。現舉幾例:

    一名修煉法輪功的醫生治好了不計其數的疑難雜症,甚至癌症,其中有很多是公檢法人員。並不是他的藥有多好,他的藥都是非常普通的藥,關鍵原因是患者接受了他講的真相後,不但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而且積極參與營救法輪功學員,從而得到了善報。

    武漢肺炎疫情爆發期間,有個政法委官員被派往武漢。回來跟法輪功學員說:「以前,你們的網站我天天看,那上說的神奇事,我都不相信。這回我在武漢見證了,老百姓就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兩句話,病毒感染者就好了。有一個村子,全村人都感染了,全村封閉,去不了醫院,只能等死。後來海外法輪功學員打電話,告訴他們真心誠念九字真言,可以驅除病毒。村長就把全村人召集一起,三退,並誠心念頌『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所有感染的人都好了。」這個官員後來讓法輪功學員把自己和妻子的入過的中共黨員退了。

    河北省某縣機關領導的妻子患嚴重的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他每天下班回家後,既當男人又當女人,既當保姆,又當護理,整天累死累活,且心理壓力又大。妻子的病將來發展到甚麼程度,他的心裏更是沒底。他只知道看有名的醫生,吃貴重的好藥,然而妻子的病情依然不見好轉。

    在江澤民強迫中共官員迫害法輪功開始後,因為他的單位有法輪功學員,他也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跟蹤、監控、抓捕、「轉化」。隨著時間的推移和迫害的升級,他開始冷靜下來,發現這些煉法輪功的人除了上班、早晚煉功外,沒有像電視上說的反社會、反人類、反政府、反科學的行為;更沒有貪污腐敗,偷盜搶劫的,而且還處處做好人。然而他對法輪功學員所做的這些都是違反法律的,嚴重的侵犯他人的基本權利。他漸漸明白了,這法輪功是冤枉的,也知道了這樣對待這種好人是要損德的。

    從此以後,每逢上級有甚麼行動,他都婉轉應付,並妥善處理好各方面關係;每到要抓捕法輪功學員時,他都巧妙的冒著風險想盡辦法保護,他的善舉得到了福報。

    就在這個時候,他妻子的病同時也在變化著。他驚奇的發現妻子的病一天比一天輕,手腳一天比一天靈活,現已完全康復,又挑起了家務重擔,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蹟。現在,他的兒女們人人工作順心,收入豐厚,買賣越做越大,一家人四代同堂,活得精精神神。

    相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而受到天譴的例子也很多,這些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二零零二年,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法院張海濤曾冤判二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入獄。其中王立文和秦月明都被枉判十年。

    二零一一年二月,佳木斯監獄對法輪功學員執行強制嚴管和暴力「轉化」,在短短十五天內,秦月明、於雲剛、劉傳江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放到冰櫃裏的秦月明滿身是傷、嘴唇青紫、口鼻流血,面目表情痛苦異常,他的右側脖子後部呈大片紅腫。江西省南昌市青雲譜區法院副庭長陳水根,誣判法輪功學員陳向陽十一年、張淑君十年等,致使他們身陷囹圄、妻離子散。

    在張海濤、陳水根看來:他們只是中共的工具,為了掙工資必須執行中共的授意,他們沒有罪責。他們只是例行公事下達了判決,他們甚至沒有打罵法輪功學員一下,他們不得已而為之,他們沒有故意傷害,他們是無辜的。

    可是在天理、道義、人權看來:就是他們簽字的一紙判決,把善良守法的修煉者送進監牢。而秦月明遭受的酷刑、陳向陽等人的被折磨,與法官的冤判有因果關聯。沒有冤判,法輪功學員就不會被投進監獄,不進監獄,就不會慘死。他們沒有用手殺人,他們用的是職權,他們也是殺人不見血的劊子手。

    朗朗乾坤,豈能無法無天!中國古語講「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儘管張海濤、陳水根理直氣壯,他們的末日還是來到了。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一日,張海濤和別人出去吃飯,坐在車裏正說話時,突然就不能說話了。趕緊送醫院,結果心梗猝死在醫院。陳水根在誣判陳向陽、張淑君等後,不到一個月,在另一場庭審休庭時,他突然腦乾出血,暴死,終年五十歲。

    正義還是邪惡,不是由國家、法律決定的,是由天理決定的。無辜還是萬惡,不是由領導、組織界定的,是由道義審判的。以法律的名義為自己免責,以上級的命令為自己開脫,都是異想天開的自圓其說,也是可悲可笑的自欺自毀。在迫害法輪功這個問題上,誰跑得特別快,誰就栽得越快。你看,周永康、李東生、薄熙來、王立軍等人迫害法輪功最積極,跑得特別快,結果,栽得就越快,現在栽到秦城監獄裏去了。

    常言道:「善惡有報,如影隨形,近報自身,遠報子孫。」一人作惡,不但自己和家人,甚至是子孫後代都要跟著償還罪業!從古到今,迫害正信的無論是誰,從來都沒有成功過,對修煉人的迫害罪大無邊,償還不盡,這是千真萬確啊!

    在歷次的政治運動中,中共已經造成了八千萬中國人非正常死亡。中共破壞傳統文化,「文革」中毀寺砸廟,「六四」屠殺學生,貪污腐敗,現在又迫害法輪功修煉人,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這鐵證如山的罪惡,必遭天譴。

    而中共成員的未來,也將被帶入到一個非常悲慘的境地,因為他們加入中共黨、團、隊組織時,曾經發毒誓要為其獻身。只有抹去毒誓(從心裏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才能躲過「天滅中共」的劫難,這就是法輪功學員勸「三退」的真正原因。當您上網打開百度,搜索「藏字石」,就會看到那張彰顯天意、天然形成的六個大字「中國共產黨亡」,天意不可違啊!

    現在銀行擠兌、外資大批撤離,失業率飆高,經濟危機的導火索已引燃,天下沒有不倒的江山,你的領導上司都在偷偷退黨、跳船自保。 一個人為了事業的成功和發展而執行上級的命令,這無可厚非。然而,聰明人不會只顧眼前利益,表面的得失,會看得長遠。這才是您真正的能力和智慧的表現,是在紛繁複雜的局面下也能遊刃有餘。我相信,您應該有這樣的智慧和能力。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日、四月十七日,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大師授權大紀元發表《為甚麼會有人類》、《為甚麼要救度眾生》兩篇文章,這是面向全世界讀者的。

    李洪志大師講:「我看到的危險在一步步逼近人類」;「創世主為甚麼要救度眾生!因為他愛眾生!因為眾生的生命都是他給予的。」

    現在已到了宇宙成、住、壞、滅的末後了,危險至極。所以一定要記住:法輪大法是佛法。千萬不要將偉大的佛法當成×教迫害,這是對佛法的最大犯罪。

    在這個特殊的歷史時刻,公檢法的朋友們,衷心希望您能用心讀一讀李洪志大師的文章,擇善而從,留一條後路給自己。

    遠古的「諾亞方舟」已經遠去,末世救度的法船已經駛來,善念就是您的船票。行善者,神相助,福相伴。衷心祝您和您的全家人平安幸福!願你們都能登上那即將起航的金色法船。

    一個真心為您好的大法弟子


    致深澤縣父老鄉親:李憲之死的警示

    致深澤縣父老鄉親:

    深澤縣近期發生一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冤案,十七位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在去年一月半夜同時被警察綁架。今年六月,其中八人被非法判刑。

    另外,還有一條與深澤縣有關係的新聞,河間市公安局局長李憲今年二月底或三月初被人殺死。李憲是深澤縣人,曾任深澤縣政法委副書記、「610」頭子,他曾不遺餘力的迫害深澤縣法輪功學員。

    李憲遭惡報,是又一次對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的警示。

    李憲,男,原籍深澤縣鐵桿鎮大興村,一九七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出生,一九九九年四月成為深澤縣公安局正式警察,二零零七擔任深澤縣趙八鄉派出所指導員,二零一零年任深澤縣耿莊鄉派出所所長,二零一二年任深澤縣維穩辦(原「610」辦公室)主任,二零一五年任政法委副書記、常務副書記等,二零二一年五月調任河間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從李憲的履歷看,他官運亨通,四十四歲就升到了河北省河間市公安局局長;但又很不幸,年僅四十六歲就橫屍在局長的座上。他的不幸的根源在哪呢?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李憲當時二十二歲,正式入警,風華正茂,前途無量。可惜年少輕狂的他,未經世事,不懂世道人情,善惡不分、正邪不辨,被升官發財誘惑,輕易地就成為中共邪黨得心應手的棍子。中共對法輪功持續二十四年的血腥迫害,他全程參與,為他的慘死埋下了禍根。雖然他身為土生土長的深澤人,但李憲在深澤縣任職期間,卻從未顧忌鄉親們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情面,一路追隨邪黨迫害本地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並以此作為了邀功、升遷的資本。法輪功學員不斷地利用各種方式、各種機會對他勸善,無奈他一意孤行,在不歸之路上一路狂奔,根本沒有給自己留退路,最終又一次應驗了善惡必報的天理,成為天滅中共的殉葬品、犧牲品。

    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報的深澤縣公檢法人員,遠不止李憲一人:原深澤縣公安局長童向陽、原深澤縣公安局副政委王彥準、原深澤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曹立謙、原深澤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樊國忠、原深澤縣法院副院長王建(王夯平)、原趙八派出所所長張明群等先後遭惡報死亡,他們每一個人的不幸似乎都出自偶然,但一個個偶然的背後都是迫害法輪佛法的必然。

    希望李憲之死,能給那些人以此作為前車之鑑,避免重蹈覆轍,害人害己害親人,不要成為下一個「李憲」!可悲的是,李憲的悲劇沒有能警醒某些人,冤案在繼續,悲劇將重演。

    天災人禍不會就此完結,咱們這一方百姓的安康一直是全體深澤法輪大法學員的牽掛,因此我們不顧個人安危,持之以恆、苦口婆心向鄉親們傳播真相。

    在大劫難前,法輪功學員在傳遞創世主的旨意,勸人向善,回歸傳統,認清中共的邪惡,擺脫紅色惡魔的捆綁,得到神佛的救度和護佑,別無任何圖謀。三年多的瘟疫肆虐,應該使鄉親們清醒、冷靜的思考中共、自己、法輪功和人類的出路了。

    深澤縣近期大冤案:十七人半夜同時被綁架,八人遭枉判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半夜十二點鐘,深澤縣十七位法輪功學員同時遭綁架:深澤鎮的張英娟、何秀玲、張會欣;趙八鄉的馬同欣(79歲)、焦亞琴、王記峰;留村鄉的何紅彥、劉保興、劉海琴、劉玉茹、劉成伍、何紅改、劉小妙、張書芬;白莊鄉的秦茹;鐵桿鄉的杜國防;耿莊鄉的田宣。

    各個派出所警察及特警協調參與,其中特警人員都配有槍支和子彈。警察的行為賽過土匪:住樓不開門的都是強行撬門而入;住平房的都是直接翻牆闖入。在抄家過程中,屋裏的家具和偏房都是撬門、撬鎖,強行破壞。他們對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下手又重又狠:把法輪功學員的胳膊往後一擰,戴上背銬,銬得很緊,手銬深深勒進手腕肉裏,給他們戴上黑頭套。黑頭套眼鼻嘴處都沒有洞,使人呼吸困難。

    其中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一個賓館大廳裏,所有人(七十多歲的老太太也不能倖免)都被強迫戴著不露口鼻眼的黑頭套十四天。坐在審訊犯人的鐵椅子上,戴著手銬,白天黑夜都坐著,不能休息。期間他們遭到虐待、刑訊逼供、誘供、騙供。

    七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小妙,被綁架到晉州市賓館,十幾天裏都被銬著手銬,並被強行戴著不露眼鼻口的黑頭套,坐、臥、睡都在鋪著泡沫板的地上,致使她精神和身體承受很大壓力,吃不下東西,被折磨得生命垂危,多次送到石家莊二院搶救。

    據參與此次綁架的人員透露,他們接到命令,說晚上有行動,但沒有說具體甚麼行動,只有少數頭目知道幹甚麼,所有參與警察的手機被沒收,怕有人走漏風聲。

    如此興師動眾、大動干戈的出警不是對黑幫犯罪團夥、不是對恐怖組織、不是對販毒人員,竟然是對一群「打不還手 罵不還口」手無寸鐵的善良百姓!鄉親們你們看看,這是保深澤一方平安的「人民警察」嗎?這不是對「人民警察」的最大諷刺和奇恥大辱嗎?!

    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八名法輪功學員遭晉州市法院非法庭審。六月九日,八名學員被非法判刑一年十個月至五年,被非法判處罰金一萬五千至四萬元。

    深澤縣近年遭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

    ◎深澤縣閆莊村法輪功學員張改從,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集市上講真相時被綁架,二零二一年五月遭晉州市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深澤縣彭趙莊村法輪功學員彭敬軍,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在大街上講真相時被綁架,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四日遭晉州市法院非法庭審。近日得知,彭敬軍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5000元。

    ◎深澤縣李家莊村77歲的法輪功學員袁文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在家中被白莊鄉派出所警察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遭晉州市法院非法庭審,六月被非法判刑三年。

    這些公檢法司「辦案人員」執法犯法

    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判刑的公檢法司人員執法犯法:

    1、法輪功在中國的現行法律下完全合法

    《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明確規定有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又叫「罰刑法定原則」。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不得歧視信仰的公民和不信仰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公安部在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頒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聯合發布的《公安部關於認定或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中指示: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共中央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7種。這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

    《法制晚報》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開發表了公安部通知認定的14種邪教,其中不包括法輪功。

    2、所有參與迫害深澤縣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違反了《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條 綁架罪

    第二百四十三條 誣告陷害罪

    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 誹謗罪

    第二百四十七條 刑訊逼供罪 暴力取證罪

    第二百四十八條 虐待被監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一條 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第三百零七條之一虛假訴訟罪

    第三百九十七條 濫用職權罪

    第三百九十九條 徇私枉法罪

    另外,還犯下了第三百條「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中共是世界共知、有目共睹的邪教,具足一切殺人害命的邪教特徵,其受害者是全體中國人民──在歷次運動的受害者、三年大飢荒中被人禍餓死的幾千萬中國人、「文化大革命」中的受難者、「計劃生育」中屠殺的無以計數的胎兒、「八九六四」天安門屠城受害者、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二十四年來的受難者及被活摘器官的冤魂、汶川地震的死難者、鄭州洪水中地下隧道的死難者、大瘟疫人禍中的幾億死難者……中共邪教人員利用國家機器用謊言和暴力實施著罪惡勾當。

    請記住李憲之死的警示

    如果你是參與了迫害的公檢法人員,請記住李憲之死的警示。所有一切罪惡,都將在上天對中共及其幫兇的正義審判中被清算,或體現在人間的法律,或體現在降臨各種的災禍。

    不管你們是被欺世謊言矇蔽或被權錢誘惑的,你們可曾用心為自己、為家人負責,認真的深思過?法輪功學員到底犯了甚麼罪?犯了甚麼錯?他們是當今社會的道德典範,只要能接觸到他們,任何良知尚存的人都不會忍心加害他們。千萬別被眼前的這點利益矇蔽了眼睛,被邪惡的政治權力所利用、任人擺布,不加思考地去執行錯誤的命令。因為辦案終身責任制已成為捆綁公檢法司人員的枷鎖;因為迫害了神佛弟子,是要遭天懲的,子子孫孫、祖祖輩輩都要承受償還。如果不思悔改、彌補罪過,將功補過,都是在斷送自己的未來,走向絕路,毀滅自己,毀滅家庭。

    如果,你是這一方的父母官,願你能為官一場,造福一方,力所能及地善待這群修煉人會給深澤帶來無盡福祉,功德無量,福澤兒孫。

    如果,你只是一個普通人,你能在親朋好友的聚會中,為法輪功學員說句公道話,「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你的善念定會得到上天給予的福報。

    不管你是誰,你的仗義執言或許能使行惡者停止惡行,使法輪功學員免遭冤獄關押之苦;你的一次關注或許能使他們免遭酷刑折磨,或許能使他們免於被活摘人體器官,使他們能活著走出冤獄,和親人團聚;你的一句關心問候,是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莫大的安慰,鼓舞他們抬頭挺胸走過人生的苦難和艱難。

    換個角度講,修煉人的含冤受屈,或許是上天給每一個深澤人的良知考題,心念一動,惡念冷漠者或許在劫難逃,同情者或許已經蒙受到創世主的法外洪恩。

    法輪大法師父已經向全世界公開發表《為甚麼會有人類》和《為甚麼要救度眾生》,是再一次給世界眾生得救的機會,句句天機,萬望鄉親們珍惜,靜心拜讀,會使你的生命受益無窮。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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