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文學生於一九五四年十一月,楊思珍生於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他們是遂寧市南強馬宗嶺村六社菜農,拆遷後改為船山區富源路興文小區。楊思珍一九九八年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 當時身體患有各種疾病:心肌梗塞、嚴重膀胱充血、腳手發軟等等十幾種病,吃藥無效,家裏僅有的一點收入全花在藥費上,常借錢看病。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不久一身病不治而癒,心靈昇華了,家庭和睦了。一九九九年三月肖文學也開始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身體各種病症都沒了。
肖文學、楊思珍夫婦,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會前被迫流離失所至今;法輪功學員郭春芳,原大英縣回馬鎮優秀教師,被迫流離失所十幾年;她們租住在天峰街一民房的上下樓,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遭遂寧國保、公安、夥同大英縣公安局二十幾名警察綁架、抄家。不法人員將三名法輪功學員拖下,用口袋將他們的頭罩上,並揚言:已經跟蹤他們四個多月了,寧可抓錯一個人,也不放走一個煉法輪功的。據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大英縣非法關押。
一、肖文學、楊思珍夫婦遭迫害、被迫流離失所十六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楊思珍被綁架關押八次,關洗腦班四次、非法抄家騷擾數次、遊街侮辱人格一次、勞教迫害一次、下戶籍一次,無身份證,被迫流離失所十六年,同時也給家人帶來精神上的創傷和經濟上的損失,時時生活在恐懼之中……
下面是楊思珍老人訴述其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全面展開鋪天蓋地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把我和其他煉法輪功的學員叫去,南強鎮政府官員,陳飛 (住村幹部李祥) 等,要求個個表態過關,去的學員都說,法輪功這麼好要煉。從而迫害開始了。
二零零零年三月四日我正在地裏幹活,基層幹部、派出所來了七八個人綁架到龍坪洗腦班,洗腦班非法關押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領導官員給法輪功學員訓話就說:這回是江澤民下命,把你們法輪功學員抓起來轉化,不准再煉法輪功。先說服、後壓服、壓不服、打服,要把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折磨」,幹竹子也要擰出水來,在那裏所長孫長興說你們去偷雞、偷鴨,不會管你們,政法委任發勇叫賭博,也不准煉法輪功;如不轉化,就要採取各種措施。康家亮說:「要整得你們家破人亡,我們吃了江澤民的飯,就要為江澤民辦事,上面政策打殘不打死,萬一打死了拖出去埋了就是。」
三月七日,十個女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在一個屋裏遭受毒打,六個男法輪功學員被迫光著腳站在外面淋雨,雨下得特別大,天氣很冷,全淋得水泡脹。十六個人每天不到三斤大米,每頓的飯只夠幾個人吃,餓了只有喝涼水充飢,睡的是水泥地。不法人員們用各種手段轉化法輪功學員。
三月九號吃過晚飯,一個值班的(外號叫賀麻子)問我,法輪功好不好,我說好,三個惡人打手一擁而上,拳打腳踢,並把其他法輪功學員關進屋裏鎖上。法輪功學員張秀容說,你們不要打她,她沒幹壞事。他們馬上又把她拖出來毒打,用腳踩在頭上,用板凳亂打。這時天下著大雨,一身的泥漿,他們強迫我倆,手撐地,倒立在地上。
當地圍觀的群眾多了,紛紛指責他們的暴行。為了躲避群眾的指責,把我拖到三樓辦公室去暴打,參與人有周春紅、彭明華、賀麻子、周松柏、有兩個不知名(後三人是鎮政府花錢請的是地痞打手) 叫我跪在板凳上,周春紅問;法輪功是不是邪教,我說不是,要我說法輪功是邪教說不煉,我不說,他們慘無人道的暴打了我三個多小時,板凳打破幾根,掃把棒打斷一抱,頭髮扯掉很多,打得我頭皮和頭骨分開,牙床打錯位,嘴裏全是爛的,昏倒在地,吐血拉血,臉部變形,全身腫紫,沒有一點是好的, 慘不忍睹。家裏的親人來都不認識我,面目皆非,無法吃,無法睡……
第二天鎮政府各部門來看了一下,我穿著血衣服,臉腫無法形容,他們當時嚇跑了。南強鎮黨委書記高勛、康加亮、翟昌彪,還叫我家裏拿5000元錢取人,說我是個頑固分子、危險人物要重判。家人找關係給了1000元、生活費160元 , 三月十七號我回了家。回來後不法人員隨時騷擾。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中午,我和老伴正在家看《轉法輪》書,南強派出所所長奉光國、陳飛、任發勇等來了七八個人員闖進我家,強行抄家到處亂翻,幾個人拳打腳踢又打我,我十幾歲的女兒說了幾句,說我媽身上的傷剛好,你們又來打她,就這樣把我女兒也強行拖上警車抓走,各關一處。女兒被關到派出所,我被綁架到龍坪洗腦班迫害。專管人員翟昌彪、康加亮、李祥、亂罵法輪功學員們。他們訓話時說,你們覺得我們做錯了,你們上北京找江澤民去,是他給法輪功定性的,設有信訪辦接待你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十二月三十日還沒到信訪辦,就被河北白廟檢查站不法人員綁架,送到河北三河派出所,警察又打又罵,逼我說姓名、地址,我不說,被全身衣褲扒光,收得分文沒有,(其她法輪功學員也一樣) 他們拉了三車法輪功學員,丟在天津荒郊野外,專有公安車押送。各地法輪功學員走了一晚上,又來到了北京,上午九點多鐘在中山公園被地鐵西單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問你們來北京幹甚麼,我說來找信訪辦為法輪功鳴冤,還師父清白。警察說為甚麼不在本地上訪,我就談了本地對法輪功學員的虐待,是地方官員叫我們上北京找信訪辦。在警察偽善誘惑下說出了自己姓名、地址。他們馬上打電話叫遂寧駐京辦米××、劉蘭來接去。
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我們被南強派出所李旭、任發勇、大隊支書曾祖興接回,關到派出所,武裝部長陳飛又打又罵我們,第二天送進吳家灣看守所關押兩個月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出動各職能部門幹部,警察、火警、交警、武警、派出所人員,把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全部拉出去遊街,在球場開宣判會侮辱法輪功學員,還要求全市學校五年級以上的學生參加開宣判會,使無辜的學生被謊言毒害,敵視法輪功。武警背著槍強制將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捆綁押上台(共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台上將頭強行按至90度。我被非法宣布勞教一年(其他法輪功學員也遭到不同成度判勞教、有監視居住的),被非法送至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勞教所裏面也是慘無人道的,回來後遭到任意騷擾。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晚,南強鎮派出所一夥人員奉光國、周春紅、彭明華等;到我家強行抄家,搜走一本《轉法輪》,又一次把我綁架到收容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早上六點,在中共十六大期間,南強鎮派出所夥同各職能部門人員,奉光國、肖坤容(女)、翟昌彪等又非法把我綁架龍坪洗腦班迫害,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七月四號,我女兒在醫院生小孩那天,我不在家,不法人員翟昌彪帶人來強行抄家,並在家裏到處亂翻,甚麼也沒搜到。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我和老伴在射洪給別人作種菜技術指導,正在地裏幹活,被南強派出所和市公安局人員,夥同鎮上官員、翟昌彪、彭明華、大隊治保主任馮明(林)等,用欺騙手段騙上了車,剛上車翟昌彪說今天來了三輛車專來抓你,那兩輛車停放在停車場。就這樣又把我綁架到遂寧市北門(崇尚科學)洗腦班非法關押兩個多月洗腦迫害。校長王安亮、610、頭目兩個叫唐勇、唐勇。裏面的人員全是行政年輕幹部、和各地派出所年輕人,他們打罵、用不同手段轉化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晚上,我剛從洗腦班回來一個月,一群南強派出所人和各部門官員叫我開門,因未煉功的女兒給他們一陣不客氣,沒開門,自覺理虧走了。
二零零四年換戶口本,南強派出所把找的戶口給下了,說我煉法輪功,不能上戶口。我去找了各部門,都推責任不知道,我借此機會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二零零八年隊上賣地必須要有戶口才分錢,花了不少心,四月份把戶口上了。警察企圖綁架我,被迫流離失所二十多天。
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之際(七月六日中午),安居區派出所肖主任合同一夥人開著警車又企圖綁架我,並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及各種私人物品等等。這時我走脫,在七月六日一點多鐘逼走的當天下午,開來了好幾輛警車幾十個惡人和惡警氣急敗壞的,連鄰居、親戚都去搜查了一遍,到處找我。當天晚上又開車來大聲吼叫,「抓法輪功,抓到一個給經濟獎賞(500至1000元)」。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上十點多鐘,七、八個惡警闖入我家,樓上樓下到處尋找,沒找到,惡警便說:「我們是來回查一下」,還恐嚇家人。就這樣我夫妻倆至今流離在外,有家不能回,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
二、郭春芳遭五年冤獄迫害,被迫流離失所
郭春芳,女,生於一九六九年三月,遂寧市大英縣回馬鎮二中心小學教師。自一九九八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前,她身患多種疾病,悲觀厭世,且身體每況愈下。通過學法煉功,在很短時間內,多種疾病不治而癒,從此,性格變得祥和開朗,家庭和睦溫馨,鄰里和諧,與單位領導、同事關係融洽,工作更加兢兢業業、任勞任怨,並利用課餘長期為學生義務補課。並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小學畢業會考中,獲得了全鎮第二名的好成績,為學校爭得了榮譽,並獲得了上級領導及社會的好評。郭春芳多次被學校授為「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輔導員」和「先進教師」等榮譽稱號,深受該校師生及社會好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首江澤民利用他一手非法建立的恐怖組織「610」向全國的法輪功修煉者悍然發動了一場慘烈的迫害,公安、軍、警積極參與,任意抓捕、拘禁法輪功學員,用極端殘忍的手段,對付手無寸鐵的信奉真善忍的好人,數以千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判刑、送進洗腦班和精神病院乃至活摘器官。
二零零零年六月,郭春芳正在遂寧參加漢語語言專業考試,早上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在公園參加晨煉;被南門派出所綁架,後被當地派出所和單位領導劫回鎮辦公室,在她堅持不放棄信仰的情況下,又被劫持到當地拘留所,兩天後被保釋。二零零零年七月,單位剛放暑假,郭春芳被當地派出所劫持到縣成民中進行強制洗腦。二零零零年底,當地派出所和教育局政法委書記徑直闖入郭春芳家,搶走《轉法輪》,並威脅她年幼的兒子,最後叫她家人交了1000元的保證金才肯罷休。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郭春芳散發真相資料,被遂寧南強派出所綁架,次日又被劫持到遂寧靈泉寺看守所,後被劫持到吳家灣看守所,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被劫持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裏,郭春芳遭受強制洗腦、長期罰站軍姿,致使她雙腿腫脹,肩周炎復發,雙腳疼痛不能站立,還長期被隔離,不准洗漱、洗碗和洗衣服,長期剝奪休息和睡眠,不讓上廁所,郭春芳抵制洗腦,還被關禁閉三天。從勞教所回家後,還時常生活在恐懼中。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當地派出所在晚上十點鐘闖入郭春芳單位宿舍,東翻西找,強迫她簽字,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欲施綁架,在她據理力爭的情況下,才倖免於難。
二零零四年六月,郭春芳又遭當地國安警察騷擾,不准她給學生上課,企圖綁架,郭春芳提前走脫,離開學校。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郭春芳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遭當地國安警察暴力綁架,後被抄家,當天傍晚又被劫持到當地看守所,後被劫持到遂寧永興看守所,在女警的指使下,幾個彪形大漢抬來一把「龍椅」(專門懲罰人的一種鐵椅子),把郭春芳強行攔住銬在椅子上三天三夜,連上廁所都不放下來,看守所的所長還跑到監室裏來侮辱、謾罵。郭春芳從椅子上下來後,雙腳浮腫,站不住,更不能行走,就這樣了警察還逼迫她做奴工、罰背監規。
二零零六年九月,郭春芳被當地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五日,被劫持到四川龍泉驛成都女子監獄。在監獄期間,被強迫做奴工和洗腦,不准購買食品,被限制人身自由,受辱罵、誹謗。
郭春芳被關押在冤獄期間,二零零七年三月,郭春芳丈夫帶著律師到監獄逼她離婚。二零零七年七月,郭春芳母親慘死床下、無人知曉,多日後才被鄉鄰發現,通知在外打工的兄嫂,回家安葬母親。單位的領導和教育局長受到無故株連,皆被免去職務。另外,當地派出所還把她的戶口在無人知曉的情況下悄悄遷到鄰縣鄉鎮,郭春芳回家後找當地派出所,他們都推說不知,最後在她的強烈要求下,才將戶口遷回。
五年的迫害,使郭春芳頭髮變白,面相蒼老,身體虛弱,聽力和記憶力大大減退且反應遲鈍,精神萎靡不振,遭受了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單位還開除了她的公職,丈夫離異,父母雙亡,郭春芳成了一個上無片瓦、下無寸土的一無所有的人。
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郭春芳從監獄回家才十九天,又被當地派出所夥同鎮政府、鎮防邪辦主任騙至派出所,不久,縣政府及公安部門也來了許多人,十幾個不知姓名和來歷的人將她團團圍住,他們以給她解決低保和工作為名,提出要送她到洗腦班參加「學習」,郭春芳當場識破了他們的陰謀詭計,尋機走脫。
為了避免再次被迫害,郭春芳離鄉背井,遠走他鄉,在外過著顛沛流離的艱難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