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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胡水英等三名老年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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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近日獲悉,南昌市胡水英等三名老年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胡水英(72歲)被非法判刑三年;肖新金(76歲)被非法判刑一年,被勒索罰金2000元,監外執行;王東亞(80歲)被非法判刑七個月,被勒索罰金25000元,監外執行。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上午八點左右,肖新金、胡水英等七名法輪功學員在南昌市老福山花園休閒,被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分局一群警察綁架。肖新金被綁架時,警察搶去她隨身攜帶的500元錢、真相小冊子等。當天,警察還非法闖進肖新金家抄家,搶走大法師父法像,成套的大法書,小收音機、優盤、光碟等私人物品。肖新金被劫持到西湖分局後,過了十五個小時左右,才讓家人把她接回。在被劫持期間,肖新金等多人被警察脅迫在印好的類似「三書」內容的紙上簽名。

此後,肖新金又多次遭到警察的騷擾迫害:二零二三年四月,警察找到肖新金,對她進行恐嚇,脅迫她簽了多次字。八月三日,再次傳喚她去派出所,隨後,肖新金失聯,後來得知被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

後來胡水英老人的家屬被告知,因胡水英是所謂的「累犯」,對她採取「取保候審」,要將她的相關材料送檢察院等部門(構陷迫害)。

二零二三年三月中旬初,胡水英的家人接到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分局的電話,通知胡水英三月十四日前往公安分局傳喚問話。當日胡水英前往分局時,國保大隊的警察要求胡水英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字,胡水英當場嚴詞拒絕。胡水英還善勸警察要明真相,善待大法、善待法輪功學員。警察則威脅如不簽字就要將相關構陷材料送檢察院起訴。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日下午,法院通知胡水英「收監」。當天下午兩點,西湖區國保警察就直接把胡水英關押到南昌市看守所,說要判刑。

胡水英是南昌市民二建築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八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曾經折磨她的嚴重的關節炎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胡水英曾遭多次綁架、非法關押,兩次被非法判刑(一次刑期七年、一次兩年)。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十二點,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的警察胡正西、李濤突然強行闖進胡水英家抄家,把她綁架,關押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毆打、折磨,將她的手吊銬在窗戶上,不准閉眼睡覺。她的腳被打拐了,手被打腫了,生命垂危。

二零零四年,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胡水英七年,送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胡水英每天被強制做奴工十多個小時,經常被關小號。二零零四年五月,監獄辦所謂「突擊教育班」, 把一些對法輪大法堅信的學員綁架到監獄教育大樓,每天二十四小時折磨:不准睡覺,不准說話,不准走動,有的就關小號讓蚊子叮咬。胡水英的丈夫受盡恐嚇,二零零七年過世,臨死也沒見到她,監獄也不允許她外出辦理喪事。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胡水英再次遭綁架。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胡水英遭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三萬元。她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兩年的時間裏,遭監號被關押人員辱罵及欺凌。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兩點半,原本要對三名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由於胡水英的辯護律師成功遞交了「刑事控告書」,遂改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下午非法庭審。庭審時胡水英的代理律師進行了無罪辯護,當庭沒有宣判。十二月七日,公安、檢察院、法院及律師就「控告書」舉行了「證據復核」等庭辯會議。

近日獲悉,南昌市西湖區法院罔顧事實,枉判胡水英等三名老年法輪功學員。肖新金和王東亞被監外執行,胡水英則將於近日被劫持往江西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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