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自己的衡量標準 修去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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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曾經以為我的色心很淡,一路上學到大學畢業,也沒談過戀愛。對於異性,有錢的和好看的,在我這裏都沒有絲毫吸引力。隨著修煉的深入,發現容易讓我欣賞的是有能力的那種。我驚覺,這不也是色嗎?這個色心怎麼去呢?我苦苦思索,最終覺的,要想沒有這個色心,那就得修正自己的衡量標準,有能力的和沒能力的在我的眼中就是應該一樣,不但對異性,對同性也得如此。

可怎麼能一樣呢?那就是不一樣的呀!因為自己在人中屬於比較有能力的,所以經常看不上沒有能力的。修煉後,雖然也很重視修這個心,但總覺的沒從根上去掉。怎麼才能從根本上改變這個觀念呢?我求師父。

晚上,就做了個夢,夢中師父給我展示了一個人,神給了這個人寫作的能力,這個人馬上就在寫作方面遊刃有餘了,想寫甚麼,就寫甚麼,寫出來的還很有技巧,而且切中要害。後來,神把這個能力拿走了,這個人就甚麼也寫不出來了。

醒來後,我感覺那個人好像就是我自己。迫害開始之後的那些年,我經常寫交流文章、講真相文章,總能發表,並經常被放在真相期刊中。寫的時候,從沒感覺費勁,有時一天能寫好幾篇文章。後來,我被邪惡迫害,失去自由幾年,再回家,因為狀態也不在法上,就一個字也寫不出來了。有時急需寫勸善信,也只能是輔助親人同修寫,自己獨立寫的東西,自己看著也覺的心態境界都不行。我想可能就是我狀態不好,師父把神筆收回去,給別的同修用了。

我明白了,能力是神給的,可能跟前世的德與業力以及這個生命的願望都有關係。神給了你,就是你的,神不給你,你就甚麼也不是。而且就算用神賦予的能力把那件事做了,也得有神的加持,被神賦予內涵,那件事才有價值。一旦貪天之功,就算做了跟以往效果好的一模一樣的事,在這個空間也不會被眾生認可。這點,不但在證實法的事情上,就包括常人的工作方面,我自己也有過教訓。

我終於明白,「能力」不是一個生命的好壞、層次以及心性的體現。這樣想的話,那些沒有能力的,只要能恪守本份、與人為善,就是神認可的好的生命。

我提醒自己,從日常小事開始,修正這個觀念。首先在對待我的學生時,聰明的和不聰明的,甚至努力的和不努力的,我心裏都不能區別對待。就算是不努力的,我也得理解他們;每個人都有上進心,但自控力、專注力等也是先天的能力,對於一些孩子來說,這也都屬於不可抗力;有的孩子的不好狀態甚至跟家長從事的職業和修為都有很大關係。我不能因為這些不足,就看不上他們,能鼓勵的就鼓勵,做不好的,我也不能責備,就算在心裏,我也不能看輕他們。對每個孩子都有平等的尊重,對所有生命都心懷敬畏。

一段時間之後,我發現,不但對於有能力和沒能力的人不再區別對待了,自己跟那些曾經讓人很操心的學生之間的關係也改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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