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通遼市前市委書記李傑翔遭惡報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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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消息,青海省人大前副主任李傑翔因嚴重違法違紀,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李傑翔在擔任內蒙古通遼市市委書記期間,當地發生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

李傑翔,漢族,一九六四年三月生,內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人。其主要履歷: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任通遼市委書記;二零一九年九月起任青海省副省長、後任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傑翔在任期間追隨中共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李傑翔任通遼市委書記期間發生在當地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事件

◎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通遼市法輪功學員唐麗文、王濤(王濬)及季麗萍、鄭金玲在通遼市周邊農村發放真相資料時,被通遼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許靜、團結路派出所等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七月,通遼市科區法院審判長劉麗麗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唐麗文被非法判刑八年,王濤、季麗萍、鄭金玲各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七年一月中旬,唐麗文、季麗萍、鄭金玲被劫持到內蒙古呼市女子監獄,王濤被劫持到內蒙古保安沼監獄迫害。唐麗文和小兒子王濤遭迫害後,家裏就剩下八十五歲的老伴王九五和患有精神病的大兒子,而王九五老人在妻兒遭非法庭審期間,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五日悲憤離世。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通遼市法輪功學員張宏天因控告元凶江澤民被通遼市科爾沁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約於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通遼市科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劫持到興安盟保安沼監獄迫害。他遭迫害後,妻子多次遭騷擾,女兒被迫輟學,岳母因擔驚受怕於二零一八年七月腦出血不幸離世。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左右,通遼市開魯縣東來鎮東來村法輪功學員王豔輝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日,王豔輝因參與訴江被警察綁架。開魯縣國保警察多年來一直對王豔輝及其家人進行騷擾。

◎二零一六年六月四日晚,通遼市法輪功學員張鳳琴在街上給民眾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霍林河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張鳳琴被非法判刑兩年,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通遼市法輪功學員王桂香被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烏拉特中旗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她的三位親人也遭迫害,前夫白鋼嘎木仁、女兒白新然、女婿高健的身份證被警察拉進黑名單,出國受限制。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通遼市大法弟子張鳳琴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被冤判兩年,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包夾」拿著一張獄警給的紙問張鳳琴:「你轉化嗎?」張鳳琴說:「不轉化。」這樣,時年六十七歲的張鳳琴被關押到一間狹小的監舍,與世隔絕兩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通遼市法輪功學員范曉麗從長春坐火車到通遼看望母親,在火車上被列車員監控,下車時,范曉麗被團結路派出所警察劫持到通遼市科區公安局搜身、審問、照像,被折騰了兩個多小時才讓回家。

◎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通遼市法輪功學員吳團梅被闖到家中的奈曼旗公安局警察綁架、抄家。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通遼市法輪功學員吳豔蘭因參與訴江,被闖入家中的通遼市國保大隊、鐵南派出所、鐵路公安警察綁架,之前這幫警察闖到她丈夫的單位綁架了她的丈夫。後吳豔蘭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她丈夫被非法拘留五天,在單位遭降職迫害。

李傑翔任青海省副省長、人大副主任期間發生在當地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事件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青海省西寧市法輪功學員曹生祥被西寧市城北區公安警察綁架,遭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門源監獄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八月開始,青海省西寧市各區、鎮、街道辦事處、社區、派出所,大面積騷擾並威脅法輪功學員寫保證、簽「三書」,並揚言誰不簽不寫,就會被關入洗腦班。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青海省西寧市法輪功學員鮑生蓮、張雪梅被當地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二零二一年一月,鮑生蓮被城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面臨非法庭審,但後續情況不詳。鮑生蓮被綁架,她未修煉的丈夫壓力巨大,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在家突發心肌梗塞去世。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青海省海東市互助縣法輪功學員劉永繡被互助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轉到互助縣看守所,至十二月份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國保大隊為推卸責任以「所外就醫」讓她回家,劉永繡被家人送醫住院,花了兩萬多元錢才保住生命。之後互助縣法院又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對劉永繡非法庭審。在遭互助縣中共公檢法人員一年多的迫害後,劉永繡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九歲。

◎二零二一年七月,青海省西寧市法輪功學員魏進祿在發放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警察綁架後一度下落不明。直到二零二三年十二月才得知他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被劫持到青海省門源監獄迫害,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前後出獄回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青海省互助縣法輪功學員薛順蓉因傳播大法真相被闖入家中的互助縣國保大隊大隊長尚朝明等人綁架。不法警察還單獨非法審訊薛順蓉八十多歲癱瘓在床的婆母和正在上學的女兒,還闖到薛順蓉兒子的學校非法審訊她兒子,十分惡劣。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海東地區檢察院、海東中級法院非法庭審薛順蓉,並稱上級決定要對她非法判刑五至七年。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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