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去抱怨 修出善意與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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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本文交流在我們當地申請神韻演出劇院過程的修煉體會。

一、對抱怨心的一點認識

我問自己:作為大法弟子,我內在反映出來的生命狀態達到了慈悲了嗎?如果還沒有達到慈悲,至少在常人社會中表現出來是有善意與愛心,那我具備了該有的善意與愛心了嗎?對照師尊的法,知道自己的修煉狀態離師尊要求的善意與愛心,還有慈悲,相差甚遠。對於修善的大法弟子來說,抱怨和怨恨心是必須嚴肅修去的。

我們知道「惡者妒嫉心所致」(《精進要旨》〈境界〉)。妒嫉心是惡,怨恨心也是惡,都是不修善的表現。妒嫉心的表現看到別人好了,心裏憤憤不平,不允許別人超過自己;而怨恨心很多時候都與自己的利益相關,或者是別人的言行不符合自己的觀念就產生怨或恨,心裏不舒服、不平衡、不服氣。

當心生怨恨的時候,由於跟善意與愛心相背離,就不可能出慈悲心。因為心生抱怨或怨恨,缺失善意和慈悲,不但沒能救了人,還可能在往外推人。

用法來對照,如果知錯,就要趕快改錯,依照法來歸正。

二、困惑

我們城市附近有另一個劇院,曾經上演過神韻,聽說那個劇院是符合神韻演出要求的比較好的劇院之一。之前,劇院方有些事情沒處理好,給神韻演出帶來了不便。後來,同修們努力跟他們的管理層人員講真相,達成了某些共識。

劇院有個中層的主任,對神韻演出不友善,用同修的話說,甚至有些敵意,為人很跋扈。後來這個主任推翻了我們與管理層達成的條件,從中作梗,以致神韻沒能再回到這個劇院演出。

期間,聽同修說,這個主任人品有問題,談好的事情,出爾反爾,而且還越權。有同修認為他在阻擋神韻救人,就寫信給他們的董事會,投訴抱怨他,要求他離開這個劇院。有同修要大家發正念,讓這個主任離開。可是過一段時間,聽到的結果是,這個主任不但沒離開劇院,反倒權力更大,還升遷了,有一陣子,還幾乎代替他的上級處理劇院的事情。

師尊在《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中說:「你們記住了,哪裏出問題,哪裏就是需要去講真相了。」

現在這個劇院中層主任這裏出了問題,那不就是應該跟這個主任講真相,通過講真相來解決遇到的困難嗎?同修回答說:有跟他們管理層講真相啊,而且還取得了一些共識!可就是這個主任在使壞,在擋著。所以,要發正念讓他走,不要讓他造業,不要讓他阻擋神韻救人。雖然當時我覺的還是應該在講真相、向內找,在修自己上下功夫,但因為自己當時並沒有直接參與劇院的接洽,好像跟自己關係不大,也就不了了之,並沒有深入思考具體誤在哪裏。

現在想想,當聽到同修說,有去講真相啊,這個主任他往往當面答應的挺好,轉天就改變,如果講了真相,效果卻這樣,那這會不會是一面鏡子?是不是我們修煉人自己空間場的一個反映?讓我聽到了,其中是不是就有我要修的因素?是不是應該向內找找自己心性上的問題?他的不善和敵意會不會是在提醒自己,該查找在日常生活和行為有沒有做到「真善忍」中基本的善呢?他的出爾反爾,是不是提醒自己,該查找有沒有違背「真善忍」中基本的真呢?而他的越權干預是不是反映出自己的日常行為和表現中,有沒有做到「真善忍」中基本的忍讓呢?如果一味的抱怨他人品不好,看不上他,嫌棄他,然後還以不要讓他造業、阻擋救人為由,「發正念」讓他離開。這樣發的正念,造成了適得其反的結果,也就不足為怪了。

明慧網上經常看到這樣的交流,中國大陸的同修懷著救人的大善大忍之心,感動了獄警,以至獄警不願意繼續行惡。獄警動了善念之後,後來就被調離了這個職位,去做跟迫害大法不相關的工作了。

個人理解,中國大陸同修這種救人的大善大忍之心是一種境界,這種高境界讓行惡的警察動了棄惡從善的善念,以至得到成全,被調離了迫害的崗位。這個跟我們去跟董事會抱怨這個常人,希望董事會把他給開了,讓他離職,還以他在阻擋救人為由,「發正念」,讓他離職,這兩者是不是有本質的不同呢?

在打真相電話、勸三退的的過程中,也一直都有同修交流,眾生的表現就是我們修煉人自己空間場的反映。當接電話的眾生提出我們給他錢他才退時,同修會馬上把他作為一面鏡子,反觀自己,向內找是不是自己有錢財利益之心?得趕快修去。當眾生提出說,要給他找個老婆,他才考慮退時,同修就會馬上找找自己是不是還有隱藏的色慾心?當眾生吵吵嚷嚷不聽真相、罵人、維護邪黨時,就會馬上找到自己還有爭鬥心和用黨文化來認識邪黨的因素,修去它。而不是居高臨下,以「我是來救你來了」作為理由,埋怨眾生悟性低,品行差,甚至看不上他們人的種種執著的表現,等等,從而錯失自己無條件向內修的機會。自身的執著沒有修去,心性沒有提高,修煉人的功力沒有加強,救人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如果劇場那個常人主任表現出來的不友善,或者說敵意,還有人品不地道、越權等等,我們都用來反觀內視自己,藉此修去自己不符合「真善忍」的方方面面,當我們真正修煉提高上來了,舊勢力覺的這樣安排這個角色對大法弟子沒有考驗的意義了,那可能他該離開就離開了,該被調到別的地方去,就被調走了。可是這樣的結果不是靠我們人為去抱怨能得到的,而是在大法弟子實實在在同化「真善忍」,向內修自己,提高心性的過程中達到的。

在人的層面,抱怨是怨恨心的初始狀態,人們常說「羨慕、嫉妒、恨」,怨恨心出現於「不平衡」,出現於爭鬥,出現於「自視甚高」等等。怨恨心還能連帶出各種不好的心。在抱怨的心態下「發正念」,這與大法弟子要同化「真善忍」,為宇宙中一切正的因素負責的初衷相差多遠哪?

更何況,試想一下,如果劇院這個主任得知我們在向他的上級抱怨,提出要讓他離開,或者是我們的抱怨真的導致這個常人失去工作,那這個怨豈不是結得太深了?如不能化解,又何談救度呢?

當我們向董事會去抱怨他時,這裏面是不是還帶有強烈的人的爭鬥心,還有以惡制惡的黨文化的因素呢?

這個主任不管我們再怎麼認為他不好,他也是師尊要救度的生命啊。我們抱怨他,還要求把他調離,這樣是不是把師尊要救的人當成對立的人了,或者成了敵人,把人推向對立面去。

師尊說:「作為大法弟子來講,作為一個修煉的人來講,我說修煉人是沒有敵人的,你們只有救人的份兒,沒有用人的手段、用人的理去懲治人和判決人的份兒。這是個根本的問題呀。」(《各地講法七》〈芝加哥市法會講法〉)

三、警醒

轉眼到了去年七月份,同修希望我能跟劇院這個主任取得聯繫。我多次發送郵件,打電話留言,希望能跟他通上話,要求能見面溝通,當然出發點是希望能跟這個主任講真相,但都沒有收到回應。

反思自己當時做這件事,寫郵件打電話是甚麼心態呢?是甚麼地方被鑽了空子呢?仔細想來,發現自己當時還是沒有完全破除對這位主任不好的負面印象,沒有用能熔化鋼鐵般的慈悲發願要救他,與他生命明白的一面溝通,慈悲心不夠。

後來同修要求我寫信給市長,給他施加壓力,我提出是否能不這樣做?這裏不是說給市長寫信不對,而是反思當時給市長寫信的出發點還是沒有脫離抱怨的因素,還有希望借市長的壓力讓這個人改變,而不是出自於修煉人修善,向內找,從根本上修去對人的怨恨和不滿,從而加強要慈悲救度他的願望。

最後,我們給市長發送了郵件以後,收到回覆,該郵件抄送劇院的臨時總經理。也許是因為我們對這位臨時總經理沒有甚麼成見,講真相的心還算純淨,我們約到了和臨時總經理見面講真相的機會。會議當天,我們跟這位臨時總經理和他的助手講了真相。但那位有心結的主任沒有來,也就還沒有機會解開他那邊的障礙,表現在人的層面就是還有很多客觀上的困難無法克服。也許,解鈴還需繫鈴人。那些不在法上的思想和人心還真得認真修去才行。

我們大法弟子和常人之間只能是救度和被救度的關係。我們真的不應該去抱怨常人。當我們去抱怨人時,就是把自己降到常人那個層次面上去了,就像氣與氣之間沒有制約作用那樣,降到常人這個層次面上,又怎麼可能救得了人呢?

怨恨心是修煉人的大忌,修煉人必須修去,帶著這種怨恨心是修不成的。因為大法弟子是修煉真、善、忍的。而它是與真、善、忍的特性相反的。

我們都是大法造就的為他的生命,慈悲的把真相講給眾生,幫助他們得救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並沒有看不上他們或仇視他們的資格。人是很弱的,是很容易被另外空間不好的因素控制的。我們只能勸善,不能改變別人,只能要求自己守住心中的善良,不斷的提高心性,努力做個有善意和愛心,最後才能做到達到大法弟子內在反映出來的生命狀態──具有慈悲心的修煉人。

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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