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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白銀市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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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白銀市五位法輪功學員寥安安、顧復滿、李巧蓮、王立貴、趙琴珍,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被白銀區法院非法開庭,近悉,五人都被非法判刑:

廖安安,女,87歲,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同時加上二零一五年的五年刑期中因嚴重心血管病改為監外執行而未坐滿的刑期,共執行六年零六個月,罰款8000元;
顧復滿,男,65歲,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罰款8000元;
李巧蓮,女,69歲,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罰款8000元;
王立貴,男,62歲,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罰款6000元;
趙琴珍,女,75歲,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罰款5000元。

白銀區法院為了加重對廖安安老人的迫害,在判決書上公然捏造事實,編造謊言,說甚麼寥在二零一五年監外執行期間,受到司法行政機關兩次警告,還說,經本院依法審理後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做出對廖安安收監執行原判刑罰。廖與其家屬從未接到過、看到過上述通知和判決,而廖在監外執行期一直病重在床,未曾見到過任何執法人員來家。家屬也十分氣憤,準備上告。廖已向白銀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下午四時,白銀市白銀區公安分局八名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王立貴家,綁架了九名法輪功學員:廖安安、王立貴、顧福滿、李巧蓮、楊岳南、劉玉蘭、劉鳳英、祝菊等九人。警察對每個人進行非法搜身,扣押每人隨身物品,還給四名學員上了手銬。警察在王立貴家進行了詳盡的搜查、錄像,搶走的物品不明。約兩個多小時後,警察將九人綁架至白銀區公安分局關押審訊。次日有三名學員被放回家,後來又有一人被放回家。

廖安安老人被非法監視居住;顧福滿、李巧蓮、王立貴被非法關押在白銀市看守所。他們被構陷到白銀區檢察院,再由白銀區檢察院構陷到法院。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白銀區法院的人去廖家,通知次日非法庭審廖安安。因老人的身體狀況無法行走去法院,法院決定通過視頻對她進行非法庭審。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兩名法院人員到廖家,監視老人在電腦前接受非法庭審。同時遭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還有顧福滿、李巧蓮、王立貴、趙琴珍等五人。所謂庭審完全是走過場,審判長連基本程序都不顧,根本不容許法輪功學員申辯和講話,廖安安多次申辯發言都被審判長打斷、阻止。該審判長一直用威逼、恫嚇、引誘的口吻對待其中的兩位學員,逼他們認罪。廖安安、顧福滿、李巧蓮三位學員都表明自己無罪。

九月五日,白銀區法院兩名人員到廖家宣判庭審結果,稱廖安安老人這次被判刑三年九個月,加上二零一五年所判五年刑期中的三年監外執行刑期,合併執行六年九個月。

本案相關責任人:
白銀區檢察院:檢察官於宏發,檢察助理:任連紅
白銀區法院:審判長:顧慶華,審判員:楊華,陪審員:蔡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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