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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浪子回頭 湖南王輝強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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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瀏陽市今年58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輝強,二零二二年七月被警察入室綁架,非法關押構陷,近悉已經被非法判刑二~三年。具體情況待查。

王輝強家住瀏陽市永安鎮,他以前是當地出了名的痞子,沒人敢招惹他。他自己做生意的錢都被吸毒花光了,就騙老母親的。後來,他妻子受不了,跟他離了婚。那時他由於交友不慎,染上了毒品,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在毒品的苦海裏生死掙扎二十二年,監獄也是幾進幾出。二零一六年,他又因吸毒入了監獄,在監獄裏認識了一名法輪功學員。交往中,這位法輪功學員告訴他吸毒的害處,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給他講法輪功真相,大法能從內心淨化他,從而讓他戒掉毒癮獲得新生。

王輝強出獄後,急著到衡陽去找在監獄中認識的法輪功學員,想要法輪功的書。因地址不祥,到衡陽後沒找到學員,只好返回長沙。在返回長沙的路上遇到緊急的事,誤打誤撞的來到一位大法弟子的家中,見到牆上掛著師父的法像,真是激動萬分,淚流滿面,幸得寶書《轉法輪》。從此他洗心革面、浪子回頭,走上了修煉法輪功之路,按照真、善、忍的教導做人。

王輝強修法輪大法,脫胎換骨,年邁的母親有了依靠,妻子也回來了,家庭事業有了起色。全家人都非常感恩法輪功。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王輝強在鎮上告訴世人法輪大法真相,被惡人綁架到永安派出所,強行送瀏陽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左右,王輝強被瀏陽市永安鎮派出所幾名警察闖進家裏、搶走了家中所有的大法書,非法關押到拘留所。後來他被劫持到瀏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最近從永安鎮派出所得知王輝強被瀏陽市法院非法判刑二到三年。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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