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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賓縣法輪功學員劉民遭誣判被劫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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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賓縣法輪功學員劉民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被哈爾濱市依蘭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九月月末從賓縣看守所被劫持到呼蘭監獄非法關押。

劉民(劉忠民),男,57歲,農民,家住賓縣常安鎮長嶺村高家屯。劉民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警察騷擾、抄家、綁架。

據明慧網資料,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一點多,賓縣公安局常安鎮派出所指導員施月、協警張某、暴文正、於相軍等四人闖到劉民的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並把劉民綁架到常安派出所,對他非法審問至當天下午四點左右,所長徐長青、於相軍等將劉民劫持到到賓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日(正月初十),賓縣公安局警察、常安鎮派出所所長王慶、警察劉守發等十多人闖到劉民家非法抄家,搶走一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幾十本法輪大法書籍與師父法像,警察折騰了三個多小時,並強迫劉民的妻子郭亞珍在他們污衊拼湊的材料上強行按手印。劉民被迫流離失所半年多。

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正月初十),劉民準備去北京打工,下午五點多在哈爾濱火車站被鐵路警察綁架。鐵路警察通知賓縣公安局把劉民拉回賓縣,非法關押在賓縣第一看守所。當天晚上七點多賓縣公安局四名警察闖到劉民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和《明慧週刊》。警察將劉民非法關押半月後,以「取保候審」名義讓他回家。同時,賓縣公安局將劉民構陷到依蘭縣檢察院和法院。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哈爾濱市依蘭縣法院對劉民非法判刑一年,並於九月末將他從賓縣看守所劫持到呼蘭監迫害。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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