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錦州市古塔區法院法官潘莉莉的犯罪事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法院審判長潘莉莉,作為一名法官,不是維護公平正義,而是利用手中掌握的法律武器,追隨並聽命於江澤民犯罪集團,非法枉判錦州市多名無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周玉禎、王彥秋、王林、苗曉坤、李凱、王素榮和陳立軍等,其中王彥秋被非法判四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受到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

潘莉莉(Pan,Lili),女,出生日期:一九七八年二月二日,工作單位: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人民法院,職務:審判長。

下面是潘莉莉的部份犯罪事實:

1、枉判王彥秋四年致使其在監獄被迫害致死

王彥秋出生在一九六二年,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知道了要按真、善、忍的標準行事做人,明白人生的真正意義,渾身的病很快都好了,打工也有力氣了。她性格開朗了,脾氣也變好了。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王彥秋與錦州法輪功學員周玉禎,在錦州兒童公園附近向民眾散發神韻光盤,被四名警察與隨即趕來的市反×教支隊警察一同綁架,關進市看守所。不久王彥秋和周玉禎被古塔區檢察院構陷,檢察官是溫震宇。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王彥秋和周玉楨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原本健健康康的她們,不久都出現了病態。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錦州市古塔區法院不顧法輪功學員周玉禎和王彥秋身體狀況極差,在錦州市看守所開庭,對她們非法庭審,審判長就是錦州古塔區法院的潘莉莉。面對違法的庭審,周玉禎的律師憤然退庭,以示抗議。王彥秋的律師當庭揭露迫害真相,並從信仰自由、法律規定、公訴機關適用法律錯誤、犯罪客體等方面為她做了有理有據、義正詞嚴的無罪辯護,問得包括審判長潘莉莉在內的所有公檢法人員啞口無言。但是二零一四年一月,王彥秋、周玉禎均被錦州古塔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在看守所,王彥秋被迫害致血壓270~280,還有腦血栓症狀,嚴重貧血,血色素不足五克,頸椎部位又出現積水。周玉禎也檢查出卵巢囊腫,結腸癌等重症。所以從二零一四年二月至四月,王彥秋被四次(周玉禎三次)拉到瀋陽遼寧女子監獄,都被監獄拒收,看守所不得不將人帶回錦州。一次,陪同去體檢的女所所長吳燕說:「(王彥秋的)體檢結果,醫生難以下筆。」這期間,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三點,王彥秋的家人突然接到錦州市看守所女獄警石紅的電話,大意是:王彥秋現在「病情嚴重」,看守所已經向上級打報告,說明了情況,如果出現危險,看守所沒有責任,我們現在通知你們家屬,你們到法院去找。王彥秋的姐姐馬上去了古塔法院,但門衛不讓進去。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王彥秋被分到遼寧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繼續非法關押迫害。當時王彥秋已經骨瘦如柴,血壓高達二百多,大腦小腦出現萎縮症狀。王彥秋在監獄遭受三年多的迫害,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離世。

2、枉判法輪功學員周玉禎四年

周玉禎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同法輪功學員王彥秋在錦州兒童公園附近向民眾散發神韻光盤時,被古塔區聯防隊的張政和古塔區維穩辦的楊鐵利、王錦輝和王旭發現,張政向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隊惡意舉報,然後,這四名警察與隨即趕來的市反×教支隊警察一同綁架了她們。隨後,周玉禎和王彥秋一起被劫持在錦州市看守所,被古塔法院的潘莉莉非法枉判四年。

3、誣判法輪功學員王林四年

錦州市法輪功學員王林,因堅持法輪功的「真善忍」信仰,在過去二十年的迫害中,他七次被綁架、非法關押,曾被非法勞教、判刑,受到酷刑折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王林被綁架、抄家,在錦州看守所被「定位」折磨──把手和腳用手銬,腳鐐鎖住,不能動;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被古塔法院潘莉莉非法判刑四年,上訴被駁回後,被非法關押在瀋陽第一監獄。

王林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被錦州市古塔區檢察院張靜、古塔法院潘莉莉等非法提審。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上午九點多鐘,錦州市古塔區法院非法對王林庭審,如臨大敵,王林被強制戴著腳鐐,還戴上手銬,戴上頭套,強行帶上警車,到錦州市古塔區法院。在法庭上,律師為王林做無罪辯護,王林也為自己做無罪辯護:「構陷我的罪名不符合事實,不符合法律。法輪功教人學好,對社會、個人都有益,所以不是邪教。再有我破壞了哪部法律實施?是怎麼破壞的?」

非法庭審之後,錦州市古塔區法院潘莉莉非法判王林四年。

4、非法判遼寧工業大學講師苗曉坤三年

苗曉坤,女,大約四十歲,碩士研究生學歷,遼寧工學大學講師。中共迫害發生後,曾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被錦州市古塔區區委、區政府、古塔區公安分局綁架到洗腦班進行迫害。後來又被劫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動教養。

二零一三年夏,苗曉坤因在網絡上講大法真相,被中共監控,二零一三年八月七日,錦州市「610」及市公安局反×教支隊白寧、李嵋珊等惡警將其綁架到拘留所,家中的電腦等私人物品都被搶,後苗曉坤被轉入錦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惡警白寧、李嵋珊欲對苗曉坤加重迫害,但錦州市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批捕。這樣,苗曉坤被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後,被放出。但白寧、李嵋珊等並不甘心,惡狠狠地說:「該批捕的怎麼不批捕呢?」李嵋珊威脅苗曉坤的姐姐說:「你妹妹得判十年。」不久,白寧和李嵋珊將此誣陷案塞給古塔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又指使古塔法院庭審。

二零一四年一月初,古塔法院給苗曉坤下達了庭審通知,預計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在錦州市古塔區邪黨法院非法庭審苗曉坤,但是後來苗曉坤被單位要回。當時的主審法官是潘莉莉,公訴人是古塔區檢察院的溫震宇,另一公訴人是古塔區檢察院的張慧勇。

對於苗曉坤未能被判刑,錦州市「610」及市公安局反×教支隊白寧、李嵋珊等惡警耿耿於懷,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再次將苗曉坤非法綁架。此次苗曉坤遭綁架,警察從警車上拽著她的腿,一路拖,苗曉坤的頭在樓梯的台階撞出了許多大包。苗曉坤被拖到錦州市看守所監舍時,已人事不省,眼睛都睜不開了。苗曉坤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隨後錦州市古塔區法院潘莉莉對她非法判刑三年。

5、秘判法輪功學員李凱四年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早上,錦州法輪功學員李凱在錦州市西安街蔬菜批發市場發放神韻光盤時被惡意舉報,被錦州保安派出所警察綁架。十二月二十八日,錦州市古塔區法院主審法官潘莉莉非法秘密枉判李凱四年,且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

當家屬和律師輾轉知道李凱被秘判,已是上訴期的最後一天,律師從外地急趕到古塔區法院,才得到一份判決書,當律師問及本案的主審法官潘莉莉為甚麼不把判決結果及時通知(家屬和律師)時,潘說,可能書記員忘記通知了。這明擺著是推托之詞。後李凱委託律師提出上訴,錦州中院非法維持原判。

6、枉判法輪功學員王素榮兩年半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錦州市法輪功學員王素榮被錦州市古塔區保安派出所、錦州市「610」支隊綁架,家中的私人物品被劫走。王素榮被送至錦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二月二十六日,王素榮被錦州古塔區法院枉判兩年半,王素榮不服判決上訴後,錦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非法維持原判。後王素榮被送往遼寧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非法關押。非法枉判王素榮的責任人為:古塔區法院,審判長:夏芳;審判員:潘莉莉。

7、被迫害致不能自理 錦州陳立軍被枉判兩年

錦州市六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陳立軍,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陳立軍在錦州氣象台附近發真相資料時,由於不明真相者惡意構陷,遭錦州市鐘屯派出所、錦州市古塔分局警察合夥綁架,並在鐘屯派出所被非法提審。後鐘屯派出所的教導員張世忠把她送到了看守所。

陳立軍在錦州市女子看守所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在陳立軍身體狀態很差的情況下,錦州市古塔區法院在錦州市看守所非法審理了此案。十二月二十六日,古塔區法院潘莉莉枉法判陳立軍兩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