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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諸城市陳學芬被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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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諸城市法輪功學員陳學芬女士,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被諸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濰坊看守所迫害。近日獲悉: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七日,陳學芬被諸城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同時被綁架的多名法輪功學員也被枉判。

陳學芬今年57歲,諸城市龍都街道蘭家村法輪功學員。修煉前,她一直有腰痛的毛病,雖經中西藥治療,也都沒有好的療效,痛苦難耐。一九九七年一月,陳學芬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通過學法煉功身體有了很大的變化,心性也好了,家庭也和睦了。

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中,陳學芬堅持修煉,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她曾兩次被非法勞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陳學芬進京為法輪功鳴冤,被警察劫回到當地,被非法拘留了半個月。期間,家屬被勒索了二千三百元錢才被放回家。此後,每到逢年過節,村裏派人監視陳學芬。有一次她在院裏幹活,村長李恆俊帶著警區裏的金某某和村裏的幾個人一起把她綁架到了村委會,把她和另外三位法輪功學員關在村委會一間沒有暖氣的屋裏連續數日,晚上只能睡在排椅上。

二零零一年四月,幾個警察闖到陳學芬家實施綁架、抄家,陳學芬趁機走脫,被迫在外流離失所了兩個多月。當時她兒子不滿兩歲。期間,諸城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副隊長曹錦輝帶著幾名警察經常到她家和她娘家非法搜查。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陳學芬正在諸城市呂標鎮的娘家吃飯,曹錦輝帶幾個警察破門而入,她被戴上手銬綁架走,並被非法勞教三年。在非法勞教期間,陳學芬弟弟為了姐姐少受苦,被惡人用盡各種方法敲詐了二萬多元錢。

二零零九年三月,陳學芬被諸城市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之後她又被非法勞教,因身體原因被勞教所拒收,之後被放回家。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警察闖到陳學芬家,破門而入,將她綁架,在濰坊被非法拘留了七天。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濰坊諸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人民路派出所、密州路派出所等警察對陳學芬、劉淑花、林金秀、王文芹(王文琴)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抄家,其中,劉淑花家的被子都被扔在了地上,現金、金首飾、房產證等貴重物品也不見了。當天,劉淑花、林金秀、王文芹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諸城市朱解洗腦班,被逼迫所謂「轉化」。八月五日,拒絕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陳學芬、劉淑花、林金秀等人被劫持到濰坊看守所非法關押、構陷。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劉淑花、王文芹被諸城市法院非法庭審。劉淑花被諸城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七日,陳學芬、趙金娥、宮善倫三名法輪功學員在諸城市法院被開庭宣判,其中陳學芬被非法判三年、趙金娥被非法判一年緩二年、宮善倫被非法判一年。

諸城市法院
地址:山東省諸城市舜耕路71號(郵編262200)
電話:0536-6070275
院長:張同文0536-6213162
副院長:陳衛華18105363666、遲明輝18105363616、宋國慶18105363676、李福路15335360778
政治部主任:張玉剛18105363578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彭玉波18105363686

諸城市檢察院
地址:山東省諸城市密州東路77號(郵編262200)
檢察長:劉水平0536-3012366
副檢察長:齊峰18506362358、王鈞18506362319、付振宇18506362311
檢察委員會兼職委員:尹麗瑋18506362352

諸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王首峰18366313766、13583688938
副大隊長:白佃慶 13306460677、18678085056、(宅)0536-6328616 ,郝曉軍13176362101、18678085908
宋偉13563675666、18678085708
蘇磊18753665768、18678085328
韓軍18678085991

濰坊市看守所
地址:山東省濰坊市寶通街與和平路路口向南100米路東
電話:0536-8911617、0536-89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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