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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薛長義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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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四日】在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前夕,四十四國的法輪功學員將又一批迫害者名單遞交本國政府,要求依法對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河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薛長義在此次遞交的名單當中。這些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歐盟的全部27個國家以及另外亞洲、歐洲及美洲的十二個國家。詳見之前的報導《又一批迫害者名單7﹒20前遞交43國政府》

薛長義(Changyi Xue),男,漢族,1965年12月生,現任河南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一級高級檢察官。曾任省人民檢察院內設部門副主任、處長,地級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2014年3月任河南省南陽市檢察院檢察長,2022年2月任河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主要罪行

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薛長義長期在直接參與迫害的中共檢察院擔任要職,特別是2014年3月任河南省南陽市檢察院檢察長以來,竭力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他多次在講話中污衊法輪功,要求各級檢察院「打擊邪教組織」。2021年4月9日,薛長義在他的工作報告中稱,自2020年5月以來,「全力做好……反邪教工作,批捕21人,起訴106人」。在其任職期間南陽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馮中現(馮中獻)、李文然因遭受被綁架、非法批捕、起訴、判刑等迫害含冤離世。薛長義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下面是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迫害致死的案例:

1. 2019年5月15日下午,法輪功學員李文然,男,79歲,被南陽市公安局新華分局警察綁架,然後警察到李文然家中非法抄家。在李文然不知情的情況下,警方將構陷案件移送到南陽市唐河縣檢察院。2020年5月13日,李文然被檢察院非法提出公訴,被判刑一年六個月。因李文然身體原因,沒有送往看守所,但被社區人員和警察經常騷擾,監視,不定期強制要求參加洗腦班學習(強迫放棄信仰的學習班),李文然因難以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於2022年1月25日含冤離世。

2. 2019年4月初,河南省南陽市政法委、610辦公室、公安局的策劃下,南陽市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聽、監控,7月開始對全市所有住戶、門店等進行所謂「入戶走訪」,到法輪功學員家中要戶口簿、身份證、填表登記、照相;8月29日下午,召集所有參與這次綁架人員布置任務,此時起,所有參與這次行動人員不許與外界聯繫,市區和各縣列出了要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名單,事先就開出非法行政拘留證。當晚上10點鐘,到鄉鎮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抄家、綁架。8月30日凌晨開始,在南陽市區以及各縣開始大面積非法抓捕。

據不完全統計,至少80多名可確認姓名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這些被綁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有退休局長、小學老師、口腔科醫生、工程師等。約13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抄家。截至2021年6月,已有40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其中法輪功學員馮中現(馮中獻),男,70歲,於2019年8月30日被警察綁架,被銬了一夜,後由於身體狀況太差被放回家。回家後僅3個月時間就含冤離世。

逵應祥(奎應祥),男,80多歲,於2019年8月31日被警察綁架到南陽監管支隊,後被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南陽市看守所期間,逵應祥被迫害致出現昏迷狀態,後被送往醫院搶救。

2020年8月11日,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對趙培元、王偉等27人進行開庭。庭審中,法庭要求指定的「辯護律師」為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做有罪辯護,公訴人王峰知法犯法迫害良善,要求法庭擬判法輪功學員最高刑期達10年-14年,大多在5年以上。

2020年12月30日,宛城區法院非法宣判(2020豫1302刑初230號),最高刑期達13年,27人被勒索罰款總計49.9萬元。其中:

趙培元,被判刑13年,罰金5萬;
王偉, 被判刑9年, 罰金4萬;
潘東興,被判刑8年, 罰金3萬;
孫同仁,被判刑7年, 罰金4萬;
來桂敏,被判刑7年8個月,罰金3萬;
王小碧,被判刑7年,罰金3萬;
梁兆芳,被判刑4年6個月,罰金3萬;
溫建華,被判刑4年,罰金2萬;
譚波, 被判刑4年,罰金2萬;
李潔榮,被判刑3年,罰金2萬;
陳濤, 被判刑3年,罰金2萬;
董聚安,被判刑2年,罰金1萬;
李曉玲,被判刑2年,罰金2萬;
王英林,被判刑1年10個月,罰金1萬;
王勤, 被判刑1年3個月,罰1萬;
王靜瑞,被判刑1年3月,罰金1萬;
王連鳳,被判刑1年3月,罰金1萬;
楊豐東,被判刑3緩5,罰金2萬;
葛鳳芝,被判刑3緩4,罰金2萬;
王志清,被判刑3緩4,罰金2萬;
方寶軍,被判刑3緩3,罰金2萬;
劉元真,被判刑2緩2;
宋恆林(王連鳳丈夫),被判刑1緩1年6個月;
2021年3月,何喜梅、曹愛蘭、王鐵壯、逵應祥(奎應祥)等14人分別被南陽市各區法院非法判刑,最高刑期達9年,共被勒索現金19萬元。其中:

70歲的何喜梅和丈夫帖林峰,2019年8月30日被南陽市公安局綁架,被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非法判刑9年、4年。

王鐵壯,男,70多歲,原南陽市工商局局長、曾被非法勞教。期間因不放棄信仰,遭酷刑「上繩」迫害。獄警還唆使犯人對他進行各種折磨,用牙刷刷肛門,然後再讓其刷牙,其手段極其殘忍下流。王鐵壯再次被非法判刑7年。

張喜彬,男,80歲,2019年8月30日早上5點多從家中被綁架,電腦、打印機、真相資料被非法抄走,被非法判刑3年。

曹愛蘭,女,68歲,因堅持信仰,曾四次被綁架,兩次被非法判刑,累計陷冤獄8年。2021年3月,曹愛蘭再被非法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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