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德縣公安局,縣政治安全保衛大隊(國保大隊)副大隊長侯守銀對李洪偉進行所謂「審訊」的過程中,刑訊逼供,其手段非常殘忍,語言極其下流。因李洪偉拒絕簽字,侯守銀一邊侮辱謾罵一邊把她的左胳膊以反關節方向持續用力扭,接著又大力扭右胳膊,導致李洪偉劇痛不已,過後五、六天胳膊都難以抬動。
為了逼李洪偉按手印,侯守銀又掰住李洪偉的手指,差點把她的大拇指撅斷,李洪偉疼痛難忍禁不住流出了眼淚。因李洪偉沒有順從訊問,沒有達到侯守銀的滿意,侯守銀就用手指使勁摳李洪偉的眼睛,一時令李洪偉視覺模糊、受到驚嚇而發出慘叫。
整個過程中,侯守銀極具辱罵之能,污言穢語不堪,並叫囂:「我就是你們惡人榜上的侯守銀……」
侯守銀在公安機關對李洪偉所謂正式審訊時發生的一切違法言行都是當著現場五個警察的面進行的。不知道面對這一切,看到他們的領導對一名老年女性出手惡毒,那幾名警察心裏作何感想!
侯守銀長期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經他手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幾十名,而且經他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期較重,均在四~七年。法輪功學員向他講真相,告訴他法輪功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他直言不諱地對學員說:「我甚麼都明白,我也知道你們都是好人,也知道你們是被冤枉的,我就是不聽你們說,你們即使是好人,沒有任何證據,一句話不說,我也照樣把你們送進去。」
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承德市法輪功學員於海龍、邊群連、於大力、姜玉環去承德縣發真相資料,被承德市國保及承德縣國保大隊吳雷、侯守銀等綁架構陷,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被承德縣法院非法判刑:邊群連、於大力六年,處罰金20000元;於海龍四年,處罰金10000元;姜玉環三年,處罰金10000元。於大力、卞群連、於海龍被送往唐山冀東監獄迫害,卞群邊被迫害致死;於海龍被迫害的全身長瘡,潰爛,高危糖尿病症狀,整個消瘦了一大圈,死於二零二三年臘月,終年54歲。
承德縣公安局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縣下城鎮北環路88號東北方向180米 郵編:067499
局長:張宗震131-3369-0777
政治安全保衛大隊(國保大隊)
侯守銀電話:18131470287 18131470297 13932444297辦公室電話:0314-7573287
警察祁劍飛電話:18875623696 黃炳楠電話:13463675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