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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濰坊市七旬李秀珍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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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近日得知,濰坊市7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李秀珍,已經被坊子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家人沒接到過開庭的通知。李秀珍知道修煉法輪大法、講述大法真相,是合法的,她不服判決,已經上訴到濰坊市中級法院。

李秀珍今年70多歲,家住山東省濰坊市坊子區酒廠宿舍小區。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李秀珍在坊子區大集上告訴百姓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時,被恆安派出所警察綁架,她當天被放回家。

李秀珍回家後,警察秘密蹲守在她家附近一個多月,監視她的行動。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警察又將李秀珍綁架,她的家被非法查抄。她被非法批捕。

此後,李秀珍被濰坊市坊子區公、檢、法暗箱操作構陷,家人沒有收到她被非法開庭的通知,近日得知,七旬的李秀珍被非法判刑三年。

李秀珍認為她修煉真、善、忍,告訴別人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是合法的。她不服判決,已向濰坊市中級法院上訴。

李秀珍曾多次被綁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李秀珍在坊子老城區前寧村市場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她隨後被恆安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被非法關押在濰坊水庫路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李秀珍被坊子五馬路居委會人員騷擾。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左右,李秀珍和其他兩位法輪功學員在濱海經濟開發區央子鎮央子大集上告訴百姓法輪大法好的講真相時,被央子鎮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三點半,坊子區國保警察夥同老坊子區派出所警察,共五人,強行抓走正在家打掃衛生的李秀珍,並強行抄走她的《轉法輪》等書籍等私人物品。第二天中午,警察又勒索她現金五千元,才把她放回家。

如今已經七旬的李秀珍再被中共公、檢、法暗箱操作,被非法判刑三年,李秀珍老人已上訴。

中共各級不法人員執行迫害政策,視生命如草芥,殘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已經二十四年多,顛倒是非善惡,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搶劫;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暗箱構陷,給眾多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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