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英德市市委書記張楊彬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廣東省消息,廣東省英德市市委書記張楊彬遭惡報被查。
張楊彬,一九六六年十月出生,廣東省饒平人。主要履歷:二零二一年九月至二零二四年十月,任廣東省英德市委書記。期間,張楊彬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張楊彬任廣東省英德市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清遠市連州法輪功學員邵豔芳和賴成妹兩名女士,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被清遠市連州公安局警察綁架,關押在陽山縣看守所構陷。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邵豔芳被英德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三萬元;賴成妹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
◎清遠市英德法輪功學員徐先生,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出生,大學本科畢業。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八日凌晨,徐先生到英德市英城街道鳳凰路鳳凰小區住宅樓派發真相資料,被監控拍攝。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徐先生被警察綁架,並被抄家。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徐先生被英德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三萬元。
◎二零二三年一月,法輪功學員王瑞娟被構陷到清遠英德市法院。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英德市法院變更強制措施,將王瑞娟非法逮捕,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八日,王瑞娟被劫持到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四月初,王瑞娟被清遠英德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罰金兩萬元。在這過程中,公檢法部門沒有通知她的家屬或親朋。王瑞娟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清遠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英德市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到當地的派出所和居委會連番的騷擾迫害。那些人打著「清零」的旗號,上門脅迫法輪功學員簽放棄修煉的「保證」,過程中使盡威逼利誘的手段。有些法輪功學員堅決抵制,沒達到目的的惡人揚言不會就此罷休,會一直上門騷擾。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三號,英德市大鎮派出所的警察,受深圳警方指使,再次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深圳法輪功學員鐘迎春的母親家,一言不發,就對著鐘迎春拍照。鐘迎春問他們:「憑甚麼未經允許就私闖民宅?」警察回應說:「不需要允許!」當鐘迎春要求他們出示證件和警號,要拍攝他們的警號時,警察立刻用手捂著警號,說「不許拍照」,然後馬上掉頭逃走。
廣東省梅州興寧市委書記宋才華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廣東省消息,廣東省梅州興寧市委書記宋才華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宋才華,男,一九六五年七月十六日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二零二四年十月,任廣東省梅州興寧市委書記、二級巡視員。期間,宋才華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宋才華任廣東省梅州興寧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興寧市四位法輪功學員謝育軍、李卓忠、廖苑群、廖娟娜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份被興寧市國保、公安局等部門非法抄家、綁架,七月下旬被構陷至興寧市檢察院,八月二十日被興寧市檢察院所謂「移交」到梅縣檢察院,十月十八日被非法開庭,中斷後於十一月十二日上午再次開庭。本次開庭,法官、公訴人嚴重程序違法,以秘密為藉口禁止辯護律師複製拍照卷宗,只准查閱摘抄,且區別對待律師,有一律師連摘抄的權利都被剝奪,且檢察長李培軍害怕留下罪證而撕毀檢察院出具給律師個人的通知。警察抄李卓忠家竟然直接撬門撬鎖,未出示搜查證,只示一張未蓋章的所謂「傳換證」,闖入後立即把裏面的人用手銬銬住,肆意翻東西,搶走的物品也未當場給搜查清單。
◎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九日上午,興寧市石馬鎮法輪功學員何新芳到合水鎮富和村發真相資料救人時,遭合水派出所警察綁架。由興寧市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幸政權帶隊,到何新芳家非法抄家,抄走一本《轉法輪》和兩個內存卡,然後把何新芳劫持到梅縣非法拘留。後獲悉,何新芳被非法關押在梅州市第三人民醫院。梅州市第三人民醫院是以治療精神病為主的精神專科醫院,非普通醫院。二零二四年十月上旬,據知情人反饋,廣東梅州興寧市法輪功學員何新芳被非法關押在梅州市的城東看守所,已被非法判刑四年。
◎廣東藥科大學中山校區在讀學生、興寧市法輪功學員謝曉婷,二零二四年一月九日看見駐校「平安工作站」門口有污衊法輪功的宣傳板,本著維護法律的尊嚴、不讓警察違法犯罪而撕下宣傳板,被監控拍下,隨後持續被石鼓派出所、校黨務領導、輔導員等騷擾、威脅,並搶走手機、電腦。四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輔導員蔡敬華通知謝曉婷到駐校「平安工作站」,稱李警官想找其聊天,實則是想利用他們的邪說洗腦。謝曉婷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並不相信,最後暴露出真實目的,他們想獲取謝曉婷家所在地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的情況,到十一點說結束談話。謝曉婷的手機電腦,原來說好的三天後歸還,後又說開學回來歸還,但直到現在他們依然不願意歸還。與此同時他們非法抄了謝曉婷家,第二天(四月二十五日)謝曉婷的父親法輪功學員謝育軍被綁架到興寧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和五日,謝曉婷在校區遭宿管人員和駐校警察跟蹤。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正上課的謝曉婷被強制帶到中山五桂山公安分局。警察非法審訊她,編造筆錄。謝曉婷被非法扣押約十五個小時回到學校。
廣東省湛江市副市長李漢東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月廣東省媒體報導,廣東省湛江市副市長李漢東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李漢東,一九六八年八月出生,廣東茂名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李漢東任徐聞縣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一月,任湛江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後同時任湛江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湛江奮勇高新區黨委書記。二零二三年七月,任江門市副市長。期間,李漢東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李漢東任湛江市副市長,後同時任湛江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湛江奮勇高新區黨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二年,湛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再次接到法輪功學員蘇桂英曾被赤坎區法院冤判四年的重審案卷。原因是蘇桂英出獄後,被非法扣押養老金,她在多次找各個部門面談、寫信申訴無果後,將扣押她養老金的湛江市麻章區社保局起訴到湛江經濟開發區法院(行政訴訟案的定點法院)。湛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勾結麻章區的不法人員,繼續迫害,一審駁回蘇桂英的起訴。蘇桂英上訴後,獲得發回繼續審的機會。
二零二三年初,蘇桂英法案子繼續審理。湛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延續迫害。在法庭上,蘇桂英不肯接受社保局提出的不公平的「和解協商」,湛江經濟開發區法院法官竟說如果不接受「和解」,那麼就要追究她「騙保」的行為云云。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左右,蘇桂英因追討養老金一案被打擊報復,在家中被湛江市麻章區政法委、麻章區檢察院、麻章區公安分局、志滿派出所等不法人員聯合綁架。
◎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晚,陳翠珠因參加集體學法時被湛江市赤坎區警察入屋綁架,惡警在她家中非法搜到資料及其辛苦工作積攢下來的現金及存摺,聲稱這是法輪功的經費,企圖以此關押構陷。
據悉,陳翠珠向警察陳述自己因修煉重獲新生的經歷。參與綁架的警察不相信,後去醫院查陳翠珠的病歷,發現情況屬實。但警察仍將她非法關押在湛江市看守所。
在非法關押期間,陳翠珠在惡劣的環境下,皮膚潰爛,身體異常不適。看守所送她到醫院檢查,被確診乳腺癌已經擴散,醫生稱她必須立即就醫,否則很快有生命危險。陳翠珠的家人請律師為她申請保外就醫,但湛江地區政法委、「610」及公檢法等不法人員,沆瀣一氣迫害良善,以陳翠珠不「轉化」、不認罪為由,不准她保外就醫,還堅持要對她進行非法庭審。
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湛江市赤坎區法院非法庭審陳翠珠。出庭時,警察還野蠻地用手銬、腳鐐銬住身患重症、消瘦異常的陳翠珠,因手銬腳鐐串在一起,她整個身子都是弓著的,頭和腳都幾乎碰在一起了,她就這樣子被非法庭審,不知法庭人員怎麼能忍心審得下去。
參與旁聽的家人為之震驚,想不到原來那麼精力旺盛、身體健康的人,僅數月不見,竟會被迫害成這樣,不知警察對她做了甚麼,狀況竟如此淒慘,不禁心酸落淚。
二零二三年六月,陳翠珠被湛江市赤坎區法院冤判五年,並勒索罰款5000元。同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黃河清被非法判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