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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610、公安廳王新華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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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七日】(明慧記者報導)王新華,雲南省610辦公室原副主任、公安廳反邪教總隊隊長,多年參與迫害法輪功。據不完全統計,自2017年至今,雲南省至少有李培高、韓俊毅、彭學萍、吳廣成、彭雲奎、張公勤、丁桂英 、王匯真 、石建偉、李治初、張林、鄧桂英、廖健甫、張世寧、夏梅仙、朱豔東、孟雲英等17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眾多的法輪功遭到綁架、關押,被非法判刑等迫害。王新華應對任期期間雲南省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嚴重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

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雲南省政法委、610辦公室竭力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血腥政策,在精神上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使用了包括強行「洗腦」、送進精神病院等手段;為了在經濟上搞垮,採取了開除公職、扣發退休金、罰款、搶劫私人財物等辦法;為在肉體上消滅,610人員直接操控指揮警察、武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綁架、關押、並非法勞教、判刑,直至迫害致死;直接操控指揮洗腦班、勞教所、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用強行墮胎、高壓電棒擊、釘竹籤、坐小凳子等酷刑折磨、活體摘取器官等等暴行,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罄竹難書的罪惡。

王新華至少從2010年開始就在雲南省610辦公室任職,長期參與對全省法輪功學員的全面迫害,特別是2016年4月任省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610辦公室)副主任、2018年底任省公安廳反邪教總隊隊長以來,更是直接主導和指揮、部署全省的迫害行動,成為雲南省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指揮者之一。

2017年,雲南省政法委、610辦公室、公安廳為保中共「十九大」、「中國器官移植大會」的維穩,開展了所謂深化「法輪功專項會戰」,進行了入戶調查的「敲門行動」和「清零行動」,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綁架、關押判刑。期間僅昆明市就有36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批捕,24名被起訴判刑。

2018年4月19日,省610辦公室副主任王新華帶隊到昭通縣督查調研防範處理邪教工作,要求他們「一是加大宣傳力度,二是深入開展教育轉化工作,三是加大深挖打擊力度。」

2021年11月24日下午,雲南省公安廳反邪教總隊總隊長王新華一行深入元謀縣公安局羊街派出所調研指導基層基礎工作,王新華與派出所警察就派出所如何組織開展反邪教(迫害法輪功學員)工作進行座談。

2023年4月14日上午,在第八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到來之際,雲南省公安廳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由反邪教總隊聯合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共同在昆明市西山區海口街道法制文化廣場舉行「反邪教警示教育進鄉村 (社區)」啟動儀式。王新華參加了啟動儀式。

1、歷年迫害情況概述

一、據明慧網報導統計,2022年,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有130人次。其中,含冤離世2人;被非法判刑27人;被綁架29人次;被騷擾66人次;被非法抄家6人。

二、據明慧網報導統計,2021年,有11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含冤離世,其中有6位法輪功學員在之前被迫害離世,消息於2021年報導或證實;6人被非法判刑,33人被綁架,56人次被騷擾,29人被抄家,12人被扣發養老金。與2020年明慧網曝光的雲南迫害案例相比,被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遠多於上一年,曝光的迫害案例幾乎都發生在昆明市。

三、據明慧網報導統計,2020年,雲南省有2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68人次被綁架,51人次被非法抄家,騷擾45人次以上,有7人被送洗腦班,非法庭審20場、庭審25人。

2020年9月29日晚,七十四歲張興玉老人一家十口人被拖布卡派出所和新村派出所警察闖入家中綁架、抄家,連夜分別在兩個派出所遭到審訊關押,直到第二天晚上十點多鐘才被放回家。被綁架的人中,張興玉的小孫女只有兩歲多。10月5日一早,東川區國保大隊以及新村派出所警察又將張興玉老人家除了兒媳和孫女外,全部綁架到祿勸縣的所謂反邪教基地(洗腦班),強迫洗腦(逼迫放棄信仰)。

四、2017年至2019年三年間,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遭雲南省政法委、610辦公室迫害,導致廖健甫、張世寧、夏梅仙3人被迫害離世,64人被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136位遭綁架迫害,91人次遭非法抄家迫害等。

2019年8月27日晚,嵩明縣公安局下屬的嵩陽、楊橋、楊林等派出所警察對縣內法輪功學員實施「敲門行動」,非法闖入多名法輪功學員家中搜查,聲稱當晚是根據昆明市公安局的統一部署,只要找到一張與法輪功有關的紙片,都要把人帶走,搜查過程中,還一再問家屬是否還在修煉,並威脅不准再修煉。其中裴灩鈁等7人被非法批捕、開庭等。

2018年12月11日下午,邱安在自己的「通訊店」,因為給顧客「翻牆卡」和勸善「小冊子」被昆明市官渡區小板橋派出所綁架、抄家,邱安在派出所遭警察、協警毆打致骨盆、肋骨骨折和多處軟組織挫傷以及眼睛被噴辣椒水多次。

五、2016年雲南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共計115人,迫害面涉及10個地區28個市區、縣。其中有27人被騷擾;20人被綁架;1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8人被非法批捕;13名法輪功學員取保候審(70歲以上的有10人);1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冤判。

2016年10月至12月9日,紅河州瀘西縣的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公安國保警察、轄區派出所、社區、村委會等人員的綁架、抄家,他們被綁架到各轄區派出所後被非法審訊、簽字按手印,其中一人被非法拘留十天。

2、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一、八旬高齡被冤刑 昆明李培高出獄前突離世

李培高,男,86歲,於2019年1月6日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關押。李培高原本應於2023年1月初結束四年冤獄,然而卻在即將出獄的前三天,即2023年1月4日,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突然離世。據出監獄的人講李培高在監獄遭打毒針迫害。

案例二、遭十四年半牢獄迫害 昆明吳廣成出獄不久離世

吳廣成,男,63歲,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曾經被綁架、非法勞教兩次,兩次被非法判刑,合計遭非法關押迫害十四年半,受盡各種酷刑折磨。2017年4月7日,吳廣成再次被昆明市棕樹營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吳廣成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吳廣成因堅持信仰,拒絕幹奴活,而長期被嚴管、迫害,身心受到極大傷害。2022年4月6日吳廣成刑滿出獄時,被折磨的身體非常衰弱,回家僅三個月的時間,於7月27日含冤去世。

案例三、76歲丁桂英被秘密判刑、迫害致死

丁桂英,女,76歲,2019年8月28日晚七點多鐘,在家中被國保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因為丁桂英不配合非法拘捕,被幾個警察強行從家中抬出來送上警車。昆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丁桂英期間,拒絕家人探視。2021年1月中旬,家人突然接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的通知,丁桂英2021年1月14日突然「患病」送監獄醫院救治,於15日早上八時五十三分去世,19日監獄將丁桂英的遺體送到火化場火化。丁桂英去世後,家人才收到監獄「入監通知書」,得知,丁桂英是2020年7月10日被昆明市五華區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四年。

案例四、石建偉被雲南監獄迫害致死、強制火化

石建偉,男,2016年9月被非法判刑六年半,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2021年9月26日被迫害致死,家屬在殯儀館看到石建偉的遺體背部出現淤青,有腹水,家屬要求屍檢,不同意火化,後遺體被非法強制火化。在石建偉被迫害致死之前,雲南省第一監獄一直以各種理由不讓家屬見石建偉。

案例五、廖健甫被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致死

廖健甫,男,65歲,2018年7月被綁架至雲南省第一監獄第十一分區迫害,家屬曾兩次探視,得知他被迫害致血壓高達240,又出現了腦梗,生命垂危。家屬曾多次申請保外就醫,但監獄卻見死不救,拒絕放人。廖健甫於2019年3月19日晚上9點,在雲南第一監獄被迫害致死。

3、非法判刑案例

案例一、昆明82歲高瓊仙被非法判刑6年、60歲王瑾被枉判3年

法輪功學員高瓊仙、王瑾,於2020年10月28日被昆明安寧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王瑾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近兩年。2022年4月19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分別對2人第二次開庭,高瓊仙被非法判刑六年,罰金13000元;60歲的王瑾被判刑三年。2023年5月9日,靠輪椅代步的高瓊仙老人,被安寧市國保警察撬開門從家中綁架,由隨來的救護車劫持走。

案例二、雲南玉溪李玲珍被非法判刑七年入獄

李玲珍,女,五十多歲,2020年3月23日,李玲珍因告訴一位保安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警察綁架。因當時在疫情期間,當地公安不能完成移送手續,李玲珍被「取保候審」。2021年1月初,李玲珍再被綁架,被當地法院強行開庭,被非法判刑七年,關入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案例三、曾陷冤獄十一載 韓震昆再被非法判刑四年

韓震昆,男,五十五歲,於2019年9月被景洪市國保警察綁架。2020年6月20日,勐臘縣法院對韓震昆非法視頻開庭,7月31日,韓震昆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四萬元。

案例四、文山市78歲董雲仙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

董雲仙,女,78歲,於2020年12月1日在硯山縣看守所,被文山市法院非法視頻開庭。之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五、只因發送一本年曆 高惠仙再被中共冤判七年

高惠仙,女,56歲,於2018年12月3日因為免費送給龍箐村支部書記何順貴一本有法輪功真相的明慧年曆,於2019年10月22日,被法院非法庭審,被冤判七年。

案例六、女工程師何莉春被非法判刑七年

何莉春,女士,43歲,2017年8月23日上午領女兒到超市買東西時被人舉報所用的錢上有字(法輪功真相),被國保警察綁架、折磨,後被曲靖市麒麟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王新華的個人經歷:


王新華,(Wang, Xinhua),男,漢族,1964年5月生,現任雲南省公安廳反邪教總隊隊長。

王新華歷任楚雄州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雙柏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楚雄州政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等職,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綜合處處長。

2016年4月,王新華任雲南省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副主任 (試用期一年)。

2017年5月-2018年11月,任省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610辦公室)副主任。

2018年12月至今,任雲南省公安廳反邪教總隊隊長。

責任編輯:林一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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