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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農婦范美令被河北女子監獄嚴管 請各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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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內蒙古赤峰市現年六十三歲善良農婦、法輪功學員范美令,被非法判一年六個月,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監獄十四監區。家屬聯繫監獄要求會見,日前得到的答覆是:嚴管期不允許會見,「轉化」之後才允許會見。家屬要求提供相關法律依據,對方說河北省監獄管理局下來的一個文件。目前監獄方依然沒有提供相關文件。

范美令給家屬打了一個電話,沒說幾句話就被強行掛斷,監獄管理局答覆是:監獄方回覆范美令說了一些違紀的話,說了監獄強制認罪認罰的話,所以被強行掛斷。之後家屬一直要求監獄方讓范美令給家屬打電話,至今未接到任何電話和監獄方的回覆。

家屬找到了監獄管理局和駐監檢察官,監獄管理局一直處於「轉達轉達」的狀態,家屬幾次打電話追問都說給「轉達」,但是沒有任何後文。駐監檢察官是個女的接聽電話,態度很惡劣,一直堅稱法輪功是×教,說多了電話就掛機,這些機構都形同虛設。目前家屬依然不斷奔走呼救范美令。

范美令(范美玲),是內蒙古赤峰市寧城縣忙農鎮三家村一位普通農婦,她因頻遭當地中共人員騷擾迫害,於五年前被迫離家漂泊,近年在河北廊坊居住。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范美令在廊坊市安次區租住屋被南門外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廊坊市看守所。隨後,派出所警察將構陷她的所謂「案子」移交給文安縣國保大隊。三月十五日,范美令被文安縣檢察院的陳建峰非法批捕。四月十七日,文安縣檢察院將案卷轉給霸州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楊玉彪。五月十七日,霸州市檢察院的楊玉彪把案件提交給霸州市法院,由法官張斌負責審理。

七月二十七日,霸州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范美令非法開庭,辯護人對公訴人提出的非法證據和所謂法律依據逐一駁斥,有理有據。范美令在自我辯護中表示修煉法輪大法無罪、要求無罪釋放。庭審接近午時結束,當庭沒有結果。范美令八月十七日被非法判決一年六個月,並勒索罰金5000元。范美令上訴至廊坊市中級法院,於十月二十四日被廊坊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目前范美令的情況可能很糟糕,處於嚴管又要求強制轉化,請各界關注。

河北省女子監獄十四監區負責的獄警可能是:
王野 女 1967年12月 18003316199
曹海燕 女 1973年10月 13630818655

河北省女子監獄
電話0311-83939600 83939604 83939538 83939686 83939698 83939786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石銅路與南三環交叉口南行1公里路西。
乘車路線:從解放廣場乘311路,旅遊2路公交車,到女子監獄站下。
郵編:050222

十四監區
王野 女 1967年12月 18003316199
張燕露 女 1966年3月 13513319607
劉青 女 1985年3月 15613145277
魏娜 女 1987年10月 18531109093
陳麗利 女 1982年1月 15133191580
段曉卉 女 1987年6月 13803330553
曹海燕 女 1973年10月 13630818655
吳瓊 女 1990年1月 15630400665
高亞婧 女 1988年11月 15100198225
曹琳娜 女 1988年6月 18600361242
王賀莉 女 1968年5月 13731123219
韓丹妮 女 1991年12月 1523361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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