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述
(一)第一階段:迫害初期(1999年7月20日至2002年8月)
王育偉,男,1959年8月生,原林口縣委書記,後任牡丹江市政法委書記,牡丹江師範學院黨委書記,現已退休。
王育偉任縣長(1999年7月20日─2001年1月)和縣委書記(2001年1月─2002年8月)期間,林口縣一度成為牡丹江市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重災區」。
1999年7月20日後,黑龍江省林口縣的法輪功學員為了還法輪功的清白,開始陸陸續續的進京上訪,向各有關部門寫信講真相,卻遭到以縣委書記王育偉為首的公安局、六一零、各處派出所警察們的綁架、抄家、罰款、上刑、辦洗腦班等等迫害。王育偉在指使下屬打手抓學員時,就指示:「把他們統統抓起來,關起來,往死裏打,打不死就行,我就不信治不了他們。」
2000年至2001年,林口縣迫害法輪功學員達到了頂峰。2000年年末,在縣委書記王育偉、副書記杜乃新、六一零張士傑、公安局及各個鄉鎮派出所等人員的會議上,王育偉公開叫囂:你們不能採取點行動嗎?上面有指示:打死修煉法輪功的人,算(他們)自殺。
在他們的授意下,對法輪功學員們瘋狂迫害,其手段的殘忍、惡毒令人髮指。這期間,80餘法輪功學員由於學煉法輪功被迫害,其中有35人被非法勞教,有4人被非法判刑三年以上。無論男女老少,年長者為76歲,年少者25歲,連家中有吃奶孩子的學員,也不曾放過。由於時間太久和信息的封鎖,很難統計具體被迫害人的案例。
◎三道鄉有一年輕女法輪功學員韓玉霞,因堅持修煉,被三道派出所副所長張士強為首的惡警們酷刑迫害,胳膊被扭斷致殘。惡警們毫無顧忌的對一群女法輪功學員百般調戲、侮辱、猥褻。
◎在寶林鄉派出所,惡警用木方輪流連續毒打一位未婚女法輪功學員近8個小時,並以言語調戲侮辱;該法輪功學員被惡警迫害的趴床不能動近半個月,後背體無完膚。
◎2001年年初,在縣六一零辦公室指使下,公安惡警們為了得獎金,無論男女老少,只要曾修煉法輪功,就被綁架到各派出所遭敲詐勒索。有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縣看守所內洗腦迫害。在東街派出所內(當時所長曹大海)惡警們用電棍、拳腳,沒頭沒腦的掄起胳膊就打、抬起腳就踢;南山派出所(當時所長徐殿臣、劉海峰)惡警們更是如此,從早上打到晚上,女法輪功學員們被電、打的一瘸一拐,因沒錢交罰款,惡警們竟然要賣法輪功學員家的房子;看守所所長呂興臣隨意毒打、謾罵法輪功學員,用語言、行為侮辱女法輪功學員,對年長的女法輪功學員也不曾放過,用「小白龍」毒打女法輪功學員的身體、乳房和頭部,用死刑犯的重鐐給女法輪功學員戴,三九天房內沒有暖氣,吃的窩頭中竟有老鼠毛,凍白菜湯中有蚊子、蒼蠅等。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二)第二階段:2008年7月至2011年10月
宮鎮江,男,1969年8月生,原林口縣縣委書記(2008年7月至2011年10月),後任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市委副書記、市長。
宮鎮江任職期間,特別中共國舉辦的奧運會前,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
◎2008年7月30日早4點,林口縣六一零和公安局國保大隊的直接指揮下,全縣鎮內和鄉下派出所警察同時在全縣內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綁架、入室搶劫。林口縣縣內,警察綁架了9名法輪功學員:陳玉蘭、宋俊傑、王愛紅、馬曼麗、田吉榮、孫莊偉、修淑敏等;刁翎鎮,綁架法輪功學員卜鐵根、黃桂玲、鄒金鳳、高霞、張桂芹、周曉娟;柳樹鎮,綁架法輪功學員:馬雲傑;龍爪鎮、寶林鎮等地,曾修煉過法輪功的家都被非法入室搜查,但無所獲。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林口縣看守所,由於林口看守所已滿,有一部份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林口縣林業局看守所,六一零人員和國保大隊警察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進行敲詐勒索。
二、部份迫害事實
根據對明慧網不完全統計,下表粗略反映迫害情況:
表1. 林口縣遭受各種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摘要 | 具體人 | 備注 |
遇害1人 | 王桂玲 | |
失蹤1人 | 張乃成(林口縣原防疫站職工,2000年4月,去北京上訪,失蹤 | 至今無消息 |
判刑11人 | 1. 周學芝(4年)2.王桂玲(4年)3安永鎮(6年)4.陳玉蘭(5年)5.宋俊傑(2年)6馬愛喬(3年)7.王永珍(4年)8.孫發(第一次:3年零6個月、第二次:4年)9.趙群(1年零2個月)10.古廣厚(不詳)、11.李淑玲(不詳) | |
非法勞教9人 | 王少華、劉孝鎖(3次)、卜鐵根、黃桂玲、鄒金鳳、高霞、張桂芹、張震(2次)、呂敏(2次) | |
經濟迫害勒索人民幣63520元 | 宋屈豔(1000元)、王少華(1600元)、都麗梅(21070元)、都興國(5000)、藏巧玲(1000元)、三名法輪功學員共計(9550元)陳立新(6500元)、於波(400元)、李秀萍(400)元、外地在林口縣被綁架學員11000元、林口一名被綁架學員6000元 | |
騷擾6人 | 都麗梅(3次)劉本芝(2次)、楊鳳榮、王宏霞、宋屈豔(3次)、王桂玲 | |
綁架16人 | 單桂芝、楊鳳榮、都麗梅(4次)、王影、宋屈豔、高成芝、王桂玲、楊桂芝、臧巧玲、王雙、段春青、石敏、艾姨、徐宏偉、刁桂傑、孫成珍 | |
行政拘留6人 | 劉本芝、王玉珍、劉彩滿、湯玉琴、都麗梅、宋屈豔 | |
刑事拘留17人 | 呂敏(2次)、張震(2次)、周學芝、劉本芝、萬福蘭、都麗梅(2次)、都興國、臧巧玲、李淑玲(2次)、古廣厚(2次)、楊桂珍、袁修坤、馬愛喬、王永珍、韓玉霞、徐豔青、馮世玉、 | |
酷刑折磨6人 | 韓玉霞(毆打骨折)、徐豔青(聽力下降;遭到流氓警察的猥褻)孫成珍、刁桂傑、馬愛喬(勃利縣)、王永珍(勃利縣)、萬福蘭 | |
株連家屬3人 | 王永珍、馬愛喬、宋屈豔 |
(一)王桂玲被迫害致死
2017年5月19日晚,王桂玲和齊齊哈爾籍法輪功學員王平廣在鱍魚圈火山大街與紅旗路交叉口處被紅旗派出所巡邏車綁架。二人被非法關押在鱍魚圈看守所,後被非法起訴。
年僅46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桂玲女士,2017年11月10日在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法院被非法庭審,當天被迫害致死。
王桂玲女士原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林口縣林業局職工醫院內科護士,家住林業局職工醫院隔壁的住宅樓,為人寬厚、心地善良。王桂玲堅持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曾經多次被綁架迫害,遭警察毒打,被非法勞教2年、判刑4年,2016年6月出獄,後來流離失所,輾轉來到遼寧省營口市。
(二)被非法判刑
1.周學芝被非法判刑4年
2015年11月25日下午3點左右,周學芝在發真相台曆時被林口南山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從她隨身帶的包裏翻出她兒子寫的控告江澤民的控告狀。周學芝的兒子沒有修煉,但用實名寫了控告狀。警察找到她兒子做生意的門市,把門市從上到下翻個遍,然後又到她兒子的家去非法搜查。周學芝當晚被送到牡丹江看守所。
家屬聘請了律師劉連賀為周學芝維權。2016年1月下旬林口縣公安局將周學芝案件移送林口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林口縣檢察院於2016年2月初將該案起訴至林口法院。該案從周學芝被非法抓捕到起訴,才短短用了3個月的時間。2016年5月25日林口縣法院對周學芝非法開庭,後得知周學芝被非法判刑4年。
2.王桂玲被非法判刑4年
2013年3月11日中午,林口林業局派出所副所長馬青元帶領警察侯鯤、李征闖入王桂玲家,搶走法輪功書籍三本。隨後到公安局向國保隊長孫忠民報告,大約過了10多分鐘後,國保隊長孫忠民帶人到王桂玲家,王桂玲離開家去了外地。
2013年3月12日,王桂玲打電話向醫院院長高峰請假,高峰用人格擔保王桂玲的安全。結果,王桂玲被高峰騙到國保大隊,被警察綁架。2013年3月14日中午,國保隊長孫忠民、警察李征、畢克拉著王桂玲,到她家非法抄家。後來遭提前秘密非法開庭,根本沒有通知家人,後來王桂玲上訴到牡丹江林區中級法院,仍維持原判。2013年10月9日,王桂玲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監獄期間,王桂玲工作的醫院與她解除勞動合同,王桂玲失去了護士工作。
3.安永鎮被非法判刑6年
2011年10月12日下午2點左右,牡丹江法輪功學員安永鎮(男)在林口縣發真相資料被綁架,13日安永鎮住處被非法搜查,安永鎮被綁架到林口看守所,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支隊長楊丹蓓還專門為此竄到林口縣公安局,與林口縣警察共謀迫害手段。安永鎮被非法判刑6年。
4.陳玉蘭被非法判刑5年、宋俊傑被非法判刑2年
2008年7月30日,林口縣公安局西街派出所對管片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大規模綁架,陳玉蘭和宋俊傑被綁架並且被抄家,被劫持到林口縣看守所,被林口縣檢察院非法起訴,後被林口縣法院非法判刑。
其他:馬愛喬被判刑3年;王永珍被判刑4年;孫發2008年、2012年分別被判刑3年零6個月、4年;趙群被判刑1年零2個月。
(三)被非法勞教
1.張震、呂敏被非法勞教3年
林口縣法輪功學員張震(男)和呂敏(男),由於堅持修煉,被非法勞教1年,一年後仍不放棄修煉。勞教到期後,由於不放棄修煉,直接被林口警察再次綁架到林口看守所,後呂敏和張震都被非法勞教3年。
2.劉孝鎖被非法勞教超過5年
林口縣三道通鎮法輪功學員劉孝鎖共三次遭勞教迫害:第一次:2001年,劉孝鎖被林口縣警察非法勞教2年,被劫持到牡丹江勞教所迫害。第二次:2003年,從牡丹江勞教所回家不到1年的劉孝鎖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勞教3年,被劫持到牡丹江勞教所迫害;2005年牡丹江勞教所法輪功隊解散,劉孝鎖被劫持到綏化勞教所。第三次:2010年3月3日,林口縣三道通鎮派出所所長葛銀財帶領幾個警察闖入劉孝鎖家,將劉孝鎖及在他家的法輪功學員湯淑蘭、劉少華(方正縣)、於鳳琴(方正縣)綁架到派出所,後林口縣國保將4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林口縣看守所,劉孝鎖被非法教養,劫持到綏化勞教所。
(四)酷刑折磨
1.法輪功學員韓玉霞、徐豔青
黑龍江方正縣法輪功學員韓玉霞,2001年曾被綁架到林口縣看守所,當時惡警用酷刑折磨她,生生將她的左臂弄骨折。
2001年1月1日,韓玉霞被綁架到林口縣看守所。非法提審時,副所長張士強指使手下民警強迫韓玉霞罵大法師父,遭韓玉霞拒絕,惡警把韓玉霞的兩腿踢分開,又踢回,還體罰「開飛機」。
同時在另一個提審室裏,張士強等幾個惡警擰住法輪功學員徐豔青的胳膊,張士強等幾個警察耍流氓,光天化日下捏徐豔青的乳房,又打耳光,致使徐豔青的嘴角流血,臉腫變形。徐豔青被打得耳朵聽力下降。
2.法輪功學員古廣厚、李淑玲
2005年4月6日,牡丹江市林口縣大法弟子李淑玲被牡丹江市林口縣國保大隊賈喜傑(隊長)、侯勤友、王清和、王純明綁架。丈夫古廣厚(大法弟子)去要人,也遭綁架。而後邪惡之徒又綁架了大法弟子劉本芝、楊桂珍、袁秀坤及柳樹鄉、保林鄉的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李淑玲和丈夫古廣厚被關押在林口第二看守所,古廣厚和劉本芝遭惡人李富(牡丹江國保大隊隊長,已上惡人榜)、王某某和賈喜傑(林口縣國保大隊隊長)等人的邪惡至極的酷刑折磨,灌芥末油,頭套塑料袋窒息,上大掛等。古廣厚被折磨昏死過去,送醫院搶救後,抬回看守所,內臟受傷,大口吐血,不能行走。
酷刑演示:上大掛 |
3.法輪功學員馬愛喬、王永珍
2001年12月27日晚,勃利縣馬愛喬、王永珍坐火車去林口縣散發真相資料,貼「法輪大法好」標語,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林口縣南山派出所綁架,四個年輕警察就開始打她倆。他們用書打馬愛喬頭頂,砸的馬愛喬頭嗡嗡的有多大;用鐵鏈子鎖打馬愛喬的後背及屁股。
馬愛喬後背和屁股被打的黑紫,沒有好地方,手面被打的青紫腫起來像個大饅頭。打完後,馬愛喬和王永珍被銬在鐵椅子上,手腳都被固定住,一夜加半天才打開,兩個腳脖留下印子,期間不給吃飯,不讓上廁所,導致小便憋不住尿到褲子裏。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
4.法輪功學員萬福蘭(女)
2015年9月2日晚7點左右,萬福蘭在林口縣發真相資料時,被東街派出所綁架,連夜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2015年9月17日非法關押到牡丹江看守所,一直不讓家人看望。2015年10月19日,家屬接到牡丹江看守所所長打來的電話,聲稱萬福蘭「骨折」,在公安醫院「治療」。家人趕到公安醫院,看守所卻又不讓探視。家屬被迫2015年10月30日聘請律師維護合法權益。
2015年11月5日,萬福蘭的代理律師任全牛再一次來到牡丹江公安醫院會見被牡丹江看守所迫害得癱瘓在床的萬福蘭老人。律師上午去法院閱卷,再趕到醫院已經下午1點30分了。任律師敲了敲這大鐵門,大鐵門打開了巴掌大的窗口,裏面的警察告訴律師接見得等看守所的所長來,否則不許會見,律師只好在走廊裏等。下午2點,看守所長帶一女警到來,律師才得以會見癱瘓在床的萬福蘭老人。
(五)經濟迫害
1.法輪功學員都麗梅
林口縣法輪功學員都麗梅(女),1999年7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大法後,都麗梅曾五次被綁架。2000年至2006年期間被當地政法委、「六一零」、警察勒索21070元,都麗梅的父親都興國被勒索5000元。
2. 2001年大慶法輪功學員陳立新
2001年,大慶法輪功學員陳立新在家鄉林口縣粘大法真相條幅,被站前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勒索6500元,被非法抄家,威逼恐嚇,株連親人。
(六)、株連迫害家屬
1.法輪功學員王永珍
2002年,王永珍被林口縣法院非法判刑4年。王永珍在七台河開的飯店。由於王永珍被綁架,飯店經營缺人手,無法正常經營,被迫關閉。王永珍80多歲的老父親思女心切,憂慮成疾,離開人世,最終也未見到女兒王永珍一面。
王永珍二十多歲當出納的兒子精神受到極大的刺激,工作失誤,損失了6萬塊錢;而且孩子剛上班,因為媽媽被判刑,孩子的女朋友,因為受中共邪黨洗腦宣傳,害怕受到影響和株連,與兒子分手。
2.法輪功學員馬愛喬
2002年,馬愛喬被林口縣法院非法判刑3年。中共迫害好人,使家人受到了極大的傷害,馬愛喬共4個孩子,大姑娘在外地上學,二姑娘在理髮店學藝,三姑娘讀初中,小兒子正上小學,都是正需要錢的時候。小兒子才12歲,孩子失去了母愛,哭喊著找媽媽,學習成績下降。馬愛喬丈夫即當爹又當娘,苦撐著這個家。
馬愛喬丈夫工作的企業不景氣,只好離崗,單位每月只給300元的生活費。馬愛喬丈夫只能找點零活或到外地打工,維持一家的生活。馬愛喬在家操持家務,給孩子們做飯。馬愛喬婆婆當時80多歲了,正患病,馬愛喬把老人接到家,本想照顧她,沒想到剛兩天,馬愛喬就被綁架。沒人照顧老人了,無奈老人又回家了。馬愛喬從獄中回來不長時間,婆婆就離世了。
馬愛喬被綁架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後,她丈夫為了照顧家和孩子,也沒法打工了,家中生活非常困難。馬愛喬的大姑娘要辦護照出國,就是因母親修煉法輪功,公安局派出所不給辦。孩子們怕母親修煉法輪功再受迫害,成天為母親提心吊膽的。
三、善惡有報
1.任侃
任侃,男,1967年12月生人,原林口縣縣委書記,因向落馬的原牡丹江市委書記張晶川行賄,被降職為科員,免予刑事處罰。表面因受賄受到中共邪黨的處罰,實際是因為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上天的報應。
任侃在期間(2011年10月至2016年11月),對法輪功學員迫害,3人被判刑:王桂玲(4年)、周學芝(4年)、安永鎮(6年);1人被庭審(萬福蘭);10人遭到非法拘留、綁架、騷擾:王玉珍、劉彩滿、湯玉琴、都麗梅、王影、宋屈豔、高成芝、王成華、王成華的姐姐、王桂玲)。
以上是根據明慧網報導的統計,這些年,中共邪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刻意隱蔽的,加之信息封鎖,明慧網報導的只是一部份。
2.孫佳威
孫佳威,黑龍江省林口縣刁翎鎮管片民警,其人道德品質十分惡劣,個人生活作風一貫敗壞,利用職務之便,為其母提供聚賭場所。凡是有事求到他,無論親朋好友,他會千方百計勒索財物。
此人對大法弟子非常仇恨,共勒索數千元。一次孫佳威勒索完大法弟子錢後,被汽車撞斷腳脖子,哥哥與人摔跤,摔裂膝蓋骨。2004年,孫佳威毆打大法弟子(致肋骨骨折)後,突發腿痛,到過哈爾濱、威海等地治療。他每次怒罵大法與大法弟子後,病痛馬上加重,現已留下跛腳後遺症。
3.張世強
張世強,林口縣三道通鎮派出所所長,他多次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2005年秋天,張世強遇車禍,摔斷了鎖骨。他妻子和他離了婚。其唯一的兒子得了頑疾。後來他又攤上了官司,真是惡報連連。
4.劉海峰、王連玉、呂慶臣
黑龍江省林口縣原南山派出所警察劉海峰和王連玉,以及原看守所所長呂慶臣,「七•二零」之後,他們惡意誹謗大法,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採用各種酷刑折磨迫害。
劉海峰在2007年任鄉鎮派出所所長期間,去外地公出,遭遇車禍死亡,時年30多歲。
王連玉在2003年突發腦出血,留下後遺症,至今不能上班,當年30多歲。
呂慶臣退休的當年,身患多種疾病,生活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