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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勞教迫害致殘 廣東茂名市黃柱峰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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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茂名市被勞教迫害致殘的法輪功學員黃柱峰,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

在非法開庭前,黃柱峰被戴上腳鐐和手銬出來。由於腳鐐太重,走路艱難,黃柱峰只能用手提著腳鏈出來。

酷刑演示:腳鐐
酷刑演示:腳鐐

非法起訴黃柱峰的茂南區檢察院的檢察官高金聲到庭公訴。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譚衛(茂南區法院副院長),審判員:柯學軍(刑事庭庭長)、周晉鋒;法官助理劉秋瑩,書記員:劉丹。

旁聽位上有十個人左右。其中有構陷黃柱峰的茂南區站前街道辦人員陳華女等三個居街道辦成員,構陷黃柱峰的茂南區街道辦610頭目江志雄在法庭外面。黃柱峰的妻子參加了旁聽。

黃柱峰,生於一九七零年四月,電氣自動化專科畢業後,多次受廠培訓,有五級電工證和助理工程師證。他工作認真負責,誠實守信,不利用工作佔公家一分錢,曾在茂名晴綸廠被評為先進。他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做人,是一個孝順兒子,一個好父親,一個好丈夫。

因堅持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中,黃柱峰曾被非法勞教兩次:二零零零年二月,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九月四日被非法勞教二年;在廣東省三水勞教所遭酷刑迫害致殘(左肩傷殘),當時他才33歲。九死一生出來後,黃柱峰無法從事原來的技術工作,靠打工維持生活。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四點左右,黃柱峰下班到租房樓下,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路派出所等警察突然綁架。便衣、警察、居委、610人員江志雄等十幾個人,非法抄家兩個多小時,搶走了幾十本法輪大法書籍和法輪功資料。同時,他妻子謝月珍和15歲的小孩也被綁架到站前路派出所非法審問。

構陷黃柱峰的人,就是茂南區站前街道辦事處綜合治理辦負責人610頭目江志雄、茂南區站前街道辦人員陳華女,此二人多次找黃柱峰交談時,黃柱峰耐心地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被戰前路派出所用來作為所謂的「犯罪證據」立案移送到茂南區檢察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左右,黃柱峰的家屬準備請律師維權,電話被監聽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茂名610、派出所、居委等人員去謝月珍的單位,問她:你怎麼有錢請律師?錢從哪裏來的?你和誰聯繫了?他們威脅、恐嚇謝月珍,讓她不要給黃柱峰請律師。

二零二一年四月初,黃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高金聲荒唐的起訴到茂南區法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黃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非法開庭審理,兩位律師依法為他做了無罪辯護,駁斥了公訴人的指控。黃柱峰妻子是唯一家屬旁聽人,中途被法庭以證人為藉口「請」出法庭。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上午十點,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法庭對黃柱峰非法宣判。

黃柱峰被中共綁架,對他的父親打擊很大,老人家非常擔心,精神焦慮,於二零二一年九月被確診患肝癌晚期。老人的心願就是想見黃柱峰最後一面。可是,律師和家屬多次向法院申請,被法院刑事庭庭長柯學軍無情拒絕。二零二二年十月底,黃柱峰的父親含冤離世。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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