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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興寧市謝育軍遭非法庭審 孝女為父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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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興寧市法輪功學員謝育軍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當地警察綁架,他的妻子及十歲的幼子則被非法監視居住。十月十八日,謝育軍遭梅縣區法院非法庭審,他的女兒上庭為父親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謝育軍現仍被非法關押在興寧市看守所。據悉下一次非法庭審定為十一月十二日。

謝育軍今年五十六歲,他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被中共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到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勞教所、監獄,他曾兩次被非法勞教共計四年半,一次遭非法判刑五年。在監牢中,謝育軍受盡殘忍的酷刑折磨,包括:關禁閉、電擊、毒打、熬鷹、吊銬、手指插竹籤、五馬分屍、開水澆身、坐小凳子、面壁、罰蹲、站軍姿、烈日下曝曬、揪頭髮、用銅線鞭抽、潑水濕身後電擊、雙手舉半桶水、頭頂鐵飯兜、飯菜裏下毒藥、野蠻灌食、打毒針、灌藥、用繩子綁四肢吊起來、遙控電椅傷害身體、抓頭撞牆、逼做苦役等等等等。(詳情請見《遭勞教、監獄迫害 廣東謝育軍再被非法關押》)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謝育軍的一雙兒女也未能倖免迫害。謝育軍的女兒謝曉婷,一歲時爸爸就被非法勞教,六歲時爸爸又被非法判刑,在她成長過程中,爸爸一次一次被綁架、關押,她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屈指可數。幼小的她不明白:做一個好人為甚麼要被抓走?媽媽告訴她:不要恨那些人,因為他們不明白真相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謝曉婷如今是廣東藥科大學大四學生,至今仍經常遭中共人員騷擾。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興寧市公安局一幫警察再次闖入謝育軍家中欲對他進行綁架。因謝育軍不在家,警察當場非法扣留他的妻子及十歲的幼子,追問謝育軍在哪裏?第二天,警察綁架了出門在外的謝育軍,並對他的妻子及幼子實施監視居住,孩子要找媽媽,被警察辱罵「狂鬼」,孩子去上學,也由兩社區男子一直跟著……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梅州市梅縣區法院(非法審理法輪功案的定點法院)非法庭審謝育軍、李卓忠、廖苑群、廖娟娜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謝育軍的女兒準備為父親作無罪辯護,寫下了有理有據的辯護詞。庭審中途,因為法官違法,遭律師們抗議,非法庭審中斷。(詳見《廣東興寧市謝育軍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開庭》)下一次庭審定為十一月十二日。

以下是謝育軍的女兒為父親寫的無罪辯護詞,訴說了父親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迫害,她和媽媽、弟弟過著遭受株連的悲苦生活。

我是謝曉婷,謝育軍的女兒,今天作為家屬辯護人的身份坐在這裏。

鑑於律師已從法律的專業角度非常權威的依法敘述了信仰法輪功合法,修煉法輪功無罪。那麼此時,我想從另一角度來做一個無罪辯護,與其說是辯護,不如說這是我想對法官公訴人及在座的各位講幾句真心十足的話。所以以下沒有分點論述,只是想作為一個家屬,一個法輪功的受益者、旁觀者和見證者,談談自己心中的想法。

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在絕處時予人光的溫暖、生的希望

從我記事起,幾乎一直是媽媽帶著我,照顧我的衣食住行,而爸爸很少見,也很少接觸到,我總會問媽媽,爸爸甚麼時候才回來?

爸爸是法輪大法修煉者,第一次,二零零零年六月到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綁架非法勞教兩年,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還派人找來我叔叔和姑姑勸他放棄修煉法輪功,不要去宣傳,不要去上訪,但爸爸堅持信仰做好人無罪,像文天祥那樣堅守正義,不懼強權。零二年非法勞教期滿後,又被綁架到興寧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絕食抵制迫害後才回到家。之後,他到深圳打工,被深圳邊檢非法拘禁,強制遣送回興寧,導致他工作無著,生活困苦。

第二次,二零零二年九月,興寧市「610」將他騙入梅州市警官培訓學校洗腦班迫害三個月後,繼續將其綁架到興寧非法關押了一個月,見他仍然堅強不屈,迫於外界壓力,才不得不放人。回家後,興寧市「610」、街道派出所和居委會隔三差五地打電話或竄到他家中、工作地點騷擾。我推算了一下這時候他應該已經認識媽媽了。

聽媽媽說,爸和媽媽最初在一起時很幸福,媽媽那時因為剛離婚很傷心,爸爸總會時時寬慰媽媽,那時候媽媽比較刀子嘴豆腐心,無論說甚麼話,爸爸都是笑呵呵的回應,還和媽媽開玩笑,逗她開心,也時時關心著媽媽,二零零三年九月生下我後,一家三口雖不算富裕,但爸爸媽媽都有個工作可以養家糊口,日子也算簡單美滿。

爸爸曾說,有次上班,有個人蠻橫不講理,爸爸說了他,那人很氣憤,眾目睽睽下打了爸爸一巴掌,爸爸突然想到:哦是自己不對,不該和人起爭執,真、善、忍要求「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是自己沒做好,於是和那人道歉,那人很驚訝,反而不好意思的走了,周圍的人都誇爸爸的心胸寬廣。

第三次,在零四年正月十九這一天,「610」一干人等又闖到家中,那時我只有四個多月,那些人肆意亂抄亂翻,拿鐵錘亂敲,爸爸因為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被警察綁架到派出所。居委會以查計劃生育之名對媽媽騷擾、恐嚇、監視,還竄到媽媽娘家,在親朋好友中到處造謠生事。媽媽哪裏經受過這樣大的衝擊,家裏的主心骨不在,我又那麼小,每日吃穿都是要花錢的,媽媽不得不堅強起來,背著我去上班,事事親力親為,媽媽的同事很同情媽媽的遭遇,幫忙餵我,照看我。同時媽媽還得去陳述事實,講清真相,為爸爸伸冤,還一個公道。都這樣了便衣警察依然總是來家裏監視騷擾跟蹤,還揚言要把媽媽也抓走,媽媽不得不帶著我四處奔走,不能上班,生活更是沒有著落。之後派出所就挨家挨戶搜查騷擾,搞得四鄰雞犬不寧,並將我和媽媽的照片到處亂派,教唆不明真相的群眾監視、告發;還大搞株連,在興寧市瘋狂抄家、蹲坑,肆意盤查,監視,搞得人心惶惶,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中。

媽媽一個人帶著我,沒有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幫忙,一個人忙著裏裏外外,同時還每天提心吊膽,擔心著爸爸,擔心著我。媽媽說有次上廁所時把我放在床上,結果我翻個身就掉下去了,那個床還是老式的,很高,還好神佛保祐,我沒甚麼事,從那以後她上廁所也得帶著我。這樣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再苦再累也只能媽媽一個人扛著。

第四次,二零零四年七月十日,爸爸在給人修摩托時,跟老闆講真相後又被警察綁架,摩托車被搶,非法勞教兩年半,劫往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而我還未滿一歲,兩年半後他回來時,我都已經會叫爸爸了!爸爸在監獄裏還受到強迫勞動,體罰,不讓睡覺,戴腳鐐,甚至電棍電擊的酷刑折磨,真的難以想像爸爸是如何承受著的!

媽媽要上班,只一週歲多的我只能被送到托兒所,那時上班的地方也不景氣,僅僅靠著每個月兩三百元的工資撐著這個家,房租七十元,托兒費九十元,還有水電費,伙食費,一瓶煤氣九十多元媽媽都要唏噓很久。外在的打擊所帶來的家裏的困窘以及精神上的打擊足以讓一個人逼瘋。媽媽說我整天喊著「爸爸,爸爸,想爸爸」,媽媽再堅強也總是有一絲愁容。這些我已不記得了,是媽媽後來的講述以及往來信件中知道的,在信中他們總會相互鼓勵安慰。

我四歲以前唯一記得的,是媽媽有次出去買菜,我還睡覺就沒有叫我,把門反鎖了,等我起來後發現媽媽不見了,外面又是下雨又是打雷,當時害怕到了極點,我真的害怕媽媽消失,害怕媽媽也被你們壞人抓走,我敲著門哭著喊著,把鄰居叔叔阿姨哥哥姐姐都叫了個遍,後來忘記媽媽怎麼回來的了,鄰居說沒想到平時看著不太說話的我居然一下子說這麼多。這樣艱難的日子我不知道媽媽是怎樣艱難的堅持下來的,她從沒有抱怨,也不哭泣,守著這個小家,守著自己善良的心,樂觀面對生活,一起等著和爸爸團聚。

二零零七年爸爸回來了 ,一家人只團聚了兩年左右,好不容易恢復一點正常生活。

第五次,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我六歲,爸爸再次被綁架,家裏被強行破門抄家,搶走很多東西,家裏被翻得很亂,媽媽帶著我遠遠的看著,後被誣判五年,劫持到廣東省第三監獄(梅州監獄)迫害。那時候我很氣憤,我不明白為甚麼爸爸總被抓走 ,媽媽說爸爸因為信仰法輪功, 做真、善、忍的好人而被抓去了,我很不解,做一個好人為甚麼要被抓走?媽媽也告訴我,不要恨那些人,因為他們不明白真相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並且在此前學校老師也被上面指示,故意說帶我去家訪,還跟著幾個人高馬大的人,後來才知道,是想讓我帶路看我家在哪裏,那些人知道後就直接來家裏撬門抄家了。過後媽媽帶著我找到班主任,陳述事實真相,不能被矇蔽而跟隨迫害,老師說我也不知道他們是誰,只是上面要求要問我家在哪,以為我是哪個高官的私生女呢!並且還說上面一直都有人在打探我的情況。但當年我只是個一年級小學生,利用一個小女孩的天真無邪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實在是令人可恥的!爸爸已經坐冤獄了,但你們這些人依然不放過,媽媽總能看到來跟蹤監視的國保!有時候就像玩刺激的冒險遊戲一樣!這種暴力的手段,試問,給多少家庭多少孩子造成了難以磨滅的恐懼與創傷?

曾經我不敢講,害怕別人異樣的眼光,害怕別人知道自己的爸爸坐牢了,害怕告訴別人爸爸是因為信仰法輪功而被抓的,我不知道怎麼才能讓人理解。

媽媽告訴我真理永遠是真理,做個有信仰的好人沒有錯,更沒有罪,是警察違法,爸爸坐的是冤獄,信仰法輪功做好人不丟人,而是應該得到提倡的。

爸爸開庭時我因為太小不讓進去,只在一開始看到爸爸戴著手銬腳鐐出來時叫了他一聲爸爸,他帶著溫和的笑看著我,輕輕應了一聲,讓我聽媽媽話,我永遠記得這一幕。聽大人說是媽媽做辯護人,在法官面前有理有據陳述事實,平和且堅定,在場的人心裏都明白了。可是爸爸依然被判了五年,比竇娥之冤更甚!

家裏沒有了爸爸的聲音,沒有了他殷勤的身影,我真的很害怕媽媽也會被抓,害怕媽媽突然消失了,為此她去哪我都要跟著,睡覺也要挨在一起,她不睡, 我一定不睡,巴不得粘在媽媽身上,片刻找不到她我真的會急哭,幾乎每晚都做噩夢,夢見好多穿制服的壞人來到媽媽工作的廠裏抓我和媽媽,然後就跑到各種地方躲起來,心裏知道是夢,但還是很害怕,總是在半夜強迫自己醒來。卻從來不敢說,害怕說出來就變成真的了。多少次媽媽在狹小的單間租房裏抱著我,安慰我說:我們沒犯法,沒有去偷去搶,沒有謀財害命,不要怕,媽媽就在身邊……自此又是孤兒寡母,相依為命。

上學時老師教我們要有一個高尚的品格,要學會明辨是非善惡,學雷鋒助人為樂,多寬容忍讓,與同學好好相處,尊師敬長等等,還說警察叔叔們都是保護好人,懲治壞人的榜樣,是人們的英雄,我想每一個成為警察的人的初衷都會是這個,都希望社會安定,百姓和樂,人民健康。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堅守初心呢?

爸爸被強制剝奪了照顧家庭和養育孩子的權利和義務,只能和他每個月互通寄信,在信中爸爸總寬慰媽媽不要太操勞,別太擔心,為自己沒能照顧好妻子女兒而抱歉,還說「想念時抬頭看看天,因為我們同在一個藍天下」。並且殷殷叮囑我要好好學習,聽媽媽話,寫一些小故事寓理於情,還有畫簡筆畫逗我開心,我也會寫一些話、畫畫給爸爸:「願爸爸早點回家,我和媽媽都很想念您。」媽媽隔幾個月才能帶著我去看爸爸,因為來回車費很貴,工資很低,沒有錢支出,平時吃的菜和我的衣服都多半是親友贈予的。

媽媽沒有丈夫支撐,我沒有爸爸陪伴,只是因為爸爸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做個善良的好人,就被不停地打壓迫害,媽媽一個人面對所有,竭盡所能給我安穩的生活,在自己如此艱難的情況下,看到別人有困難,依然無私去幫助;公共樓梯也時常打掃,方便人過路;別人丟了錢包,裏面還有身份證件等,一直等到那人來尋,別人拿錢回報媽媽都不要等等等等。我很欽佩媽媽有這樣一個大善大忍之心,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來順受,是對前行道路的堅定,不會被生活苦難打倒,忍是對他人的寬容,是大善,是給每個人從新做好的機會,也只有人,才有這所剩不多的機會。日子雖苦,但心中還有一個希望,我們依然相信好人有好報,依然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依然相信人從善的選擇一定會給自己和親人帶來福澤,依然相信這一天已不遠了。

好不容易等到和爸爸團聚,當時我算了一下,和爸爸在一起的時間只兩年多而已。可是才沒幾年安穩時間,媽媽卻因為在這麼多年的高壓恐怖下擔驚受怕,又操勞過度而不幸離世。在這樣突如其來的打擊下,是真善忍給人以生的希望,讓我們這個家庭能度過這個傷心的時日。

可就在媽媽離開兩週年之際,第六次,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國保警察幸政權、宋博、肖勁等和派出所、居委會帶著二十幾人穿便衣開便車把我家附近團團圍住,闖進家,肆意翻找,搶走家裏的手機電腦等,也不出示清單,當天還不讓大人上班和僅十歲的弟弟上學,並且當弟弟說要過去找媽媽時,被一警察辱罵說「狂鬼」、「精神病」,侵犯人的名譽權,侵害未成年兒童的身心健康,弟弟到現在還每天晚上做噩夢,白天喊著想爸爸和媽媽。晚上還再次來騷擾,在路邊拉扯弟弟並誘騙說去麥當勞吃東西實則是想送去公安局,幸虧路邊有行人注目才沒被強行送往。凌晨還偷摸著上門踢門擾民,撕開窗戶糊紙窺探,並且私闖樓上別人的住宅翻找,直到清晨六點才離去,換了社區老人在樓下蹲坑,不讓大人孩子離開家,隨後幾天,弟弟上學也一直由兩社區男子跟著,侵犯人身自由以及對我們個人精神造成極大的傷害。把爸爸抓了後,還派社區人員監視弟弟上下學,並且把他們的銀行卡都凍結了,至此我們都沒有了生活來源,我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及財產安全都受到嚴重侵犯,整個過程均未告知我們為甚麼來非法抄家,爸爸做了甚麼違法犯罪行為要抓他,誰是受害者,誰是證人證物,對此他們是一問三不知。這樣不公的對待實在是千古奇冤啊!

不知道他究竟是違反了哪一條法律法規?利用的是公安部規定的14種邪教組織中的哪種邪教組織?如何利用?做了哪些違反法律的行為?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破壞到了甚麼程度?做了甚麼樣的事情讓法律都因此而實施不了了?

我們一家和親友鄰居都很擔心,家裏人更是寢食難安,無法正常上班上學,我只有一個爸爸了,如今卻又被迫骨肉分離,這一切都是這場打壓迫害把我家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弟弟原本就總是說想媽媽,幼小的心靈原本就已受傷,也變得敏感。有一天,我在檢查弟弟作業時發現,他在本子上寫著:「你有爸爸嗎?」我問他怎麼回事,他說是問他後桌的人,因為有老師在關心他時問到了爸爸的情況,有同學聽到了,就笑他爸爸被抓了。我聽了真的很心疼,對他說了當年媽媽對我說的話:「不用怕,勇敢地面對,可以告訴他們爸爸是因為甚麼被抓的,你的爸爸沒有犯罪,修煉法輪功、做好人不丟人!當然你也可以不去理會他們,就做好自己。」

我也了解了網上的一些相關資料,去查閱中國的法律法規,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法輪功在中國現行法律下是合法的。第一、《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二,公安部公通字(2000)39號中列出的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公通字[2005] 39號以及公安部2014年公布名單中都沒有法輪功;第三,2011年柳斌傑署長簽署的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令中明確廢止了1999年關於禁止出版法輪功出版物的通知;第四,法律作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公正的工具,應該以是否作出了危害社會的行為作為衡量準繩呀!爸爸安分守己,在家中,社會中都是好老百姓;第五,說爸爸涉嫌「破壞法律實施罪」,法律是最為嚴謹的,爸爸就是普通農民,社會最底層的百姓,無權無錢無勢,如何有能力或權力導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全部或部份不能實行呢?

這場迫害害得多少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但我從不恨你們,李洪志大師說,世上的人都是我的親人,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家屬,還有這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於我而言,你們都是可親可愛的人,這裏的可是值得的意思,每個人都從孩提呱呱落地,成長,讀書,學習,工作,律師選擇了律師的工作,捍衛正義良知,法官同樣也是捍衛正義良知的職業,命令不是法律,法律也只是維護人類社會的最低水準,道德永遠是至上的,你們當初選擇進入公檢法裏面,難道不是想著能夠秉持正義嗎?難道不是想為老百姓包括自己的父母家人子女做更多善事嗎?難道不是想著能為苦難的人帶來生的希望嗎?那麼此時此刻,你們為何卻出現在這裏參與迫害這樣一群好人,你們都是一個個體的人,你們的父母知道你此時此刻正在做甚麼嗎?以你們為驕傲的子女知道嗎?也許你們還不了解真相,但事實是信仰法輪功從不會做過任何一件害人的事,我真的不想你們為了一口飯違背良知,毀了自己的未來,因為我相信善惡終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禍雖未到,福已遠離。我也看到了太多的例子,因為善待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而得福報,為了短暫的利益一意孤行而使自己或家人子女遇到不好的事。你也許不信,但我們也應該儘量趨福避禍,說吉祥話,做吉祥事兒,對吧?我接觸的公檢法人員不多,但我也親耳聽到過公安局的警察,同時他也是北京一所大學的教授,他說法輪功修煉者都是一群非常好非常善良的人,那麼同是作為體制內的你們,怎麼認為呢?

法輪功學員從未損害他人的利益,從未侵害他人的權利,從未妨礙他人的自由,從未干涉他人的信仰,從未藐視他人的尊嚴,從未提出任何政治訴求,一貫堅持和平理性。法輪功何罪之有!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斬斷了幕後操縱公檢法司辦案的黑手。

二零一六年三月日新修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

「因故意或者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

「內部通知」是否會為你背黑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法律的基本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以「內部通知」為辦案依據、將來指望「內部通知」為自己開脫法律責任,必將成為江氏團夥的替罪羊,斷送自己的未來。法輪功被迫害已經二十五年了,但現在還有機會讓你們能夠真正主持正義公道。

在這不得不舉一些例子:

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土改三年大飢荒,砸廟砸佛砸菩薩,逼僧尼還俗,欺壓迫害老百姓,整天挑起群眾互相鬥。毛說文革要十年來一次,可是而今大家都知道文革是完全錯誤的吧!了解過具體的每個家庭所遭受的深重苦難都會知道是極其荒誕的!鬥得人與人之間毫無信任,毫無人情,毫無親情,學生打老師,子女揭發批鬥父母,古時的孝敬父母,尊師重道,兄友弟恭,友愛互助,孝悌忠信禮義廉恥這些傳統文化全都被摧毀了。

那麼我想問這樣十足錯誤的文革若真的再來一次,你們還會不會跟隨?你們還會不會當其中之一的劊子手?你們還會不會覺得這是政治正確?今天迫害法輪功學員就如當年的文革再現,那麼文革結束之後呢?就是卸磨殺驢,歷次運動都是這麼做的,文革結束後為平幹部民憤,秘密處理了一批當時搶在前頭的紅衛兵。

但看每次的天災人禍,洪水,地震瘟疫,你想想,受苦的是誰?受益的是誰?就看這次新冠瘟疫,科興疫苗、核酸檢測、鐘南山說蓮花清瘟,皆賺的盆滿缽滿,但事後皆有受賄違規造假的事爆出,還有打疫苗出現的諸多白肺等現象,害的是誰?這裏面就包括你我他呀!

表面上看我們這樣的家庭是受害者,但我真正擔憂的恰恰是你們蒙住眼睛、捂住耳朵、不看不聽事實真相的公檢法們,你們搶走那麼多書,那麼多資料,那就不要浪費了,你們到底有沒有仔細看過裏面的內容?到底有沒有認真想過這些大法弟子們為甚麼不懼迫害,不懼生死,年年如一日要對世人講清真相呢?他們是真的希望你平安啊!到底有沒有為自己人生真的考慮過?人來世上是幹甚麼的?現代觀念行為讓人只會向錢看,這是錯誤的,錢財名利從不會長久,「苟非吾之所有,非一毫而莫取」,不是自己的拿來也終究要償還的,法律不制裁自有天道,人道與世道相互影響,但都在天道的掌控中。人貴在有自知,知道自己的使命,知自己優劣,知道自己的能力,選最適合的道,在順應天道下從事,才會事半功倍。

道,首要的路,首先要有一個判斷是非善惡的認知,由此指引人時刻走正的道方為正道。德,有德才有得,德行是做人自我約束的標準,法律是規範人行為的最低界限。中華傳統文化講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一個人懂得是非善惡,有正義之氣,為人正直善良,待人真誠,遇事冷靜理智,能包容忍讓,我想這樣的人組成的家庭必定是和睦幸福的,這樣的人做學生也很純真可愛,友愛同學;老師會認真負責,關心學生;醫生重視患者,不私收錢:律師正義直言,不畏強權,警察秉公執法,為民做主;官員公正廉潔,不貪污腐敗等等等等,人人修身養德,「政民自束其心」,這樣的家庭學校公司乃至社會都將越來越好,外邦人自是像大唐盛世那般紛紛來學習。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華夏民族承載了太多輝煌璀璨的文化,歷史上的人物用其一生演繹著一個理,甚至是一個朝代來演繹一個理,都是為留給現代人警醒不要重蹈歷史覆轍,維護人類道德。如三國歷史詮釋了何謂「義」岳飛一生詮釋了何謂「忠」,老子一生詮釋了何謂「道」,孔子一生詮釋了何謂「仁」,諸葛孔明,韓信,武訓等等等等,通過了解這些人事告訴了我們正統人是甚麼樣的,人應該怎樣活著,活著的意義何在,每個人都不是個體的人,我們都在影響著身邊的人,我們都在改變中救贖自己。

在遇到糟糕的事情時客家方言常說造業障啊,「冤枉造過當」,意思是原來自己遇到不順心的事是業障所致;別人對自己不好時往往說難道前世欠了你啊,怎麼那麼缺德,意思是吃苦是還欠別人的業,做壞事就會缺德;與人見面常叮囑要行善積德,不一而足,無不是五千年神傳文化的展現,這些話我們常常說,卻從沒有細想過其內在真正涵義,因為很少人會告訴我們,但若知道 這些,從利己的角度出發人也會自心約束自己不再幹壞事。其實,親君子遠小人而堅守善良,才是最好的護身符。如果善惡真的有報,如果冥冥之中真的有神在看護,那我們信了,從而做個利人利己利社會的人,又有甚麼損失呢?如果我們信了只是你從沒看見過,又不是讓你去做傷害自己傷害別人的事,只是做個善良人,又有甚麼損失呢?為甚麼世界上所有民族中關於人的起源都是神(上帝)造了人?為甚麼世界大科學家們都信神?難道他們很沒有科學意識嗎?也許這恰恰是更高的科學,只是我們現在實證科學還沒有發展到那一步中去而已。如果我們不信但因果報應確實有,那我們才是真的損失極大,哪天死後發現原來天堂地獄真實存在,真的後悔莫及了。特別在如今險惡的世道,瘟疫災難不斷,守住善良本性,危險自會遠離,只有能把這些告訴你們的人才是真正要對你們好,為你們的未來著想。

我深愛華夏的子民,如愛自己,當危險就在前方,本能的想去告訴他們,那條路危險!!我想與人分享美好一切,告訴他們有關人類未來的關鍵選擇,每個人都在其中,無可避免,無形中選錯了,那便是萬劫不復,我不忍心!選擇對了,幸福永伴!歷史永遠站在正義與良知這邊,真理自在,時間檢驗的是人心,未來屬於善良美好的我們。

而今當局對法輪功的迫害已使得天怒人怨,人心盡失,司法系統混亂。但同時我也看到很多地方不予立案,不予起訴,不予判刑的例子,我相信大家始終有一個柔軟的心靈,有一顆善良的心,理智的頭腦,我誠摯的希望法官和公訴人能明白事實真相,不使我爸再次蒙冤入獄。學校中學到的知識也是教導我們做個真誠善良謙讓的人,也提倡學雷鋒,樂於助人,我父親就是一個這樣的好人。我們小小的家因爸爸被抓走而寢不能寐,茶飯不思,我和弟弟如何身心健康成長?如何教導弟弟做個正直善良對社會對國家有益的人?現在家裏沒有人工作,沒有了收入,我們的生活舉步維艱,爸爸又歸期未知,你們真的忍心嗎?

今天,所述之事,絕無虛謊,天地可鑑!若因一己私利而沉默不語,不能講出事實和真相,那就真是喪失了做人的最基本良知,真是羞於為人了!

參與迫害單位及相關人員信息:

(一)興寧市委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委統戰部部長:朱志勇 13723687687
常務副書記:鐘邵紅13509098211
梅州市政府副市長、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原政法委書記:陳亮, 13826696871
(二)興田街派出所(興寧市興田一路209號) 所長:曾俊傑13723606728
公開:3335001、3186217、13322655738
教導員羅柳華:警號122773,號碼13509098188 副所長藍清飛:警號122815,號碼13826678738 副所長李永強:警號122518
副所長李志勇:警號122428(參與抄家)
中隊長王寶東:警號122310,號碼13826699085 副中隊長溫國軍:警號122467,號碼13826651233 民警張標:警號122421,號碼13509099517
內勤民警何莉:警號122029,號碼13825924201辦公電話6169211
(2) 、國保大隊教導員:陳錦榮13826658001
(3) 、國保副大隊長:幸政權13509099367,3186211
(4) 、興寧市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陳頌東13549133211、陳思漢 13826685338
(5) 、興寧市國保大隊一中隊中隊長:張常青13560957838
(13005293683),辦0753一6169217 副中隊長:宋博13543246089 指導員:李映林13826678809 黃海權
(6) 、興寧市國保大隊二中隊中隊長:謝宏泰13502526617(15876701203)指導員:王志兵13824567899,3186262,3253598
(7) 、興寧市國保大隊三中隊中隊長:彭遠生13751951158, 3401129,辦
6169217,現住興城鎮金源花園副中隊長:劉平13826685327 指導員:肖勁13923003180 普通人員李立彬
(六) 興寧市人民檢察院
檢察長:彭宙13502537869,4451639
副檢察長:賴建華13502526611、羅梅輝13727636688、石思強、李林凌
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吳志遠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檢察委員會委員:羅文峻
梅州市紀委常委一監委委員、原興寧市檢察院檢察長:張炎華,13502355894
(七) 梅縣區檢察院地址:梅縣區政法路6號
(1 )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李培13826624567
(2) 副檢察長:康新標138238909
(3) 副檢察長﹒﹒旨偉光13923013082
(4) 副檢察長:胡偉君13823812502
(5)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陳心珍13823898747
(6)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原辦公室主任:丘志英,辦公 電話07532589681,住宅電話07532268669,手機13823803669
(7) 第一檢察部負責人、一級檢察官:藍勝13723693157
(8) 第一檢察部人員:李冰2560971、丘志英、盧雪華、彭秋紅
13823890648、郭秀霞0753一2589695、13549150938、彭世強13502336991、
江裕、羅惠梅、楊海燕13539195629辦0753一2526756、李冰、周怡、辜穎珊、湯智威
(9) 綜合業務部負責人:張祿明,0753一2589691,檢察委員會委員
(10)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原政工科長:李梅玉,辦公電話07532589682,住宅電話07532266648,手機13549103433
(11) 第二檢察部負責人、檢察委員會委員、一級檢察官:巫翠玲
(12) 第三檢察部負責人:葉慧蘭(13)辦公室主任:劉曉
(14)第四檢察部負責人:楊文彪
(八)梅縣區法院(梅州市審理法輪功案件定點法院)梅州市梅縣區政法路8號

郵政編碼514700聯繫電話0753一2589729 刑事審判庭辦公電話:0753一2589713
(1) 梅縣區法院代院長:毛嘉鵬13502375511
(2) 副院長:楊曉東13823899959、劉偉梅、肖鋒13500120808
(3) 執行局局長:李銳烈,辦公電話0753一6111778 執行局法官:刁宇健辦公電話0753:2589780
(4) 刑庭庭長:潘偉熙13560968198 03018789217)辦公電話0753一
2589713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辦公室副主任
(5)刑庭副庭長:吳文龍13823800298,張巧玲13502523608
(6) 刑事審判庭工作人員:潘偉熙、吳文龍、張巧玲、江豔、黃佳佳、魏東
(7) 立案庭庭長、研究室主任:張啟祥13823819019辦公電話:0753-2589711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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