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葫蘆島70歲法輪功學員李明華遭非法批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葫蘆島市南票新區打漁山70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明華,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乘車安檢時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看守所,日前已經被南票區檢察院非法批捕。目前構陷李明華的案子在南票公安局。

李明華老太太原是葫蘆島市南票區大窩鋪村的民辦教師。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她準備乘動車去杭州照看懷孕的女兒,在葫蘆島北站的安檢處被查出身上攜帶的真相幣。北站的警察夥同打漁山季屯派出所警察將她扣押在北站,然後拿著從李明華身上搜到的鑰匙,闖到她家非法抄家,搶劫走大法書50多本,真相幣有100多張。當晚九點多鐘,李明華被警察送回家。她對警察說:你們抄走的書籍得還我。北站的警察說:明天我給你要,都給你要回來。

第二天上午,李明華去季屯派出所去要被警察抄走的大法書,又被警察扣押。她的兒媳去派出所對辦案警察說:「我媽都70歲了,把她放了吧!」辦案的警察說:89歲還有給送進去的,前一段時間我就送進去三個(指的是劉全旺、崔兵和張愛民),輕一點的判了兩年,原先判過刑的還煉,判了五年。

九月五日,李明華的法律代理人給南票區檢察院案管科打電話詢問承辦檢察官是誰,案管科人員以各種理由搪塞,說現在案子不在這裏,在公安局,下一步也不往這裏送,就是不說負責批捕的檢察官姓名。代理人質問:現在是公開辦案、透明辦案,為甚麼遮遮掩掩。對方無以應答。在此一週前,家屬方曾打電話給南票區檢察院詢問李明華的情況,案管人員謊稱說他們已不受理這種類型的案子了。

葫蘆島南票區打漁山法輪功學員劉全旺、崔冰、張愛民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被南票區季屯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劉全旺、崔冰約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底被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分別非法判刑五年、兩年;張愛民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被連山區法院非法判兩年。參與迫害的南票區檢察院批捕科的楊丹丁、王德坤及季家屯派出所所長華正偉已被家屬實名控告,並被追查國際組織下達追查通告。

參與迫害李明華老人的也是季屯派出所和南票區檢察院。南票區檢察院明明參與批捕李明華,卻拒絕向李明華法律代理人透露辦案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還謊稱沒有受理,企圖在暗中偷偷摸摸的進行操作,是明顯的違法行為。

參與迫害劉全旺等法輪功學員的責任單位及人員:

季家屯派出所:
地址:遼寧省葫蘆島市南票新區
所長華正偉15898253636、0429-4116110
副所長朱佩玉18304293870、0429-4116110

南票區公安分局:
地址:遼寧省葫蘆島市
局長鄭永智13700199777、0429-4192872
副局長王德良13998930999

南票區檢察院:
檢察長王顯:18042950052 、0429-4198603,
副檢察長:邵春雨、曹鳳豔、周超
批捕科檢察官楊丹丁13130997667、0429-4198612、
批捕科檢察官王德坤0429-4198620
案管科:0429-4198639

遼寧省葫蘆島市看守所:
電話:0429-3175025
所長張俊峰13898983007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