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羅增斌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海南消息,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羅增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羅增斌,一九六七年十月出生,四川省蒼溪縣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任四川省廣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二零一三年,任廣安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七年六月,任巴中市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二月,任綿陽市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綿陽市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任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期間,羅增斌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羅增斌任四川省廣安市市長、四川省巴中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事實: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鄰水縣出動大批警察同時綁架了二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法輪功學員羅學放、鐘東升、唐素蘭、李坤菊、張碧蘭、徐開瓊、王正鳳遭到非法審訊、逼供和折磨,警察採用威脅、誘騙、不讓睡覺、用礦泉水瓶猛打手腕等手段刑訊逼供,騙取「筆錄」。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鄰水縣法院非法庭審羅學放、鐘東升、唐素蘭、李坤菊、張碧蘭、徐開瓊、王正鳳,並對他們非法判刑:李坤菊、羅學放被非法判刑七年;鐘東勝被非法判刑三年;唐素蘭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張碧蘭、王正鋒、徐開瓊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廣安市法輪功學員劉祿蘭、楊洪瓊被非法判刑兩年,法輪功學員黃玉蓮被判緩刑三年。二零一四年,法輪功學員楊碧英被誣判三年。二零一五年九月,法輪功學員包志華被誣判三年半。
◎二零一六年,廣安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叢媛非法判刑三年,對鄧德玉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廣安市廣安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胡曉翠非法判刑三年,對法輪功學員胡修春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下午,廣安市法輪功學員唐莉華等十八名法輪功學員在唐莉華家中學法時遭警察綁架。此後,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廣安「610」非法關押在賓館長達五至十九天。唐莉華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在賓館遭到多種酷刑,唐莉華被長時間吊銬在窗戶上。後來這些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拘留,時間不等。因為是在唐莉華家中學法,唐莉華的丈夫、二姐、母親都被綁架。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獲知,唐莉華被廣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重慶市法輪功學員徐開華在廣安市的娘家與多位法輪功學員集體學法,被綁架。六月二十二日,徐開華的老父親乘車來到開縣給女兒送些衣物,被獄警拒絕和女兒見面,於是父親只好用紙條寫字問候女兒,徐開華回條說:「在六月二十四日被秘密判刑四年零兩個月。」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廣安市白市鎮法輪功學員楊林興在廣安區肖溪鎮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肖溪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廣安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半夜,廣安市華鎣市法輪功學員彭世瓊在同修家被警察綁架。同年十一月,彭世瓊被華鎣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十月,彭世瓊被劫持至四川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點,巴中市巴州區法輪功學員張新偉、張明朗、康尊六、祝天貴、岳映聰、代萬義、周麗華、楊家順、陳國瓊、孫蓉、岳淑元、劉榮坤、李善勇、楊家順、溫瓊、閆仕碧、李玉蘭等人被巴中市公安局及各縣區國保警察、城區各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八日得知,巴中市巴州區法院對九名法輪功學員做出非法判決,其中七位是老年人:張新偉(八十九歲)被非法判刑三年;張明朗(八十二歲)被非法判刑五年;康尊六(七十一歲)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祝天貴(七十一歲)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岳映聰(七十歲)被非法判刑四年;代萬義(七十歲)被非法判刑三年;周麗華(六十二歲)被非法判刑四年,他們都被勒索不同數目的罰款。
◎二零二零年元月二十日,巴中市平昌縣法輪功學員何謙被警察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巴中市看守所。七月十六日下午,巴州區法院非法庭審何謙,對他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三年三月,黑龍江大慶市法輪功學員謝殿紅、王豔芹在海口市秀英區被警察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二、貴州省銅仁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彪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六日貴州消息,貴州省銅仁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楊彪,男,土家族,一九六五年七月生,貴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其主要履歷:二零零二年,任貴州省德江縣委副書記;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九年,任江口縣縣長;二零零八年,轉任銅仁地區物價局局長;二零一一年,任銅仁市碧江區副區長;二零一二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銅仁市碧江區委副書記、區長;後任銅仁市財政局局長,銅仁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期間,楊彪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楊彪任銅仁市碧江區委副書記、區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事實: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二日,銅仁市碧江區兩名警察將一位姓向的女法輪功學員的兒子劫持到湖南鳳凰某旅館房間裏軟禁,直到第二天才讓其回家。後來了解到,是銅仁市警察系統很多人接到了海外法輪功學員打來的勸三退、講法輪功真相的電話,收到了很多有關法輪功真相資料的短信,急於想制止這種事情的發生,才出現上述事件。
◎二零一四年五月,銅仁市法輪功學員楊蘭珍被銅仁市國安局科長余兵(楊蘭珍前夫)和不明真相的親人送進西南精神病院非法關押,醫院每月從她工資中支取五千元作「醫療費用」,楊蘭珍在西南精神病院被迫害後肚子膨大,臉龐浮腫變形。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左右,銅仁市兩名法輪功學員吳某與楊某去碧江區雲場坪鎮講真相,發神韻晚會光盤,被不明真相的惡人舉報。在回去的途中,被當地派出所綁架,楊某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得知,銅仁市碧江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尹律勝帶領下屬龍啟珍、楊某等,聯合當地社區人員上門騷擾當地法輪功學員。
三、雲南省大理州原州長楊健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雲南消息,雲南省大理州原州長楊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楊健,男,白族,一九六三年十月出生,雲南省鶴慶縣人。其主要履歷:二零零一年,任雲南省祥雲縣委書記;二零零四年,任大理州委常委;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任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書記;隨後任大理州委秘書長、大理州委副書記;二零一三年任大理州政協主席;二零一六年,任大理州委副書記、州長;二零二零年轉任雲南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期間,楊健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楊健任大理州委副書記、州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事實: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雲南省大理州賓川縣法輪功學員石建偉、肖竹夫妻二人因依法控告江澤民,被賓川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在其家中非法抄出賓川縣大概二十來人的訴江回執單。九月九日以後,警察照單騷擾這些法輪功學員,涉及到的地方有:彩鳳、後壩田、牛井、平川鎮等,全部非法抄家,一些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還被非法傳喚:審問、恐嚇、填表、抽血、量身高、滾手印等。傳喚單上只有公安落款,沒有人的簽名。石建偉、肖竹分別非法關押在賓川縣看守所和大理州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祥雲縣法院非法庭審石建偉、肖竹夫妻。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獲知,祥雲縣法院對石建偉非法判刑六年半,對肖竹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石建偉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被迫害去世。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大理州法輪功學員李慧敏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李慧敏被大理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罰金一萬元。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雲南省大理州賓川縣法輪功學員朱會林、王順仙夫婦在自己開的百貨店裏被警察綁架。警察將朱會林非法關押在賓川看守所,將王順仙非法關押在下關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得知,王順仙遭當地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罰款八千元。
四、安徽省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主任牛弩韜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七日安徽省消息,安徽省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主任牛弩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牛弩韜,男,一九六二年九月出生,安徽省無為市人。其主要履歷:二零零八年六月,任亳州市市長;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淮北市市長;二零一三年三月,任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任改制後的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廳長,後任安徽省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主任。期間,牛弩韜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牛弩韜任亳州市市長、淮北市市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事實: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晚,在安徽省亳州市做生意的山東省法輪功學員劉正林、劉麗父女被亳州市公安局、「610」、譙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譙城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等二十多名警察綁架、搶劫。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底獲知,亳州市譙城區法院對劉正林非法判刑七年,對劉麗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得知,亳州市「610」惡人以亳州市開「全國藥材交流大會」為名,串通管轄下單位,讓法輪功學員到單位去「消號」,不去者扣發工資。不去,就夥同單位與警察們上門砸門。
◎二零一零年九月初,亳州市人民醫院配合邪惡,停止亳州市譙城區法輪功學員羅嶺的女兒的工作,讓她逼父親羅嶺去洗腦班,造成羅嶺有家不能歸。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凌晨三點多,亳州市渦陽縣化肥廠河北郭莊有八、九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參與綁架人員不僅有渦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治安科、派出所等,還有外地的警察。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八點左右,亳州市譙城區法輪功學員王桂芝被譙城區國保大隊「610」人員、渦北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洗腦班。自八月份以來,譙城區薛閣、渦北等街道辦事處多次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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