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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榆樹市劉桂蘭、張淑華遭綁架等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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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榆樹市法輪功學員劉桂蘭、張淑華,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七點多,被正陽派出所幾名警察綁架。張淑華被放回家;劉桂蘭被關押在拘留所。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劉桂蘭被轉到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已77天,張淑華被告知所謂「取保候審」。

據稱,劉桂蘭、張淑華在祿人小區發放真相資料,被監控錄像拍到。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國保大隊長閆國輝、副隊長楊樹才去張淑華家,通知張淑華已被所謂「取保候審」。

劉桂蘭、張淑華都曾被勞教一年迫害,也曾遭多次綁架迫害。

劉桂蘭,一九九九年九月因在家中被搜出法輪大法書籍,被非法拘留二十八天。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晚,新立鎮派出所所長馬向清帶領四、五個警察闖入雙余村劉桂蘭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家中,不由分說強行抄家,翻東西,馬向清親自動手。劉桂蘭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派出所,於後半夜凌晨三點多送到榆樹市拘留所非法關押迫害,十五天後因家人交不出國保大隊勒索的罰金而被非法勞教一年。

張淑華,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拘留六十天,伙食費及罰款等共交納一千八百六十八元;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張淑華被非法拘留三十五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她被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二千元錢才放回。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榆樹市法院開庭非法審理法輪功學員時,榆樹國保警察齊力發現法輪功學員張淑華等三人在法院附近站著,隨即將法輪功學員拽上警車,劫往華昌派出所訊問。警察給張淑華她們開了十天非法拘留票子欲加害,這三名法輪功學員給他們講清大法真相,勸告警察不要做壞事,十點鐘,才被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張淑華在黑林鄉大街被幾名便衣警察強行推進特警車內,拉到當地派出所非法審問,下午三點多才放回家。八月三十日,張淑華去保壽鄉趕大集,被鄉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被送往長春第四看守所關押迫害。後來檢察院決定不予批捕,叫張淑華繳納兩千元取保候審的保證金後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在十月二十六日,檢察院又將張淑華叫去,原本檢察院已經下結論不予批捕,並退還兩千元取保候審押金,現又說走程序,並將張淑華非法扣留。

二零二三年初,張淑華被榆樹市國保大隊構陷後,在看守所出現病業狀態,又被「取保候審」。

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前後,張淑華被德惠市檢察院非法批捕(異地辦案)。榆樹市公安局國保人員一直監視,跟蹤,騷擾她,並強行帶她到醫院體檢,送至看守所。由於張淑華身體又出現病業狀況,又被看守所拒收。

劉桂蘭、張淑華就是這樣善良的一心為他人著想的好人,特別是在這「中共病毒」大瘟疫在中國大陸還在各地流行時期告訴人們法輪功真相,免去人們被淘汰的危險,她們完全為他人著想的無私無我的好人,卻被綁架迫害,這些所謂「執法人員」非但不給予鼓勵、讚揚,還在加害,怎麼就還不醒悟呢?

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公檢法司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過去數十年,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假「法律」之名,製造冤假錯案,踐踏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還不收手,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現在的人禍天災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

參與迫害相關人員:
榆樹市政法委: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榆樹市府前路,郵編:130400
電話:0431-83622517、0431-83625366、0431-83622932
政法委書記楊冬侃0431-83635235
常務副書記紀國鋒13404711588
於志堅, 現任中共榆樹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正處級)。
榆樹市610辦:
主任王帥0431-83800003 手機18243160001
榆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閆國輝(國保隊長)13314398928
楊樹才13844950510
正陽派出所現任所長:張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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