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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冤死八年 殘疾婦女又遭枉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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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臨江市法輪功學員狄蓮霞女士二零二三年八月被臨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二零二四年一月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傍晚,臨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三男一女闖到狄蓮霞的母親家裏進行非法抄家,之後又闖到狄蓮霞家非法抄家。當時臨江市公安局副局長石登峰及四個警察和一名社區工作人員也竄到狄蓮霞家裏,把狄蓮霞家裏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打印機、筆記本電腦等私人物品搶走;並將狄蓮霞被綁架到臨江市公安局新市派出所。當天深夜,狄蓮霞被放回家。七月十二日,警察打電話叫狄蓮霞到公安局去一趟,狄蓮霞為躲避迫害,被迫離家。二零二三年八月初,狄蓮霞回家後,再次被臨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二零二四年一月下旬獲悉:狄蓮霞被非法判刑六年。

狄蓮霞(狄連霞)從小患有小兒麻痺症,身有殘疾,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一九九九七月迫害法輪功後,狄蓮霞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曾被非法勞教兩年。她丈夫王明之也身有殘疾,因他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多次被非法關押,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在迫害中含冤離世。

以下是狄蓮霞和丈夫王明之被中共邪黨迫害的部份經歷:

二零零零年,王明之進京為法輪功鳴冤,在臨江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他多次遭到毒打,後來又被劫持到白山市勞教所非法勞教。二零零零年九月左右,王明之因拒絕寫與法輪功決裂的「保證書」,被警察關進鐵籠子裏用電棍電擊。

二零零二年,王明之再次進京為法輪功鳴冤被綁架,被劫持到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二零零二年四月,勞教所搞所謂「攻堅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暴力「轉化」:皮鞭抽、鎬把、鐵管打、電棍擊、火燒等,很多法輪功學員因拒絕「轉化」,被惡人打傷打殘,王明之因拒絕「轉化」,一度被惡徒打暈。王明之在勞教所被摧殘致嚴重的肺結核,後被「保外就醫」。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王明之、狄蓮霞夫婦被臨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石登峰、劉汝敏等警察綁架,王明之遭警察拳打腳踢,倒地後,警察用腳踩住他的頭,用拳擊打頭、胸等部位,還抓他的頭往牆上撞,他被打得臉變形。王明之被綁架到臨江市公安局大院,警察又對他一頓毒打。後來,他被銬在地下室的鐵椅子上。晚上王明之曾一度走脫,後又被抓回。

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狄蓮霞被劫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因她身有殘疾,開始勞教所拒收。警察石登峰找勞教所所長,非要勞教所收下。七月八日,一大隊隊長獄警劉雲慧用電棍電狄蓮霞,七月九、十日,她被強迫坐小板凳、罰站。獄警劉雲慧對狄蓮霞說:你不是殘疾人不能長站嗎?我非得讓你站著。七月十一日,勞教所打電話讓家人把殘疾證送去,才把她放回家。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就在狄蓮霞被劫持到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的同一天,王明之也被劫往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被勞教所拒收後回家。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王明之在迫害中含冤離世,年僅44歲。

臨江市公安局:
副局長石登峰13894081777
國保大隊長張國明19843098868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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