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童淑榮今年八十歲,她是大連市甘井子區泡崖小區法輪功學員。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七日,童淑榮在大連市甘井子區營城子車站給大連二十八中學四個初二學生講躲瘟疫保平安的方法,遭他們惡告,她被大連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營城子派出所副所長胡延慶迫害,並被非法監視居住半年。
二零二二年五月,營城子派出所副所長胡延慶夥同許寧、劉姓兩個警察竄到童淑榮家,她再被非法監視居住半年。童淑榮被構陷到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繼續迫害。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童淑榮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非法監視居住半年。她被檢察院的劉爽、張富麗非法起訴到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童淑榮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傳喚,法官段麗直接把她送往看守所,要庭審判刑。因她體檢不合格,當晚被放回家。
童淑榮回家後,看到起訴書內容與事實不符,就給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法院寫了事實的經過,並要求撤案退卷。童淑榮還給相關部門寫了事實勸善信,但都石沉大海,沒有回音。
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童淑榮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庭審。法庭上,審判長不准童淑榮進行自我辯護;並且當辯護人在為她辯護時,多次被蠻橫無理打斷發言,甚至要將其攆出法庭。
在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童淑榮和辯護人依照法律有理有據多次提出強烈抗訴。非法庭審結束,審判長宣布休庭,並迅速離去。隨後進來幾個武裝警察要求童淑榮和辯護人在他們拿著的紙上簽字,被當場拒絕。
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童淑榮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所謂「取保候審」一年。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執行警察吳某某等兩人、營城子派出所三人竄到童淑榮家,直接非法宣判,枉判她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童淑榮被劫走檢查身體,並被非法關押到姚家看守所。
近日獲悉,童淑榮老人已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二日被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關押在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十二監區迫害。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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