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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法輪功情報 中共代理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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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記者王英編譯報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美國司法部宣布,判處佛羅里達州美籍華人李平入獄四年,罰款二十五萬美元,以及三年監外看管。李平被控在未通知美國司法部長的情況下密謀充當中共代理人。

美國司法部國家安全司助理部長馬修﹒奧爾森(Matthew G Olsen)、佛羅里達中區美國檢察官羅傑﹒漢德伯格(Roger B Handberg)和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安全局執行助理局長羅伯特﹒韋爾斯(Robert Wells)宣布了這一消息。


'圖1: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充當中共代理人的佛羅里達州美籍華人李平認罪。(皮內拉斯縣警長辦公室提供)'
圖1: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充當中共代理人的佛羅里達州美籍華人李平認罪。(皮內拉斯縣警長辦公室提供)

今年五十九歲的李平是從中國移民到美國的,現為美國公民。李平曾在一家大型美國電信公司和一家國際信息技術公司工作過。

李平多年來一直充當中共政府代理人,向中共情報官員提供法輪功學員、中國異見人士和民主倡導者的信息。

根據認罪協議和其它法庭文件,中共國家安全部負責為中共收集民事情報。中共國安部經常利用位於中國境外的「合作聯繫人」來實現其情報目標,包括獲取有關外國公司或工業事務、外國政客或情報官員的信息,以及有關居住在這些國家的中國政治異見人士的信息。這些合作聯繫人以多種方式協助中共國安部,包括對中國感興趣的主題進行研究,這些研究可用於進一步完成中共國安部的任務。

李平承認,至少從二零一二年開始,他就作為中共的合作聯絡人,按照中共國安部官員的指示,獲取中共政府感興趣的信息。李平應中共國安部的要求獲取了各種各樣的信息,包括有關中國異見人士和民主倡導者、法輪功學員以及美國非政府組織的信息,並將這些信息報告給國安部。李平還向國安部提供了從其雇主那裏獲得的信息。李平使用各種匿名在線賬戶與國安部溝通,並前往中國與國安部會面。

例如,二零一二年八月,一名中共國安部官員要求李平提供有關美國法輪功學員和民主倡導者的信息。在收到這一請求後不到一週,李平就發送了一位居住在佛羅里達州聖彼得堡的法輪功學員的姓名和個人資料。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名中共國安局官員要求李平提供有關其雇主(一家美國大型電信公司)在中國開設的分支機構的信息。三週後,李平回覆了所要求的信息。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名國安局官員向李平索要培訓指導計劃。同年四月,李平回覆稱,他已將材料上傳到他與該名國安局官員共享的一個網絡賬戶,並要求該名國安局官員在閱讀後刪除這些材料。

多年來,李平與中共官員多次往來。應中共官員的要求,李平提供了有關兩名以色列法輪功書籍作者的信息;一家未具名的美國公司及其總裁和總裁夫人的信息。

李平還向中共官員提供了一名在加州中共領館前參加抗議活動的男法輪功學員的信息,包括他的地址、電話號碼以及他的汽車品牌和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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