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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剝奪律師和家屬的會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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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據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九日消息報導,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以來,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下稱「黑女監」)實施所謂「嚴格管理」,限制法輪功學員家屬的正常會見。被「嚴管」的法輪功學員只允許三個月會見一次,即使刑期過半或刑期即將結束的也可能被定為「嚴管」,因此被剝奪或限制會見。而究竟是甚麼情況、甚麼條件定為「嚴管」,監獄不做具體解釋。

被非法關押在黑女監的法輪功學員劉麗傑的家屬,二零二三年八月前往女子監獄正常會見被拒,於是九月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家屬和律師連續三天前往女子監獄,經多方奔走投訴,家屬於十四日見到了劉麗傑,可是這次會見後,家屬被告知是「特批」,下次即使是視頻會見也要三個月以後了。律師按照監獄的要求提前遞交手續,並等到監獄規定律師會見的日子去會見卻仍然被拒。

'劉麗傑的家屬和律師連續三天前往黑女監'
劉麗傑的家屬和律師連續三天前往黑女監

令人不解的是,被「嚴管」的法輪功學員三個月才能會見一次,是誰規定的?所謂的「嚴管」又是誰規定的?具體標準是甚麼?還有,黑女監究竟有沒有認定法輪功學員被「嚴管」的權利?為甚麼律師按照所有監獄的規定辦理程序,也不被允許會見?

家屬和律師多方爭取 監獄管理局同意家屬會見

八月份,劉麗傑家屬前往黑女監會見,監獄以劉麗傑是「嚴管」為由拒絕。

九月十三日,劉麗傑家屬和律師們相約趕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律師遞交手續申請會見。黑女監說要接待檢察院工作組很忙,讓律師下午或明天遞交相關手續,週五安排會見。劉麗傑家屬問必須三個月才能會見嗎,門衛接待室工作人員說,我不管這個事,只負責檢查身份證、會見證是否符合基本會見要求。幾個月會見是監區裏面管,我們不管。

在交涉過程中,得知檢察院工作組正在女監做督查(8月16日~9月15日)。一行人前往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門衛說正在開會不讓進。律師向門衛要了紀委的電話,打通後是一女工作人員接的,說馬上要去開會,讓另外一女工作人員記下律師電話,開完會給打回來。因為一直沒等到打回來的電話,律師又給監獄管理局政委打電話,中間又被推諉了三個電話,最後一個電話接聽了律師反映的黑女監限制和剝奪家屬會見權的情況。對方說會和監獄溝通並記下了劉麗傑的名字。

下午,律師和劉麗傑家屬前往哈爾濱市檢察院,準備找巡視組投訴控告黑女監。到了那裏,市檢察院下午學習,一切接待工作暫停。隨後律師接到了監獄管理局獄政處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說已和監獄溝通過了,家屬明天會見劉麗傑該怎麼會見怎麼會見,如果監獄不讓會見可以給他打電話,還說如果在押人員沒有違紀,就不存在不讓會見這一說。

下午四點十分,律師和家屬再次趕到監獄遞交律師會見手續,門已關上了,門衛問來幹嘛,說遞交會見手續,門衛說下班了。家屬問為啥這麼早,門衛說因為是郊區提前一小時下班,四點下班,監獄通勤大巴是三點半發車。律師給監獄辦理會見的工作人打電話告知給送材料來了,工作人說下班了你放在門衛吧,律師說明天上午再來給你送。

監獄刁難 家屬爭取才得以會見一次

九月十四日上午九點多,家屬和律師趕到黑女監,門衛接待室人員負責核對家屬的身份和相關證件,是否符合基本會見要求。劉麗傑家屬第一道手續檢查合格後被允許進入會見中心,接見證交上去後,等待的過程中安排會見的獄警喊劉麗傑家屬出來一下,一個獄警很嚴厲大聲質問家屬:「你怎麼又來了?上次不是跟你說清楚了嗎,面見要三個月後見,一級嚴管,你為啥又來了,你沒聽明白嗎?」家屬說你有文件嗎,三個月後才可以見有規定嗎?家屬說,在家裏申請視頻會見手機短信通知我們視頻會見也要三個月後見。獄警說:「面見三個月後見,視頻可以月月見。」黑女監的規定說變就變,不知道究竟是誰定的。

家屬和工作人員繼續進行交涉,工作人員態度很不好。家屬給監獄管理局獄政處打電話,打通後把手機給負責安排會見的獄警,他倆在電話裏交涉,這個獄警態度立刻變了,跟家屬說考慮大老遠來的,今天就特批會見一次,劉麗傑的包組警察出來帶了一張特批手續給家屬看,說這個需要四個部門簽字,領導審批,才同意家屬會見了。家屬表示十分惦念劉麗傑在裏面的各方面情況,交談中問包組警察貴姓,此警察拒絕告知。

家屬覺得奇怪,本來應該正常會見的,為甚麼還變成「特批、破例」讓見的?究竟甚麼原因?沒有具體相關規定,也沒人給說清楚。

家屬見到劉麗傑時,她精神狀態很好,一個包夾陪著出來的。見面第一句話,劉麗傑問大家都好嗎?家屬說這次見面是律師爭取來的,他們都在外面呢。劉麗傑說,中秋節快到了她感謝所有的朋友,特意告訴別忘了代她問好。她問了外面的疫情情況,說監獄裏面挺嚴重。家屬又問刑期過一半了,消費額度漲沒漲,劉麗傑說還是每月最多消費100元,只不過是四大節日(農曆新年、端午、中秋和元旦)可以多消費一些,大概200元或300元不等,被「一級嚴管」的人即使刑期過半消費額度不增加。臨別時劉麗傑再次給大家帶好。

十四日上午,律師再次到監獄遞交了會見手續,因為黑女監規定律師只能週五會見,所以律師準備十五號再來會見。

連等三天 按照監獄規定的日子律師還是被拒絕會見

九月十五日上午,律師進入黑女監,大約半個小時後,工作人員經過請示,監獄長說「反改造」不符合會見條件。律師出來了,往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獄政科打電話,說讓等等,他們問問看看,律師和家屬一直在監獄門口等著。律師又給巡視組打電話後,律師再次進入監獄和巡視組工作人員溝通去了。

一直等到快中午十一點了,還是沒安排會見,說是要把相關材料送到省廳審查批准再說,然後通知律師。

律師和家屬急忙趕往市檢察院,可是到了那裏已經下班,並且說下午學習暫停接待。

因為當天是週五,律師和家屬連續奔波三天,仍沒讓律師會見,週六週日是雙休日,各處都不辦公,只好離開了。

劉麗傑一九七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於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現住佳木斯市前進區興航小區。一九九三年七月畢業於東北師範大學生物系,任職於佳木斯市職教集團職業學院學報編輯部。一九九八年有幸看到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著作,從不輕易相信甚麼的劉老師被法輪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徹底折服了,從此走上一條返本歸真之路,連年被學院評為優秀教師。一九九九年學院同事曾全票通過,推薦劉老師為市級優秀教師,但因對法輪功的迫害發生,就被限制不能參評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後,劉老師一家屢遭迫害。劉麗傑至少六次被非法關押,其中兩次被劫持到向陽公安分局,坐鐵椅子,六次被關押到佳木斯看守所;迫害剛開始時,佳木斯政府以採訪錄像的形式對她威逼、恐嚇,後將錄像剪輯歪曲後在當地電視台播放欺騙百姓;每逢節假日和中共所謂的「敏感日」,公安警察屢屢對劉老師上門騷擾或跟蹤威脅,住宅門鎖被警察撬壞過。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曾二次流離失所;她的工作單位領導雖然很欣賞她的才華,但迫於上邊的壓力,曾以開除公職或調離崗位等威脅她放棄信仰,劉麗傑在第二次流離失所後被單位停發工資。劉老師的父親在巨大的恐懼壓力下於二零零五年含冤離世。

關於劉麗傑遭受迫害的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佳木斯市優秀教師劉麗傑被枉判後劫持入獄》《歷經一年終於見到律師 劉麗傑表示會繼續申訴》《屢遭迫害 佳木斯市優秀人才劉麗傑又面臨庭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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