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人情捆綁自己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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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我們經常講修煉要以法為師,可是我們問下自己的心,有沒有真正做到以法為師,還是只是在嘴上講要以法為師呢?

在修煉這個群體中有人與人之間的打交道和交流,有時候同修之間的人情會左右我們的思想,而不是用法衡量如何去做!別人在法上的認識只是參考交流但不是標準,最終要用法衡量如何去做!尤其是年輕同修和老年同修打交道時,老年同修有的太執著自己的認識,喜歡強制別人認同他,而年輕同修有的礙於人情就接受了老年同修的認識。

年輕同修不要覺得老年同修講的就對,不要以甚麼一期、二期學員來衡量事情對和錯,要以法為師,老年同修不要覺得自己年齡大如何如何用人中的理看問題,甚麼長輩之類的將自己的認識強加於別人,那是嚴重的干擾別人修煉,每個人都得走自己的路!

我是年輕男同修,我舉例發生在自己身上被人情干擾的經歷。我和老年同修A叔叔關係比較熟,經常一起交流,他對我也挺好。同修A經常發短信跟我聊家常,還發一些他寫的所謂詩,時間長了就被人情困住了,這是對我嚴重的干擾!而我礙於人情,沒有善意的、明確的告訴同修A:「不要三天兩頭給我發信息。」

同修A叔叔太執著於自己的認識,喜歡將自己的認識強加於人,喜歡對別人的認識和事情評頭論足,這嚴重干擾我的修煉。有時候我在想,同修A叔叔是我師父還是李洪志師父是我師父?當然李洪志師父是我師父,我只有一個師父!我在學法時思想中同修A叔叔說的話經常在思想中出現,簡直成了人形,用同修A的話去衡量法了,嘴上說在修大法,這不是修同修A的東西去了嗎?有時候我遇到事情了,用法衡量如何去做的時候,同修A的話就出現在我思想裏干擾我用法去衡量去做。

在修煉中如果我們不用大法去衡量,而是用同修的話去衡量,那修的還是法輪大法嗎?和修煉別的門派中的東西有甚麼區別,這和不二法門的問題有甚麼區別?我意識到這件事情的嚴重後,我嚴肅的告訴同修A:「你不應該三天兩頭給我發信息,這是對我的嚴重干擾。你覺得應該怎麼做用在你自己身上,我覺得怎麼做用在我身上,以後互不干擾,誰也不配指導別人如何去做,法輪大法才是標準。」我給同修A嚴肅講出這件事情後,之後再沒有給我亂發信息。

我也在發正念清除同修A灌進我空間場的觀念,不是法輪大法的東西我不要,師父沒用過的詞我不用!回想下就是自己容易被人情左右、被人帶動,沒有做到以法為師,再加上同修A太執著於自己的認識強加於人,魔就利用他的執著自己的認識來干擾我,真是上了魔的當,對我的修煉是巨大損失。有的時候和同修A還有一些禮尚往來,常人有一句話叫「吃人嘴短」,時間長了就會被人情鐵籠困住了。

我覺得同修之間如果真的有事情可以一起交流交流,如果沒事真沒必要坐那閒聊!長話短說,開門見山,不更好嘛!

如果沒有修煉上的事情去交流,只是坐那一起聊天,看似在交流修煉上的事情,實際成了閒扯,時間長了會對彼此對法認識上互相干擾。即使在交流時我們也得注意修口,有些話不要亂說,不要亂給別人下定義修的好和不好,我們修的怎麼樣只有師父知道,其餘人即使是同修誰也看不到的。

師父講:「其它法門誰也不讓看,同門中的弟子都不讓看的,誰也說不對的。因為那一生是改變的,是修煉的一生。」(《轉法輪》

也不要亂談甚麼看到誰如何如何有甚麼問題了,簡直是幹魔要幹的事情,把別人給框住了,要明白自己的境界是有限的,隨便亂說天目看到對方有甚麼問題了,如果對方狀態好,不會被你影響,如果狀態不好會直接把對方毀了。那個罪業自己能承受的了嗎?

師父說:「我告訴大家,千萬不能夠這樣幹,也千萬不能這樣想,修煉的人不能學人,要以法為師啊!」 (《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希望同修在修煉中,無論你周圍的同修年齡大、年齡小、甚麼一期二期學員、所謂多精進、所謂講真相多好,都不要崇拜他的認識,也不要被他的認識所框住,我們要以法為師,做到是修,做不到就是個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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