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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刑七年 安徽省77歲楊毓萍再被枉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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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省馬鞍山市77歲的法輪功學員楊毓萍,二零二四年八月被馬鞍山市花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上旬,她被劫入安徽省女子監獄迫害。

楊毓萍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屢遭警察綁架、強制體檢和構陷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前夕,楊毓萍在小區大門被兩個警察和兩個社區人員綁架,後被非法抄家。楊毓萍被劫持到醫院,被強行做身體檢查,片子顯示白肺。楊毓萍被放回家。

第二天,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上午,楊毓萍從姐姐家回家,在小區門口,被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國保大隊四個警察截住。警察把她劫持回家,並非法抄了她的家。

楊毓萍被劫持到安民派出所,又被劫往醫院強迫做體檢。

楊毓萍被體檢完,警察把她劫持公安局非法審訊。警察對楊毓萍說:已經跟蹤你半年多了,你發資料時,被監控拍到了。林姓警察問她:資料是從哪裏來的?楊毓萍沒有告訴他。林姓警察拿了一本《新經文》問楊毓萍:看過嗎,誰給的?楊毓萍說: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擁有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

楊毓萍的體檢結果出來,她被醫院檢出心臟病、高血壓等。警察把楊毓萍劫持到看守所,後又給她辦了「取保候審」,晚上她被女兒接回了家。

檢察院和法院合夥構陷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馬鞍山市花山區檢察院檢察官胡曉波(女)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非法起訴楊毓萍,理由是她家中有《轉法輪》和真相資料。胡曉波問楊毓萍認不認罪?

楊毓萍說:我沒有罪,煉法輪功無罪,修煉法輪大法是合法的,我的行為破壞了哪條法律措施?如果修真、善、忍、提高人的道德、做好人有罪的話,那甚麼樣的人才是無罪的呢?

胡曉波無話可說,急匆匆邊走邊說:我不跟你探討這個問題。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楊毓萍被馬鞍山市花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她在法庭上堅信修煉法輪功合法,拒絕認罪認罰。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楊毓萍收到非法判決書,她被馬鞍山市花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社保處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楊毓萍,說要停發她的養老金。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楊毓萍又被強迫去醫院體檢,結果,她的身體不合格,不能被收監。

但在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上旬,楊毓萍仍被劫入安徽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曾一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合計七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楊毓萍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

二零零七年七月,楊毓萍被馬鞍山市雨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四年三月,楊毓萍被馬鞍山市雨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非法關押在安徽省女子監獄(宿州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楊毓萍被放回家。

楊毓萍曾遭受中共迫害的詳情,請見《安徽馬鞍山市楊毓萍等被迫害情況》《曾遭勞教判刑迫害 安徽77歲楊毓萍再遭枉判》

相關信息:
馬鞍山市花山區法院
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湖北東路197號(郵編243099)
電話:0555-2370243、0555-2370265、0555-2370363
院長:王偉
傳票簽發人:朱玲玲
送達人:朱玲玲、張冰玉
審判長:朱玲玲18900559385
陪審員:程軍、李士勇
書記員:張冰玉,18855551520
馬鞍山市花山檢察院
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湖北東路199號(郵編243099)
電話:0555-2626604、0555-2626609
檢察長:宋斌
檢察官:胡曉波18900557709(住址:馬鞍山市花山區同濟花園15棟208室)
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
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天寶路567號(郵編243000)
電話:0555-2341144、0555-4399000
副局長:黃仕水、張閱
國保大隊長:凌某1815559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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